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相关监督

广州市消委会发布调味品比较试验结果

2014年11月13日 10:41    信息来源:http://gz315.gd315.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6&id=7793

调味品可以使食物味道变得更鲜美,是每个家庭厨房不可缺少的必备品,它不仅能满足食物烹调加工以及人们饮食习惯的需要,同时对身体健康也有着重要影响。而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调味品开始向多样化、功能化方向发展,各种以天然原料制作的调味品或复合调味品应有尽有。一些生产企业还根据中国南北方差异较大的特点,开发出不同地区消费需求的产品。为指导消费者合理地选购此类产品,依据《消法》赋予的职能,广州市消委会开展了调味品产品比较试验工作,现将结果对外公布,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一、比较试验概况

用于本次比较试验的调味品样品包括蚝油10批次、醋10批次、酱油20批次、酱及酱制品15批次、辣椒酱21批次、鸡精(鸡粉)5批次,共81批次样品,涉及47家生产企业。

本次比较试验委托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依据GB 2717-2003《酱油卫生标准》、18186-2000《酿造酱油》、GB/T 21999-2008《蚝油》、GB2719-2003《食醋卫生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相关标准对样品的重金属、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61个项目进行测试。测试结果显示,81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详细情况见下表:

  调味品产品比较试验质量情况

样品类型

购买批次

符合批次

符合率(%)

蚝油

10

10

100 

10

10

100

酱油

20

20

100

酱及酱制品

15

15

100

辣椒酱

21

21

100

鸡精(鸡粉)

5

5

100

合计

81

81

100

附件:调味品产品比较试验结果汇总表.rar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