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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店年底前须换“身份证”

2011年11月18日 16:23    信息来源:http://www.hn315.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hnzjj/s304/201111/6342.html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今年8月1日起,食品流通许可项目中将对乳制品进行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国家工商总局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增设乳制品 (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两个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所有乳制品经营者须向工商部门申请更换“身份证”,变更许可项目与经营范围。

“新规其实提高了乳制品经营者的准入门槛。”长沙市工商局食安办副主任刘忆向记者介绍说:“早从7月1日开始,长沙市区就已经要求所有新开店铺,如果要经营乳制品,需要针对乳制品经营单独填写表格进行申报,工商工作人员将对申报店铺的卫生环境、冷藏设备等进行实地考察,合格后再发放包含乳制品经营项目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目前,长沙的大型奶粉生产企业,以及大型超市商场几乎都已经主动提出申请,变更包含经营乳制品资格的新《食品流通许可证》。

目前,长沙市有3万余家经营散装食品的店铺、旅馆等,如果加上KTV、网吧等,存在销售乳制品的店铺可能达到8万至9万家,所有店铺年底前将完成调整。

届时,如果发现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将依法查处和取缔。根据《食品安全法》,未经许可从事乳制品销售的,工商部门将处以2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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