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走进千乡万村 共促消费公平

图:2022年7月,广西消委会秘书长唐楚尧(右一)在老年消费教育活动中普及消费知识。

2022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初心为墨、以奋斗为笔,“置顶”群众事,“亮出”为民心,全面开展社会监督工作。消费教育走入城市社区、乡镇村屯,让不同消费群体享受消费维权服务;组织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点评,助力消费市场公平正义;开展商品比较试验,为消费者提供科学消费指引……全区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升。如今的壮乡消费市场,犹如这旖旎的三月春光,赏心悦目,惬意悠然,舒心无限。

力促消费公平

确保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得到公平对待,才能让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共促消费公平”也进一步说明,推动消费公平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广西消委会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果断出手,将消费公平的印记镌刻在岭南壮乡的每一寸土地上。

“我们2022年开展的律师服务千乡万村消费维权公益行动,反响不错。”广西消委会秘书长唐楚尧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说,2022年3月,广西消委会联合广西市场监管局、司法厅、广西律协启动了“广西律师服务千乡万村消费维权公益行动”,确定开展百场法律和消费维权知识宣教、百场“企业法治体检”、组建百个公益维权服务团的目标,让边远地区、农村、乡镇消费者享有均等机会参与消费活动,实现更大范围的消费公平。

2022年,南国木棉花开正浓时,由广西各市县消委会、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工作人员以及律师组成的宣讲小队,深入城镇社区、山乡村寨、企业厂房,面对不同消费群体开展普法讲座,朗朗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宣讲声,以及不时响起的掌声一度成为当地最美的声音。

桂林市消协秘书长杨宏江告诉记者,桂林成立了由18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的6个消费维权公益小组,自去年5月开始,先后到桂林市象山区虹桥社区、雁山区周家村、叠彩区肉冻厂开展“民法典与生活”系列法制讲座,“群众反映很热烈,特别是在周家村宣讲结束后,一位老人对宣讲律师竖起大拇指的场景,令人印象深刻”。

“给群众送去实实在在的法律和消费知识,是我们的初衷和目的。”柳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消委会副主任赖春说,通过普法消费讲堂,柳城县东泉镇的49位村民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到消委会投诉“收了钱不给砖”的砖厂老板,拿回了28万元购砖款;东泉镇中段村小邺侯屯村民发现村中暗藏着一家无证涂料厂,悄悄拨打了12315的举报电话……

据唐楚尧介绍,截至2022年12月,广西律师服务千乡万村消费维权公益行动共开展“线上+线下”普法消费讲堂670期;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1592个;开展企业法治体检331次,服务企业591家,组建公益维权服务团58个,联合解决消费投诉纠纷710起。

助力消费回暖

“感觉现在奶茶的奶味比以前醇了点。”在南宁市兴宁区吾悦广场,刚买了一杯珍珠奶茶的何女士面露惊喜。

奶茶的奶味更醇,与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的一系列恢复消费市场活力的活动密不可分。

唐楚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22年广西疫情虽仅在局部时有发生,但总体可控,尽快恢复市场烟火气和消费信心,也就成为广西消委会重点考虑的问题。

唐楚尧告诉记者,奶茶是广西地区最受欢迎的饮品之一,南宁市场的奶茶品牌不下30个,一些“网红奶茶”店门口亦是人头攒动。

“我们就从消费者比较关心的奶茶质量开始,组织开展奶茶比较试验。”唐楚尧介绍说,2022年9月,广西消委会主动回应消费者关切,开展了奶茶比较试验。广西消委会在南宁市挑选了30个消费者经常选购的奶茶品牌,对奶茶的蛋白质、能量、脂肪等九项指标开展测评。

广西消委会将30个品牌的比较试验数据全部公开对外发布,网络阅读量达到了百万+,消费者反响良好。广西消委会随后发布的鞋子烘干器、消毒刀架、卫生纸、手帕纸等比较试验结果,同样获得广大消费者点赞与好评。

“对我们选购商品很有帮助,至少会让我感觉很放心。”居住在南宁市明秀小区的刘女士坦承自己已经养成了“买东西先看相关商品比较试验结果”的习惯。

消费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主动力,恢复消费市场活力,将大大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广西消委会在推动消费市场回暖方面做的远不止这一点。

唐楚尧说,去年,广西消委会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部署,在广西组织开展“优化消费体验共促消费公平”公益活动,向全社会推出五菱汽车、梧州六堡茶等广西知名企业的服务承诺,助力消费者放心消费。据介绍,活动启动后,得到广西众多企业的响应,广西消委会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优选了5家企业,从价格、质量、退换货等方面引导企业作出高于国家标准的承诺和服务。

此外,广西消委会还联合自治区建筑装饰协会,制定印发《广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对广西家装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向消费者推荐实力强、规模大、经营规范的家装企业,让消费者不再为“家装陷阱”烦恼。

强化社会共治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22年,广西消委会还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点评,最终梳理出“开锁即认可车辆安全”“企业拥有平台运营数据的所有权包括用户发布的文字、资料、照片、图形或其他个人资料”等12个不公平条款。

随后,广西消委会针对在广西区内有经营活动的17家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了消费满意度调查、消费评议。联合广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通信管理等行政部门,汇聚媒体、律师力量发布调查报告,并约谈17家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要求企业针对调查中发现的“个人信息安全难以保障”“弹窗广告涉嫌诱导”“大数据杀熟”等6大类问题以及不公平条款进行整改,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广西光天一律师事务所主任欧阳泽明表示,共享(电动)自行车作为城市便捷的通勤工具,使用群体大、频率高,对此行业开展消费评议,可以维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除了强化行业的社会监督,广西消委会通过与更多部门的合作,为消费者构建一个汇集社会监督、行政监管、司法救助为一体的消费维权多元化解机制。

“去年,我们与检察院、法院进行了沟通,进一步加强了双方之间的合作力度和形式,并就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达成了诸多共识。”唐楚尧说,目前,广西消委会正在就一起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权益的案件进行诉前准备,将于今年发起广西消委会首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广西消委会已与广西的汽车、房产、家电、家装等行业协会建立协作机制,并联合广东、湖南、湖北等9省消协组织和澳门消委会签订泛珠三角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保障跨境消费安全无忧。

“要在更大的范围内保障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采访即将结束时,唐楚尧告诉记者,广西消委会目前正筹划与云南、贵州消费者组织构建“滇黔桂”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在消费纠纷、消费教育、消费警示发布等方面建立协作关系。

一个覆盖更广、反应更快、效率更高、力度更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在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精心勾勒下,正在八桂大地日见清晰,日臻完善。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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