促进公平竞争 保障有序发展

让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从根本上维护消费者权益。在上一个3·15年度, 积极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有力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整治过度包装 倡导绿色低碳

近年来,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我国持续推进商品过度包装整治,促进绿色低碳发展。2022年,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从标准宣贯、监管执法、曝光案例、消费倡导、文化引导等方面推动商品过度包装整治走向深入。...

规范格式合同 “亮剑”霸王条款

从网络购物、网络游戏到汽车、保险、房屋、旅游……各行业所用的格式合同中暗藏着不少不公平的格式条款,这些条款以不同形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形象地称为“霸王条款”。在上一个“3·15”年度,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各地消协组织共同开展了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活动,并和市场监管部门、媒体紧密合作,共同向霸王条款出招“亮剑”,推动深入治理各领域存在的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取得良好成效。...

陕西:筑牢监管堤坝 确保食品安全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在全国率先开展食品食用期限标注工作,是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树立监管为民理念,切实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生动缩影。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落地落实,创新性推进多项措施,筑牢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堤坝,连续3年获得国务院食安委食品安全工作考核A级等次。...

吉林:优化监管服务 展现巾帼风采

春风送暖,街角的冰雪已经融化,笔直的白杨树开始泛青。日前,记者来到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599号的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只见人来人往,办公大楼内一派火热的工作场景。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创新监管,如何为经营主体、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王淑英听到记者提出的问题后会心地说:“我建议你去四平市走走,那里有吉林省市场监管系统唯一的‘巾帼岗’——福民服务站,在那里,你应该能找到答案。”...

四川:扩充标准体系 主抓示范创建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围绕“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和消费过程体验舒心度”这一目标,持续深入开展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创建,不断做优消费环境,帮助一大批对标放心舒心服务标准苦练“内功”的企业赢得了消费者的信赖。与此同时,以标准宣传、监测评价、投诉公示、线下无理由退货等为重点的示范创建“三年行动”已经启动,“放心舒心”已成为四川省的消费新名片。...

辽宁沈阳:创新监管方式 保障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关系社会民生。辽宁省沈阳市从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方式等多方面发力,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提振消费信心,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2年,沈阳市被国务院食安办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3·15”前夕,为探究“食安城”的创建“密码”,记者在沈阳市进行了调查采访。...

河北:密织维权网络 回应急难愁盼

消费场景在哪里,市场监管与消费维权人的视线与牵挂就在哪里;消费者的急难愁盼在哪里,市场监管与消费维权人的脚步与身影就在哪里。2022年,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与消保委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建设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不断加强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市场监管与消费维权人的“辛苦指数”换取广大消费者“幸福指数”,用智慧与汗水不断书写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篇章。...

广西:走进千乡万村 共促消费公平

2022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初心为墨、以奋斗为笔,“置顶”群众事,“亮出”为民心,全面开展社会监督工作。消费教育走入城市社区、乡镇村屯,让不同消费群体享受消费维权服务;组织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点评,助力消费市场公平正义;开展商品比较试验,为消费者提供科学消费指引……全区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升。如今的壮乡消费市场,犹如这旖旎的三月春光,赏心悦目,惬意悠然,舒心无限。...

广东:强化消费教育 补齐消保短板

创建放心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直是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服务的宗旨。2022年,广东省消委会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全面扩内需促消费,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在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正确指导下,依法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在维权事业上向消费者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山东:打造共治格局 依法高效履责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不断优化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吸纳行业专家进入山东省消协专家库、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专家人才全面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强化消费维权人才队伍建设,在48个省级行业协会设立专业维权站,签约35名优秀律师组建律师团,发展3200余名志愿者。...

重庆:构筑食安防线 探索共治路径

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以江北区、武隆区、荣昌区3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聚焦消费者关心的难点、焦点和“关键小事”,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探索社会共治路径,打造智慧监管模式,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满意度,用心、用情、用力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近日,重庆市迎来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审组现场检查验收。...

福建:点题整治外卖 严守安全底线

“食安封签”是福建省开展“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点题整治行动众多举措之一。2022年,为进一步推进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整治,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作为此项点题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制定了《深化“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工作方案》,并确定了线上线下一体化、聚焦“网红店”、打击无证假证套证等违法违规行为3项整治目标。...

江苏南京:线上线下联动 用心用情解难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2022年以来,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工作安排,用心用情解决消费难题,以实干实绩优化消费环境,线上线下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推广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着力提升消费品质,激发消费动能,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新场景、新业态蓬勃发展,助力南京加快步伐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河南:强维权出重拳 保民生守底线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优质的消费环境、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守牢市场安全底线、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在中原”系列示范创建活动……2022年以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频出“铁拳”,努力打造优质的消费环境,全方位提振消费信心,为河南省经济健康发展和消费维权事业撑起一片明净的蓝天。...

山西:提信心促消费 求质量谋发展

过去一个“3·15”年度,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山西省市场监管系统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积极创建放心消费环境,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提振消费信心、促消费稳增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江西:鼎力排忧解难 助推放心消费

2022年,江西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2853.5亿元,增长5.3%,消费再次成为全省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这份亮眼的成绩单背后,既有各地党委政府大力拓展城乡消费市场、推动消费提质扩容的努力,也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努力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的奉献。广大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放心消费成为赣鄱大地最靓的名片。...

安徽:抓宣传强品质 解纠纷重监督

 2022年,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担使命,开拓创新,全面履行各项职责,想方设法创新工作,通过消费宣传、消费引导和消费监督3项举措,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力提振消费信心,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上海:瞄准社会热点 打通沟通渠道

2022年以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紧盯消费市场变化,创新消费维权体系,寻求新的突破口,努力扩大共治共享“朋友圈”,助推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创新场景体验 挖掘消费潜能

 为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持久拉动力,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多点发力,提振信心,促进消费,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湖南:守护公平交易 发挥维权效能

 消费信心在于消费放心,消费放心的关键,在于监管体系的建构。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做足“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这篇大文章,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让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全面释放消费潜能,为湖南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做好运输保障 助力消费回暖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不断优化,旅客出行、物资运输需求旺盛。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局集团公司)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工作任务要求,聚焦消费升级,全面提升铁路运输产品供给质量,创新客货运产品和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着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全力做好运输保障,努力提振大众消费信心。...

持续优化品质 不断彰显个性

 在“量减价升”的影响下,白酒行业有着消费者培养与开拓的客观需求,稳中求进成为当前白酒行业发展的最大趋势。2022年以来,白酒行业结合市场发展新趋势和自身发展实际,通过不断优化标准、构建追溯体系、花式营销等措施吸引年轻消费者,为满足消费者需求、提振消费信心提供了坚实保障。...

注重降本增效 引领创新供给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3.79万亿元,同比增长4%。网络市场零售始终强于大盘,保持正增长,且实物商品零售总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持续攀升。网络消费已成为市场销售增长的关键因素。...

市场转型升级 技术加速迭代

 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撑的大宗型消费品,汽车市场表现牵动着各方的心。2023年,是我国汽车市场转型升级发展的关键一年。新能源车市场化发展、智能网联化技术不断迭代更新、数字化技术广泛应用于汽车全产业链等诸多积极因素叠加,使今年汽车市场极具看点。...

强化服务理念 提升服务品质

 去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加大金融支持扩大内需的力度,推动金融机构、汽车金融企业、消费金融公司等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发展前提下丰富大宗消费金融产品。一系列金融促消费政策的出台落地,进一步激发了消费潜力,对扩大内需、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具有积极意义。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表示,将当期总收入最大可能地转化为消费和投资,是经济快速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金融服务大有可为。...

覆盖范围更广 配送速度更快

 2月1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在“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相关内容中,首次提及了即时零售,表示要“全面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

利好政策频出 适老改造提速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8004万人,占总人口的19.8%。与2021年相比,老年人口增加1268万人,比重上升0.9个百分点。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积极推动健康老龄化,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因城施策见效 筑底企稳向好

 为稳定楼市、提振消费信心,过去一个“3·15”年度,各地因城施策的节奏进一步加快,多个热点城市对调控政策进行优化,内容涉及二孩三孩家庭允许购买多套住房、放松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发放购房补贴等,有的城市还优化限购政策或试点现房销售。在“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政策引导下,确保项目如期交付也成为房企的重要目标之一。...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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