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司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思路
2011年,法规司在总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总局十二字方针,全面推进法治质检建设。
一、法规司2011年工作主要体现在九个方面
(一)推动全面建设法治质检。
规范行政行为。成立总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起草建设法治质检具体实施方案。加大行政审批清理,规范许可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做好重大事件法律分析研究。做好行政复议,应诉。
完善制度建设。推动3法3条例制修订,发布10件部门规章。开展了总局成立以来规模最大、最彻底的一次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有效规章178件、有效规范性文件1085件。
加强普法工作。成立总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发布普法规划。开展质检大讲堂法制培训,举办质检系统立法研修班和法制骨干培训班。法规司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当前各地两局均已制定普法规划,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全系统党组学法3500人次。
规范执法行为。制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案件审理规定,并编写释义。修订质监行政处罚文书45种。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成检验检疫法制机构独立设置,成立质检法律工作专家库。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1、抓重点项目立法。一是推动《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境卫生检疫法》立法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做好《缺陷汽车召回管理条例》《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设备监理条例》3件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三是制修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10部规章。四是推进10余件规章的制修订工作。
2、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总局成立以来规模最大、最彻底的一次规章文件清理工作,清理有效规章178件、废止7件并以总局第134号令的形式公布;清理规范性文件2200多件,其中有效规范性文件1085件、废止353件,以总局第71号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清理后的规章汇编已正式出版,规范性文件汇编工作正在进行中,1000余份文件逐一对照原文校对,已完成过半。
3、加强立法协调和文件把关。一是完成法律法规协调件80 余件。二是加强系统内部的指导把关服务。审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书》等规范性文件60多件,会签各业务司局文件400余件。三是主办、协办人大议案、人大建议以及政协提案共48件。
(二)承前启后,六五普法开局良好。
1、总结表彰“五五”普法。3月在北京召开全国质检系统“五五”普法表彰视频会议,支树平局长出席表彰会,并为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代表颁发奖牌和证书。
2、部署启动“六五”普法。制定了总局“六五”普法规划,并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当前各地两局均已制定普法规划,部分单位还召开了动员大会。
3、加强学习培训。总局先后举办了质检系统立法研修班和法制骨干培训班。编印了“五五普法优秀论文集”和《质检系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在总局地下一层开设并出了6期“法制园地”栏目。全系统全年开展法制培训23.5万人次。
4、加强对外普法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天津讲话精神,下发通知组织全系统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专题部署开展了质量月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全系统参加司法部全国百家网站“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
(三)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的要求,开展第六轮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2、规范许可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组织起草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草案)》。会同监察局起草了《关于开展质检系统行政许可窗口考核评比活动的通知》,进一步促进质检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加强执法指导。组织编辑出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案件审理规定规章的释义。修订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共计45种。印发《关于加强质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
2、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在出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基础上,加强对地方两局的指导和督促,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向全国质检系统推广“七省一市”质监系统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经验。
(五)配合做好应急应对工作。
1、组织起草总局风险管理指导意见。会同办公厅组织起草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全系统的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2、加强法律研究应对,为依法履职提供法制保障。一是起草了《“双打”工作法律风险分析报告》。二是开展了食品添加剂监管制度研究和法制框架研究,起草了总局关于建立食品添加剂监管岗位责任制有关意见,强化各级质检部门依法开展食品添加剂监管的责任意识。
3、妥善做好重大影响事件及国内重特大安全事故法律分析和研究工作。提出了法律意见,为妥善应对和处置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下发《关于印发<应对日本核泄漏事件法律依据>的通知》,为总局成功应对日本核泄漏事件作出了贡献。
(六)加强对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
1、部署推进法治质检工作。2011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国质检系统法制工作会议,下发了建设法治质检的指导意见,对建设法治质检各项任务进行了部署。
2、建立法律工作专家库。经省局推荐,总局遴选,总计235人入选法律工作专家库,为推进系统法治质检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3、编写完成《质检手册法治建设卷》。该书是总局成立以来第一部全方位介绍质检法治的书籍。对质检法制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对质检法规体系进行了阐述,详细介绍了质检法制工作流程并对目标、任务进行了规划,
4、开展检验检疫法规制度软科学研究项目。完成美国《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输非工业品装运前检验风险分析的报告,已呈报总局领导;启动了《加拿大消费者产品安全法》研究。
(七)积极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加强自身建设。
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活动。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二、明年工作思路
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全面建设法治质检,实现法制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制化。
(一)全面推动法治质检建设。
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质检法规体系,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抓好程序建设。完善行政决策、执行等程序制度,要求有为必有序。抓好监督考核。完善法治质检监督检查及考核制度,并督促落实。抓好基础工作。完善人才库、研究库、数据库,加强法制信息化。抓好法制宣传培训。办好质检系统司局长依法行政研修班、法制骨干培训班。加强质检法治文化建设。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质检法规体系。
科学制定2012年立法计划,推动计量法、标准化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设备监理条例、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立法工作。
(三)继续作好规章的立法审查工作。
开展《质检系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进出口产品验证管理办法》、《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章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标准化、认证认可监管制度。
(四)加强法治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完善行政程序决策制度,加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及时公布行政许可项目,同时将已梳理的每一项许可项目的“八公开”内容进行公示,配合总局“网上审批”工作的开展进程。与监察局共同组织开展全国质检系统行政许可窗口考核评比活动。
(五)深入开展 “六五”普法工作。
办好质检系统司局长依法行政研修班、法制骨干培训班。针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技术人员、企业、社会公众等不同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法规培训和宣贯工作。加强质检法治文化建设,编写一批高质量的法治文化书籍和读物,满足全系统人员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六)稳妥处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强化复议案件实地调查、复议听证等审理方式,充分运用调解方式达成和解,合法、及时完成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推广各地质检部门在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及司法咨询工作。
(七)规范行政执法。
加强制度建设。指导、督促地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建立。统一行政许可文书,开展执法经验交流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研讨会议,以专案通报、案例汇编形式加强对地方两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强制法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国执法案卷评查。通过执法监督方式,合法、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信访、申诉案件。
(八)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研究消费品安全法、合格评定法、技术机构或实验室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探索构建质检事业长效机制的法律基础。建设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库和法治工作信息数据库建设。
(九)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把法制队伍建设成为学习研究型、开拓创新型、务实服务型、合作和谐型团队,为质检事业当好称职的参谋、得力的助手和合格的顾问,推动法治质检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1年,法规司在总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总局十二字方针,全面推进法治质检建设。
一、法规司2011年工作主要体现在九个方面
(一)推动全面建设法治质检。
规范行政行为。成立总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起草建设法治质检具体实施方案。加大行政审批清理,规范许可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做好重大事件法律分析研究。做好行政复议,应诉。
完善制度建设。推动3法3条例制修订,发布10件部门规章。开展了总局成立以来规模最大、最彻底的一次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有效规章178件、有效规范性文件1085件。
加强普法工作。成立总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发布普法规划。开展质检大讲堂法制培训,举办质检系统立法研修班和法制骨干培训班。法规司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当前各地两局均已制定普法规划,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全系统党组学法3500人次。
规范执法行为。制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案件审理规定,并编写释义。修订质监行政处罚文书45种。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成检验检疫法制机构独立设置,成立质检法律工作专家库。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1、抓重点项目立法。一是推动《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境卫生检疫法》立法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做好《缺陷汽车召回管理条例》《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设备监理条例》3件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三是制修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10部规章。四是推进10余件规章的制修订工作。
2、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总局成立以来规模最大、最彻底的一次规章文件清理工作,清理有效规章178件、废止7件并以总局第134号令的形式公布;清理规范性文件2200多件,其中有效规范性文件1085件、废止353件,以总局第71号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清理后的规章汇编已正式出版,规范性文件汇编工作正在进行中,1000余份文件逐一对照原文校对,已完成过半。
3、加强立法协调和文件把关。一是完成法律法规协调件80 余件。二是加强系统内部的指导把关服务。审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书》等规范性文件60多件,会签各业务司局文件400余件。三是主办、协办人大议案、人大建议以及政协提案共48件。
(二)承前启后,六五普法开局良好。
1、总结表彰“五五”普法。3月在北京召开全国质检系统“五五”普法表彰视频会议,支树平局长出席表彰会,并为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代表颁发奖牌和证书。
2、部署启动“六五”普法。制定了总局“六五”普法规划,并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当前各地两局均已制定普法规划,部分单位还召开了动员大会。
3、加强学习培训。总局先后举办了质检系统立法研修班和法制骨干培训班。编印了“五五普法优秀论文集”和《质检系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在总局地下一层开设并出了6期“法制园地”栏目。全系统全年开展法制培训23.5万人次。
4、加强对外普法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天津讲话精神,下发通知组织全系统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专题部署开展了质量月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全系统参加司法部全国百家网站“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
(三)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的要求,开展第六轮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2、规范许可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组织起草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草案)》。会同监察局起草了《关于开展质检系统行政许可窗口考核评比活动的通知》,进一步促进质检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加强执法指导。组织编辑出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案件审理规定规章的释义。修订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共计45种。印发《关于加强质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
2、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在出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基础上,加强对地方两局的指导和督促,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向全国质检系统推广“七省一市”质监系统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经验。
(五)配合做好应急应对工作。
1、组织起草总局风险管理指导意见。会同办公厅组织起草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全系统的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2、加强法律研究应对,为依法履职提供法制保障。一是起草了《“双打”工作法律风险分析报告》。二是开展了食品添加剂监管制度研究和法制框架研究,起草了总局关于建立食品添加剂监管岗位责任制有关意见,强化各级质检部门依法开展食品添加剂监管的责任意识。
3、妥善做好重大影响事件及国内重特大安全事故法律分析和研究工作。提出了法律意见,为妥善应对和处置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下发《关于印发<应对日本核泄漏事件法律依据>的通知》,为总局成功应对日本核泄漏事件作出了贡献。
(六)加强对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
1、部署推进法治质检工作。2011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国质检系统法制工作会议,下发了建设法治质检的指导意见,对建设法治质检各项任务进行了部署。
2、建立法律工作专家库。经省局推荐,总局遴选,总计235人入选法律工作专家库,为推进系统法治质检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3、编写完成《质检手册法治建设卷》。该书是总局成立以来第一部全方位介绍质检法治的书籍。对质检法制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对质检法规体系进行了阐述,详细介绍了质检法制工作流程并对目标、任务进行了规划,
4、开展检验检疫法规制度软科学研究项目。完成美国《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输非工业品装运前检验风险分析的报告,已呈报总局领导;启动了《加拿大消费者产品安全法》研究。
(七)积极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加强自身建设。
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活动。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二、明年工作思路
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全面建设法治质检,实现法制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制化。
(一)全面推动法治质检建设。
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质检法规体系,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抓好程序建设。完善行政决策、执行等程序制度,要求有为必有序。抓好监督考核。完善法治质检监督检查及考核制度,并督促落实。抓好基础工作。完善人才库、研究库、数据库,加强法制信息化。抓好法制宣传培训。办好质检系统司局长依法行政研修班、法制骨干培训班。加强质检法治文化建设。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质检法规体系。
科学制定2012年立法计划,推动计量法、标准化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设备监理条例、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立法工作。
(三)继续作好规章的立法审查工作。
开展《质检系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进出口产品验证管理办法》、《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章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标准化、认证认可监管制度。
(四)加强法治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完善行政程序决策制度,加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及时公布行政许可项目,同时将已梳理的每一项许可项目的“八公开”内容进行公示,配合总局“网上审批”工作的开展进程。与监察局共同组织开展全国质检系统行政许可窗口考核评比活动。
(五)深入开展 “六五”普法工作。
办好质检系统司局长依法行政研修班、法制骨干培训班。针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技术人员、企业、社会公众等不同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法规培训和宣贯工作。加强质检法治文化建设,编写一批高质量的法治文化书籍和读物,满足全系统人员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六)稳妥处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强化复议案件实地调查、复议听证等审理方式,充分运用调解方式达成和解,合法、及时完成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推广各地质检部门在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及司法咨询工作。
(七)规范行政执法。
加强制度建设。指导、督促地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建立。统一行政许可文书,开展执法经验交流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研讨会议,以专案通报、案例汇编形式加强对地方两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强制法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国执法案卷评查。通过执法监督方式,合法、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信访、申诉案件。
(八)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研究消费品安全法、合格评定法、技术机构或实验室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探索构建质检事业长效机制的法律基础。建设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库和法治工作信息数据库建设。
(九)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把法制队伍建设成为学习研究型、开拓创新型、务实服务型、合作和谐型团队,为质检事业当好称职的参谋、得力的助手和合格的顾问,推动法治质检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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