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组织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施行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于1993 年2 月22 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993 年9 月1日起施行,并根据2000 年7 月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修正。为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的法治文化氛围,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于7月24日在总局网站公布了竞赛须知和试题,正式启动了《产品质量法》知识竞赛活动。
本次竞赛采用纸质和网络两种答题形式。纸质试题刊登在2013 年7 月24 日《中国质量报》和《国门时报》上,网络答题从2013 年7 月24 日开始,参赛者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首页、中国质量新闻网(http://www.cqn.com.cn/)首页、中国经济网“质量经济”频道(http://12365.ce.cn)、
(http://www.11412365.cn)参与答题。答题截止日期为2013 年8 月24 日。竞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个人奖设一等奖5 名、二等奖10 名、三等奖20 名。按照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获奖者,成绩相同的,以抽奖方式产生获奖者。团体奖为企业组织奖,按企业统计参赛者,按成绩及参赛数量评出前10 个企业,授予《产品质量法》知识竞赛“先进单位”称号。本次竞赛试题答案及获奖结果将于2013 年8 月底在《中国质量报》、《中国国门时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中国质量新闻网站上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于1993 年2 月22 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993 年9 月1日起施行,并根据2000 年7 月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修正。为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的法治文化氛围,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于7月24日在总局网站公布了竞赛须知和试题,正式启动了《产品质量法》知识竞赛活动。
本次竞赛采用纸质和网络两种答题形式。纸质试题刊登在2013 年7 月24 日《中国质量报》和《国门时报》上,网络答题从2013 年7 月24 日开始,参赛者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首页、中国质量新闻网(http://www.cqn.com.cn/)首页、中国经济网“质量经济”频道(http://12365.ce.cn)、 (http://www.11412365.cn)参与答题。答题截止日期为2013 年8 月24 日。竞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个人奖设一等奖5 名、二等奖10 名、三等奖20 名。按照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获奖者,成绩相同的,以抽奖方式产生获奖者。团体奖为企业组织奖,按企业统计参赛者,按成绩及参赛数量评出前10 个企业,授予《产品质量法》知识竞赛“先进单位”称号。本次竞赛试题答案及获奖结果将于2013 年8 月底在《中国质量报》、《中国国门时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中国质量新闻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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