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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质量提升 引导质量消费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
凝聚推进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合力

2024年03月15日 07:51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网

二十五载春华秋实。“抓好质量提升,传递质量信任,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共筑质量诚信,引导质量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质检协会)在第25个年度组织广大重质量、讲诚信的优秀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旨在充分发挥质量检验行业社团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消费维权社会合力。

不蒂微芒,造炬成阳。质检协会秘书长于丽君介绍称,质检协会作为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自2000年开始就持续在“3.15”活动中组织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充分结合质量发展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内容,积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督促引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在宣传传递质量信任、推介引导质量消费和质量、消费、维权知识普及与提高消费者的主体意识、依法维权能力并营造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等方面一直发挥着应有的积极作用;同时,对于激发质量提升动能,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合力推进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着力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在新时代迈上新台阶作出了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不可或缺的努力和积极贡献。

于丽君表示,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做好新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强大力量和生动实践,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于丽君谈到,质量安全作为质量领域的一个重要维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国家形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变强的转变,走出了中国特色质量发展之路。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推动质量社会共治;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质量披露制度,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

万里蹀躞,以梦为归。质检协会会长助理、企业工作部主任王剑介绍,质检协会在2024年“3.15”活动中组织广大优秀企业作出“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就是要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推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质量强国的理念,发挥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积极作用,督促企业增强质量法制观念,倡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共治格局,全面提升我国产品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

王剑特别指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要更好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让提高供给质量的理念深入到每个行业、每个企业中,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社会风尚。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打造集质量、标准、技术、品牌于一体的高品质产品和服务。

身如芥子,心藏须弥。“人人都是消费者,质量问题关系每一个社会成员,需要包括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在内的全社会共同努力。”质检协会会长助理、会员协作发展中心主任刘辉指出,质量是企业的立身之本,企业既是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主体,也应该是质量提升的责任主体。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关键,是强化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提升主体的作用,利用市场机制倒逼质量水平的提升;企业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等法定义务;督促企业兑现对消费者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也必须要欢迎并尊重消费者、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消费者要提高消费维权意识,掌握质量和消费维权知识;中介组织等社会力量,要加强服务监督,引导行业诚信自律;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推广优质产品和质量,形成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

韬光逐薮,含章未曜。“质量是人类社会的不懈追求,质量既表现为产品质量,也表现为服务质量,产品质量是企业应该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服务质量是产品质量的延伸。”质检协会副会长、中检协联合(北京)质量检验研究中心主任张明指出,质量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确保质量诚信既是承担质量主体责任的企业应该切实履行的法律和社会责任,也是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的关键,还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更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应该对消费者和社会的必然承诺。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诚信不仅决定着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生存发展,而且关系到消费者切身利益。着眼“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市场体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消费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同时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

质量既是企业生产出来的,更是市场竞争出来的。张明强调,提升质量根本上要依靠企业,切实发挥企业主体地位的积极性。质检协会组织广大质量诚信标杆企业在“3.15”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宣传活动,宣传重质量、讲诚信的先进标杆典型,通过优秀典型企业的引领作用,对广大优秀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效宣传,唱响中国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诚信好声音,既能够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推动企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设计、采购、生产、检验、售后服务全过程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体系,积极兑现“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也可以向广大消费者提供诚信可靠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信息及消费信息,培育健康理性的质量消费文化,引导消费者有质量地科学理性消费,努力让高质量发展更有“温度”,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更有“质感”。

抱朴守拙,行稳致远。产品和服务质量关系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消费是最终需求,是支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因素。质检协会副会长王群谈到,做好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既是关乎14亿多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扩大消费需求和提升消费潜力的重要保障,还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和社团组织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标尺。

王群表示,随着我国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和经营主体数量持续增加,超大规模的市场和超大规模的经营主体与超大规模的消费群体已然形成,国内国际市场紧密关联,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产业升级、业态创新和消费升级持续加快,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市场竞争秩序等方面的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消费维权的意识和诉求也显著提升。

王剑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说,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基本需要。质量工作的目标追求,就是不断满足人民需要。消费品质量事关民生福祉改善,事关消费持续增长,事关经济提质增效升级。质量已经成为新常态下消费和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也应该成为所有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静默如初,安之如素。“消费环境好不好,消费者最有发言权。” 质检协会网络工作部主任、 执行主编刘丽表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际上是需要消费者权益的彰显才能实现。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建立良好的消费环境,既需要有关部门的科学有效监管,也需要包括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在内的全社会共同努力。新的消费领域、新的消费模式、新的消费热点不断涌现,既是经济发展中的亮点,给广大消费者带来福音,也对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出新要求新挑战。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方方面面,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既要把握消费趋势,创新维权模式,完善维权机制,也要为百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百姓消费信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并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倒逼供给质量提升。

笃定前行,履践致远。一个重视质量的企业才是有前途有希望的企业,一个重视消费者的企业也才是有魅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公民。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让质量提升、质量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消费者,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题中之义。质检协会副会长、山东大学教授温德成表示,质检协会通过在2024年“3.15”活动中对广大优秀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的广泛宣传,凝聚社会力量,推动社会共识,大力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引领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诚信意识、坚持质量第一、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服务质量水平,推动企业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作出客观、科学、规范的诚信承诺,为消费者维权、社会监督提供依据,督促企业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质量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确保质量诚信是承担质量主体责任的企业应该履行的企业公民社会责任。强调质量提升对消费的作用,就是要改善消费环境。只有做到质量提升,才能激发人民群众的消费热情;只有做到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安全与诚信保障,才能打消人民群众的消费顾虑。

春风有信,花开有期。为助力提升质量诚信水平,质检协会在此次活动中提供“3.15”活动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验证等专用标识服务。质检协会防伪溯源物流管理服务系统负责人王强表示,为有效扩大企业对参加该项活动的影响,将结合“互联网+”和“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集成应用等时代特点,助力相关主管部门对假冒伪劣违法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和打击,创新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协助企业完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做到事前防范,督促企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自我声明的履责和落实并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和质量诚信验证,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协助企业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改善用户体验,激发消费潜能,切实助力健全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着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大力向企业推广使用“3.15”活动等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验证专用标识。

王群表示,“3.15”活动等专用标识不仅可以对产品防伪知识等识假技能进行科普,营造抵制假冒伪劣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形成多方参与的假冒伪劣治理局面,同时能够有效传播企业资讯,畅通线上线下诉求渠道,而且可以协助企业提升品牌形象,切实赢得消费者对企业品牌和产品更多的信任,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打消消费者的消费顾虑,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安心消费、放心消费的信心,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提高优质产品的销量和市场占有率,增强产品质量优质安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传递信任,服务发展。质量检验作为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贯穿于现代经济活动从研发到生产直至消费的全过程,检验检测报告被形象地称为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质检协会党支部委员、综合部主任李昭娴表示,检验检测本身属于信任型产品和服务,质检协会作为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在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用户)、企业、政府、社会之间传递信任也是独有的“传递信任,服务发展”职能特点。

李昭娴指出,为切实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协助企业通过“质量检验独有的比较优势”去形成企业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而进一步赢得消费者更多的信任,拓展市场空间,质检协会将向参加2024年“3.15”活动的企业提供“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的免费调查汇总服务,并向参与2024年“3.15”活动的企业提供“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免费调查汇总和承诺展示公告证明及“全国质检稳定合格产品”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验证专用标识应用的相关服务工作,减轻企业负担,树立质量标杆,切实解决现代大规模生产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全力营造质量诚信社会共治的社会氛围。

寻梦而行,向阳而生。质检协会副秘书长张炯表示,质检协会在“3.15”活动中组织广大重质量、讲诚信的优秀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就是为了努力开创质量专业社团组织在新时代的新作用,当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践行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的参与者,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大力督促企业承诺产品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引领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并进一步充分发挥质量检验行业社团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消费维权社会合力。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质量是立业之本、强国之基,事关民生福祉。只要我们共同去努力,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质量强国就一定能够加速建成。” 王群特别谈到,质检协会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国的征程中必将不会缺席,而且还将更加努力。(中国经济网记者 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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