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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系统法制处长培训班在京举办

2012年08月20日 09:08    信息来源:http://fgs.aqsiq.gov.cn/gzdt/zhxx/201208/t20120820_229058.htm

为加强质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与能力,根据总局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质检系统法制处长培训班”于2012年7月30日至8月2日在北京举办。来自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的66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学习。总局法规司高度重视本期培训班,在课程设置、师资聘请、组织实施等方面予以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刘兆彬司长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许新建副司长出席结业式并作总结讲话,法规司全体司领导全程驻班参加学习并指导。

总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期培训班的举办,蒲长城副局长专程到班上看望全体学员,出席培训班两个小组的讨论并分别讲话。蒲长城副局长指出,当前质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也有很多新的挑战。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全系统从来不敢懈怠。质检总局提出建设法治质检,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既符合中央要求,也符合质检系统实际。围绕风险防范,他提出了九个如何:1、如何防止行政决策的风险;2、如何防止执法把关的风险;3、如何防止制度设计的风险;4、如何防止日常管理中的风险;5、如何防止复议诉讼的风险;6、如何防止信息披露中的风险;7、如何防止对外协调中的风险;8、如何防止突发事件的风险;9、如何防止执法监管中的风险。要求学员认真研究和思考。

本期培训班主题为“创新机制,完善程序,防范风险,全面推进法治质检建设”。围绕这一主题,3天的课程共安排了3次专题讲座,1次案例教学,1次小组讨论,1次汇报交流。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解读、信息公开中复议诉讼问题研究、舆论监督与执法公信力、应急与危机决策情景模拟与案例分析等,邀请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教授及国务院法制办的老师等为学员作了精彩讲授。此外,还结合质检系统的案例和热点问题,安排了分组讨论、工作交流和经验分享等。

本期培训班的特点可以用两个“实”来概括,即内容贴近实际,学习追求实效。

一是内容实。学员们普遍反映,培训班课程设置科学,教师水平高超,讲课内容实用。课程内容围绕法治质检,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宏观的法律法规解读,有微观的复议诉讼指导;有理论的舆论监督和执法公信力讲授,也有实践的危机决策案例分析;有工作热点的讨论,也有工作经验的交流。这些内容紧扣学员们的工作实际,针对性强,对提高质检系统法制水平和做好法治质检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二是效果实。学员们普遍反映学习效果好,班级组织服务好。培训评估调查问卷显示,对培训后所学内容掌握程度在“好和满意”以上的有94.5%,对培训班总体满意度在“好和满意”以上的有98.2%。

本期培训班虽然只有3天,但学员们普遍反映收获颇丰,主要收获有以下几点:

一是领导点评,增强了做好法治质检工作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工作责任意识。质检部门是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行政机关,在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上肩负着重要职责。通过总局领导点评,学员们普遍认识到质检法制建设还有许多薄弱环节,质检法规体系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执法过程中存在诸多的风险点,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加强质检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对各级质检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完成质检工作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是老师讲解,提高了做好法治质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通过老师讲解,学员们充分认识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定要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的意识,科学高效地履行法治质检职责。要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法制体系为目标,紧密围绕质检各项中心任务,深化普法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制监督,进一步提高质检法制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是讨论交流,掌握了做好法治质检工作的思路方法。通过分组讨论和经验交流,学员们认识到要通过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可行性、必要性进行研究,合理评估和预测决策结果,有效防范风险。要做好法治质检的风险防范,最好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要加大法律调查研究力度,通过认真收集,深入研究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工作的新思路,提高法制工作的预见性、有效性,有效指导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学员们表示,要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基层法制建设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法治质检的科学化水平,努力推动质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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