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质量信任 引导质量消费
中国质检协会组织2024年“3.15”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5日讯(记者 佟明彪)一年春作首,奋进正当时。在这春满华夏的初春时节,我们再次迎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2024年“3.15”到来之际,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质检协会)再次组织广大重质量、讲诚信的优秀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充分发挥质量检验行业社团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消费维权社会合力。
据质检协会秘书长于丽君介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自2000年开始就持续在“3.15”活动中组织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充分结合质量发展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内容,积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督促引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在宣传传递质量信任、推介引导质量消费和质量、消费、维权知识普及与提高消费者的主体意识、依法维权能力并营造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等方面一直发挥着应有的积极作用;同时,对于激发质量提升动能,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合力推进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着力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在新时代迈上新台阶作出了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不可或缺的努力和积极贡献。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推动质量社会共治;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质量披露制度,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
“一个重视质量的民族才是有前途有希望的民族,一个重视质量的企业才是有魅力有发展的企业,一个重视质量的消费者才是对自己生命财产负责任的消费者,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质检协会会长助理、企业工作部主任王剑谈到,质检协会组织开展的“3.15”活动,就是要发挥广大质量诚信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企业重视质量发展,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抓好质量提升,进而引导广大消费者选择质量消费,大力协助广大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取得更好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助力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
质检协会会长助理、会员协作发展中心主任刘辉也表示,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质量安全作为质量领域的一个重要维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国家形象。质检协会在2024年“3.15”活动中组织广大优秀企业作出“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就是要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推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质量强国的理念,发挥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积极作用,督促企业增强质量法制观念,倡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全面提升我国产品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
质检协会副秘书长张炯表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要更好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让提高供给质量的理念深入到每个行业、每个企业中,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社会风尚。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打造集质量、标准、技术、品牌于一体的高品质产品和服务。在此次活动中,质检协会免费为企业提供质量检验、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申诉(投诉)、产品质量仲裁和鉴定等方面的专项咨询服务。“质检协会在活动中及时准确地为广大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全力为广大企业提供相关免费增值服务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产品和服务质量既关系企业高质量发展,也关系百姓高品质生活。质检协会副会长王群介绍到,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倒逼供给质量的提升,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今年的“3.15”活动中,质检协会将专项提供“3.15”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验证等专用标识服务。质检协会提供的专用标识不仅可以对产品防伪知识等识假技能进行科普,营造抵制假冒伪劣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形成多方参与的假冒伪劣治理局面,同时能够有效传播企业资讯,畅通线上线下诉求渠道,而且可以协助企业提升品牌形象,切实赢得消费者对企业品牌和产品更多的信任,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打消消费者的消费顾虑,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安心消费、放心消费的信心,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提高优质产品的销量和市场占有率,增强产品质量优质安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让广大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对此,质检协会网络工作部主任、
执行主编刘丽表示,消费是最终需求,是支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因素。做好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既是关乎14亿多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扩大消费需求和提升消费潜力的重要保障,还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和社团组织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标尺。
质检协会副会长、中检协联合(北京)质量检验研究中心主任张明表示,消费维权事业是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行动,质检协会始终致力于开创质量专业社团组织在新时代的新作用,当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践行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的参与者。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大力督促企业承诺产品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引领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进一步充分发挥质量检验行业社团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消费维权社会合力,质检协会必将行稳致远、持续奋进。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5日讯(记者 佟明彪)一年春作首,奋进正当时。在这春满华夏的初春时节,我们再次迎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2024年“3.15”到来之际,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质检协会)再次组织广大重质量、讲诚信的优秀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充分发挥质量检验行业社团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消费维权社会合力。
据质检协会秘书长于丽君介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自2000年开始就持续在“3.15”活动中组织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充分结合质量发展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内容,积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督促引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在宣传传递质量信任、推介引导质量消费和质量、消费、维权知识普及与提高消费者的主体意识、依法维权能力并营造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等方面一直发挥着应有的积极作用;同时,对于激发质量提升动能,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合力推进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着力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在新时代迈上新台阶作出了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不可或缺的努力和积极贡献。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推动质量社会共治;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质量披露制度,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
“一个重视质量的民族才是有前途有希望的民族,一个重视质量的企业才是有魅力有发展的企业,一个重视质量的消费者才是对自己生命财产负责任的消费者,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质检协会会长助理、企业工作部主任王剑谈到,质检协会组织开展的“3.15”活动,就是要发挥广大质量诚信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企业重视质量发展,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抓好质量提升,进而引导广大消费者选择质量消费,大力协助广大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取得更好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助力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
质检协会会长助理、会员协作发展中心主任刘辉也表示,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质量安全作为质量领域的一个重要维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国家形象。质检协会在2024年“3.15”活动中组织广大优秀企业作出“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就是要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推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质量强国的理念,发挥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积极作用,督促企业增强质量法制观念,倡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全面提升我国产品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
质检协会副秘书长张炯表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要更好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让提高供给质量的理念深入到每个行业、每个企业中,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社会风尚。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打造集质量、标准、技术、品牌于一体的高品质产品和服务。在此次活动中,质检协会免费为企业提供质量检验、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申诉(投诉)、产品质量仲裁和鉴定等方面的专项咨询服务。“质检协会在活动中及时准确地为广大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全力为广大企业提供相关免费增值服务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产品和服务质量既关系企业高质量发展,也关系百姓高品质生活。质检协会副会长王群介绍到,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倒逼供给质量的提升,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今年的“3.15”活动中,质检协会将专项提供“3.15”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验证等专用标识服务。质检协会提供的专用标识不仅可以对产品防伪知识等识假技能进行科普,营造抵制假冒伪劣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形成多方参与的假冒伪劣治理局面,同时能够有效传播企业资讯,畅通线上线下诉求渠道,而且可以协助企业提升品牌形象,切实赢得消费者对企业品牌和产品更多的信任,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打消消费者的消费顾虑,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安心消费、放心消费的信心,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提高优质产品的销量和市场占有率,增强产品质量优质安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让广大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对此,质检协会网络工作部主任、 执行主编刘丽表示,消费是最终需求,是支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因素。做好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既是关乎14亿多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扩大消费需求和提升消费潜力的重要保障,还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和社团组织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标尺。
质检协会副会长、中检协联合(北京)质量检验研究中心主任张明表示,消费维权事业是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行动,质检协会始终致力于开创质量专业社团组织在新时代的新作用,当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践行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的参与者。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大力督促企业承诺产品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引领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进一步充分发挥质量检验行业社团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消费维权社会合力,质检协会必将行稳致远、持续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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