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精简和规范“设立认证机构审批”申请材料听证会的公告
为积极推进精简和规范行政许可申报材料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审改办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质检总局决定举行精简和规范“设立认证机构审批”申请材料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7年7月13日 下午14:30
二、地点 质检总局办公楼3层327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三、其他事宜
1、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意愿参加精简和规范“设立认证机构审批”申请材料听证会的,请于2017年7月1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质检总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听证代表,并于2017年7月11日前通知本人。
3、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设立认证机构审批”实际情况,对精简和规范该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见附件2)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质检总局决策提供参考。
4、参加听证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261380 010-82261490
电子邮箱:zjzjfgs@163.com
附件: 1.报名表
质检总局
2017年7月4日
为积极推进精简和规范行政许可申报材料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审改办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质检总局决定举行精简和规范“设立认证机构审批”申请材料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7年7月13日 下午14:30
二、地点 质检总局办公楼3层327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三、其他事宜
1、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意愿参加精简和规范“设立认证机构审批”申请材料听证会的,请于2017年7月1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质检总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听证代表,并于2017年7月11日前通知本人。
3、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设立认证机构审批”实际情况,对精简和规范该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见附件2)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质检总局决策提供参考。
4、参加听证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261380 010-82261490
电子邮箱:zjzjfgs@163.com
附件: 1.报名表
质检总局
2017年7月4日
- 为企业松绑解缚 疏通市场准入堵点(2017-07-14)
- 关于举行精简和规范“设立认证机构审批”申请材料听证会的公告(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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