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售出7日内三包责任在新三包规定中是如何规定的?
2002年03月27日 16:43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新三包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有权选择的三包责任方式是退货、换货或者修理。上述三种责任方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一项,没有顺序之分。承担三包责任的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不得拒绝消费者选定的三包方式。
新三包规定,消费者在7日内买到的产品发生性能故障要求修理、更换或者退货的,应当免费。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向消费者退清货款,退货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新三包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有权选择的三包责任方式是退货、换货或者修理。上述三种责任方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一项,没有顺序之分。承担三包责任的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不得拒绝消费者选定的三包方式。
新三包规定,消费者在7日内买到的产品发生性能故障要求修理、更换或者退货的,应当免费。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向消费者退清货款,退货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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