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产品缺陷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请求赔偿哪些项目?
2002年02月06日 13:36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因产品缺陷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的损害,包括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和其他重大损失。
人身伤害包括人的肢体损伤、残废、灭失等,以及造成身体疾病、死亡等。
《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财产损失是指除缺陷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的灭失、损毁或者功能的丧失、使用价值的降低等。
其他重大损失是指其他经济等方面的损失,含可得经济利益的损失。
《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因产品缺陷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的损害,包括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和其他重大损失。
人身伤害包括人的肢体损伤、残废、灭失等,以及造成身体疾病、死亡等。
《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财产损失是指除缺陷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的灭失、损毁或者功能的丧失、使用价值的降低等。
其他重大损失是指其他经济等方面的损失,含可得经济利益的损失。
《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相关阅读:
- 为企业松绑解缚 疏通市场准入堵点(2017-07-14)
- 关于举行精简和规范“设立认证机构审批”申请材料听证会的公告(2017-07-06)
- 法规司组织开展工作调研(2017-05-03)
- 中央编办领导赴质检总局调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7-05-03)
- 浙甬检验检疫第三届执法协作交流会成功举办(2017-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