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315资讯

广东省消委会推动解决汽车年票征收矛盾取得圆满结果

2017年01月05日 11:18    信息来源:http://gz315.gd315.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6&id=11082

广东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由来已久,其合法性、合理性及收支情况等一直备受社会质疑,消费者要求取消年票制度的呼声不断高涨。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始,广东省消委会在组织法律专家深入研究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意见,提出针对性建议,着力推动解决矛盾突出的年票征收问题。近日,新闻媒体从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等有关部门证实,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各地市将一律取消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不得再继续收取车辆通行费年票。至此,广东试行至今超过15年的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宣告正式结束,近1000万汽车消费者减轻了不合理负担。

针对这一情况,省消委会通过新闻稿,充分肯定和赞誉政府及有关部门适应形势变化,响应民声要求,全面取消年票制收费的举措。同时,为确保政策真正落实落细落好,公开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收费项目的摸底调查,清楚掌握项目收支及债务情况,对于未达到规定收费年限并继续收费的项目,应严格审查把关及召开价格听证会,同时坚决防范地方对超过收费年限的项目重新设站收费,变相增加消费者不合理负担;二是建议部分未达到收费年限继续收费或重新设站收费的单位,要改善提升收费服务设施,更多配套设置ETC机等自动收费装置,提高收费服务效率确保道路畅通;三是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车辆通行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具体依据等,同时定期公开详细收支账目、债务清偿明细等具体相关信息,确保道路通行收费公开透明;四是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谨慎考虑追缴年票欠费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若明确要求车主补缴欠费,不能通过强制性手段,要采取人性化的方式,应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争取车主的理解支持,设定较为合理的补缴年限、标准及范围,更好地推动解决年票征收问题。

据了解,为切实推动解决年票征收争议,今年3月,省消委会代表广大消费者向省交通厅、省发改委提交建议公函,并公开发表消委会观点,明确指出年票收费制度的法定依据不足,且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及监督权,并提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明晰权责范围,推动通行费征收回归市场化,公开年票征收具体相关信息,以及建立合法合理、公平公开的道路收费制度取替年票制等建议。

省消委会反映的情况及提出的建议,在舆论及社会引起强烈反响,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等媒体头版头条刊登,同时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发改委、省交通厅就省消委会反映的意见和提出的建议作了反馈回就,并就取消年票有关方案、改善道路收费制度及更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等问题与省消委会作了交流沟通。省交通厅负责人随后公开表示“年票将在年内逐步取消,且年票取消后,全省不会大规模恢复收费站”。之后,除了已于早些年取消年票制的部分地市外,东莞、珠海、汕头、佛山等多个地市相继公布了年票收支及债务信息账本,并陆续提出具体方案,明确取消地方年票制。近日有关部门明确明年起全面取消年票收费制度,则为年票征收矛盾问题解决划上句号,省消委会为此作出的不懈努力取得圆满的结果。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