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消费品召回通告显示质量和安全成消费者最关心问题
近日,
发布通告,介绍了2019年消费品召回情况。2019年,全国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2.1万余件,消费者最关心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占30.22%,比上年增长12.55%。受理商品类投诉37.8万余件,占投诉总量的46.01%,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共98659件,占投诉总量的12.01%,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全国56家监测点医院收到产品伤害案例20.7万例,家用电器、儿童用品、汽车外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家用日用品等产品的伤害占总伤害的62.17%。国家缺陷信息采集平台收到消费者提供的消费品缺陷线索1412条,主要涉及电子电器(占65.72%)、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占2.05%)、儿童用品(占1.84%)。
召回实施情况方面,2019年共实施消费品召回434次,涉及缺陷消费品数量651.55万件,分别比上年下降41.11%和63.09%。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累计实施消费品召回2262次,涉及缺陷消费品6502.55万件。
从召回性质看,2019年,受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影响召回次数为393次,占召回总次数的90.55%;涉及缺陷产品477.19万件,占召回总数量的73.24%。截至2019年年底,受调查影响召回累计达1956次,涉及缺陷产品4795.31万件,约占召回总量的73.75%,缺陷调查仍是推动企业实施召回的主要方式。
从产品类别看,2019年召回数量较多的是儿童用品(193次,涉及产品272.81万件)、电子电器(81次,涉及产品168.04万件)、文教体育用品(12次,涉及产品137.95万件)、食品相关产品(21次,涉及产品37.43万件)。
从缺陷原因看,因设计问题召回289次,涉及产品490.62万件;因制造问题召回122次,涉及产品72.24万件;因标识问题召回23次,涉及产品88.68万件。截至2019年年底,因设计问题召回1374次,涉及产品3784.17万件;因制造问题召回683次,涉及产品701.55万件;因标识问题召回233次,涉及产品2016.83万件。
2020年,
将以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等为重点,努力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机制。贯彻落实《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推动地方完善产品召回工作机制,强化召回技术支撑,夯实全国消费品召回“总局统一管理、地方分级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提升能力。完善消费品专家库,筹建国家产品安全与召回技术委员会,加强重大案件技术评估。三是加强研究。针对智能家电、数字产品、网络销售等新技术新业态,开展缺陷模式及缺陷判定方法、安全测试风险评估技术及标准研究。四是行业指导。强化服务意识,推动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建设,加强政策指导和咨询培训。
近日, 发布通告,介绍了2019年消费品召回情况。2019年,全国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2.1万余件,消费者最关心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占30.22%,比上年增长12.55%。受理商品类投诉37.8万余件,占投诉总量的46.01%,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共98659件,占投诉总量的12.01%,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全国56家监测点医院收到产品伤害案例20.7万例,家用电器、儿童用品、汽车外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家用日用品等产品的伤害占总伤害的62.17%。国家缺陷信息采集平台收到消费者提供的消费品缺陷线索1412条,主要涉及电子电器(占65.72%)、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占2.05%)、儿童用品(占1.84%)。
召回实施情况方面,2019年共实施消费品召回434次,涉及缺陷消费品数量651.55万件,分别比上年下降41.11%和63.09%。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累计实施消费品召回2262次,涉及缺陷消费品6502.55万件。
从召回性质看,2019年,受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影响召回次数为393次,占召回总次数的90.55%;涉及缺陷产品477.19万件,占召回总数量的73.24%。截至2019年年底,受调查影响召回累计达1956次,涉及缺陷产品4795.31万件,约占召回总量的73.75%,缺陷调查仍是推动企业实施召回的主要方式。
从产品类别看,2019年召回数量较多的是儿童用品(193次,涉及产品272.81万件)、电子电器(81次,涉及产品168.04万件)、文教体育用品(12次,涉及产品137.95万件)、食品相关产品(21次,涉及产品37.43万件)。
从缺陷原因看,因设计问题召回289次,涉及产品490.62万件;因制造问题召回122次,涉及产品72.24万件;因标识问题召回23次,涉及产品88.68万件。截至2019年年底,因设计问题召回1374次,涉及产品3784.17万件;因制造问题召回683次,涉及产品701.55万件;因标识问题召回233次,涉及产品2016.83万件。
2020年, 将以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等为重点,努力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机制。贯彻落实《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推动地方完善产品召回工作机制,强化召回技术支撑,夯实全国消费品召回“总局统一管理、地方分级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提升能力。完善消费品专家库,筹建国家产品安全与召回技术委员会,加强重大案件技术评估。三是加强研究。针对智能家电、数字产品、网络销售等新技术新业态,开展缺陷模式及缺陷判定方法、安全测试风险评估技术及标准研究。四是行业指导。强化服务意识,推动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建设,加强政策指导和咨询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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