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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消费常识

2010年07月14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玩具是儿童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物品。除了供小朋友玩耍外,玩具也是引导儿童学习的好工具。以下介绍几种有关玩具的小常识。

一、选购:

1、客观判断:

儿童时期是人生的基础阶段,从胎儿、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儿童到青少年都处于不断生长发育的过程中。其动态特征与成人不同,在各个年龄段也有很大差异。需要切合实际地考虑孩子的智力发育及体能发展的程度来选购合适的玩具。

从出生至1周岁为婴儿期, 这个时期的生理特点为生长发育期比任何时期都快,神经发育也很迅速,免疫力弱,易患感染性疾病。可选购如软体填充玩具、拨浪鼓、挤压/发声玩具等。

1周岁至3周岁为幼儿期,这个时期的生理特点是体格生长速度较婴儿期缓慢,语言和动作能力明显提高,自己会走动,但没有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易发生意外事故。可选购如球、拖拉玩具、积木、玩具房子、玩具车、拼图玩具、沙滩玩具等;

4周岁至6周岁为学前期,这个时期儿童的体格发育继续增长,仍有轻度的手脚不灵活,有粗心及不安静等特征。可选购三轮车和头盔、自行车、智力拼图(10-20块)、玩偶及服饰、故事书、带有人物和饰物的玩耍场景等玩具。

6周岁至9周岁为学龄儿童,喜欢玩耍具有技巧和智力的游戏。可选购风筝、自行车和头盔、滑冰鞋和保护性用品、手工艺用品、玩偶、木偶和演戏小丑、运动器械、拼图玩具及棋类等玩具产品。

2、使用说明:

(1)看适用年龄范围。一般的玩具在使用说明中都会标明该玩具的适用年龄范围,可以根据小孩的年龄选购。这主要有两重意义:

第一,玩具本身是为该年龄段的儿童设计;

第二,不在此年龄段的儿童使用该产品存在危险性。

(2)看安全警示语。玩具隐含的一些危险性生产厂会通过警示语做出提醒。

如“打开包装后,请立即将包装塑料袋弃置。”、“非救生用品,只能在浅水中使用。”、“不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等。

购买及使用玩具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警示语,可避免误用玩具的危险发生。

(3)看有效日期。有些产品是指定在有效期内使用的,可避免使用过期产品。

(4)看使用方法。复杂的玩具,如儿童自行车、学步车等,应有详细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在选购时应注意这一点。

(5)看组装程序图。组装玩具不论是由成人组装或儿童自行组装都应有组装程序图。

二、维护保养:

1、看使用说明:

一般需要维护保养的玩具,在使用说明中应标明维护保养的方法。

尤其是复杂的玩具或婴儿玩具。婴儿玩具应注意是否有清洁或消毒的方法,例如是否可以水洗或高温消毒等。

2、定期进行检查:

对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应特别注意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如紧固件(如螺丝钉)是否松动;

毛绒玩具上的小零件(如眼睛、鼻子等)是否松脱;

塑料玩具的外壳有否破裂引起其它危险的产生等。

3、定期保养:

充电的玩具应注意过量充电导致的寿命减少。

干电池用完应及时取出。

童车应定期进行加润滑油防锈等保养工作。

毛绒玩具应定期清洗,以减少细菌滋生等。

三、拒绝“三无”产品: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所有国内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应标明厂名、厂址及合格证,并应用规范汉字标明。进口玩具,也应有中文的玩具使用说明。玩具的使用说明上面提供了许多有关产品的信息,应该仔细阅读。拒绝“三无”产品,因此在选购玩具时,应注意玩具使用说明是否规范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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