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起,偷逃路费最高可能罚款千元
据省交通集团透露,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广东省高速公路仍将继续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实施免费放行,4月30日下午起开始迎来出行高峰。省交通集团提醒,“五一”期间省内部分高速路段有施工围蔽,过路司机需小心驾驶。
此外,《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将从“五一”开始施行,如果错过免费时段,切莫侥幸偷逃路费,否则将有可能被处以罚款200至1000元。
明天下午高速将迎出行高峰
今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时间从5月1日0:00起至5月3日24:00结束,结束时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为准,5月4日0:00恢复正常收费秩序。
据省交通集团透露,“五一”期间高速车流将以短途旅游、休闲和探亲为主,4月30日下午、5月1日将现出行高峰。据统计,去年5月1日当天,省交通集团所属高速公路出口车流总量将近400万车次,其中八成为免费小型客车。
“五一”期间出行车流量大,省交通集团提醒,司机自驾出游应注意安全出行,切记不要超速、随意变道,特别不能非法占用应急车道。此外,“五一”期间高速公路原则上将停止施工,但部分路段封路设施将不做撤离,处于围蔽状态。省交通集团同时提醒,目前广深高速、新台高速、茂湛高速、梅河高速等部分路段都有施工围蔽,司机在经过施工围蔽路段时要根据施工绕行指引牌小心驾驶,安全通过。
全省高速已实施收费“一张网”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将从5月1日起施行,省交通集团提醒,如果小长假期间车主在免费通行时段内还未离开高速出口,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偷逃路费,否则将有可能被处以罚款200至1000元。
根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高速公路使用者如有更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卡信息、倒换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卡、假冒免费车辆等任一行为,都将被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省交通集团下属高速公路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罚款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逃费车辆的泛滥,但200到1000元的罚款额度有限,震慑力不足。“除了罚款之外,我们更期待相关法律出台。目前关于偷逃费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只有部分省市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规定,这也导致各地司法机关在针对偷逃费行为处罚时罪名多样,有‘诈骗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损坏财物罪’等多种解读。”
广东瑞迪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唐红炬则表示,驾车人进入高速公路后,便与公路管理企业形成了高速公路有偿使用合同,并立即生效。车辆偷逃费行为达到一定数额后,可以诈骗罪追诉。
据省交通集团介绍,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一张网”已经自2014年6月29日起正式实施,集团所属高速公路占全省高速公路的67.3%,近几年来联合执法部门对偷逃费行为“重拳出击”,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联网收费的进行,针对各种形式偷逃费行为,将会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完善黑名单制度。各个路段信息共享,联勤联动,将利用录像抓拍系统、路径识别系统等高科技手段调取数据、图像信息,严厉查处假冒、冲卡等偷逃费行为。
据省交通集团透露,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广东省高速公路仍将继续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实施免费放行,4月30日下午起开始迎来出行高峰。省交通集团提醒,“五一”期间省内部分高速路段有施工围蔽,过路司机需小心驾驶。
此外,《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将从“五一”开始施行,如果错过免费时段,切莫侥幸偷逃路费,否则将有可能被处以罚款200至1000元。
明天下午高速将迎出行高峰
今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时间从5月1日0:00起至5月3日24:00结束,结束时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为准,5月4日0:00恢复正常收费秩序。
据省交通集团透露,“五一”期间高速车流将以短途旅游、休闲和探亲为主,4月30日下午、5月1日将现出行高峰。据统计,去年5月1日当天,省交通集团所属高速公路出口车流总量将近400万车次,其中八成为免费小型客车。
“五一”期间出行车流量大,省交通集团提醒,司机自驾出游应注意安全出行,切记不要超速、随意变道,特别不能非法占用应急车道。此外,“五一”期间高速公路原则上将停止施工,但部分路段封路设施将不做撤离,处于围蔽状态。省交通集团同时提醒,目前广深高速、新台高速、茂湛高速、梅河高速等部分路段都有施工围蔽,司机在经过施工围蔽路段时要根据施工绕行指引牌小心驾驶,安全通过。
全省高速已实施收费“一张网”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将从5月1日起施行,省交通集团提醒,如果小长假期间车主在免费通行时段内还未离开高速出口,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偷逃路费,否则将有可能被处以罚款200至1000元。
根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高速公路使用者如有更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卡信息、倒换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卡、假冒免费车辆等任一行为,都将被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省交通集团下属高速公路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罚款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逃费车辆的泛滥,但200到1000元的罚款额度有限,震慑力不足。“除了罚款之外,我们更期待相关法律出台。目前关于偷逃费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只有部分省市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规定,这也导致各地司法机关在针对偷逃费行为处罚时罪名多样,有‘诈骗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损坏财物罪’等多种解读。”
广东瑞迪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唐红炬则表示,驾车人进入高速公路后,便与公路管理企业形成了高速公路有偿使用合同,并立即生效。车辆偷逃费行为达到一定数额后,可以诈骗罪追诉。
据省交通集团介绍,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一张网”已经自2014年6月29日起正式实施,集团所属高速公路占全省高速公路的67.3%,近几年来联合执法部门对偷逃费行为“重拳出击”,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联网收费的进行,针对各种形式偷逃费行为,将会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完善黑名单制度。各个路段信息共享,联勤联动,将利用录像抓拍系统、路径识别系统等高科技手段调取数据、图像信息,严厉查处假冒、冲卡等偷逃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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