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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电信服务质量通告发布 18家互联网企业被要求整改 “强行捆绑”“过度索权”问题仍然严重

2019年07月09日 10:57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zgzlb/content/2019-07/09/content_7294968.htm

7月1日,工业与信息化部官网发布了2019年第一季度电信服务质量的有关通告。通告显示,今年一季度,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100家互联网企业106项互联网服务进行抽查,发现18家互联网企业存在未公示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未告知查询更正信息的渠道、未提供账号注销服务等问题;组织对50家手机应用商店的应用软件进行技术检测,发现违规软件33款,涉及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强行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恶意吸费等问题。

近年来,信息泄露事件屡屡发生,而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强行捆绑等在网站、App中大行其道正是其导火索之一。今年央视3·15晚会就曾曝光多家科技企业存在私自采集个人信息的情况。

对于此次通告中所发现的“过度索权”问题,上海信本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兴发表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互联网运营商不得非法收集用户信息,从规范、合法运行的角度,建议互联网运营商依法改进。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占领也指出,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只是第一步,其后,还可能有使用行为、转让行为,给用户带来后续骚扰及安全隐患,比如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等。

针对应用软件中“强行捆绑”其他应用软件的行为,赵占领认为,企业此举主要侵害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对于此种捆绑搭售,用户尤其需在安装环节留心。

工业与信息化部也在通告的消费提示部分提醒广大用户,要从正规渠道下载手机应用软件,安装时注意阅读服务协议、用户隐私政策和手机权限调用说明,增强防范意识,同时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

不过,由于个人信息的获取和使用渠道越来越多元化,信息领域的侵权行为也更具隐蔽性,仅仅依靠消费者个人提高警惕,很难从根本上杜绝。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建议,解决信息收集乱象问题需要多方联动,工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等要协同治理。同时,完善立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建立信息违规收集黑名单企业库。

通告还公布了一季度电信用户申诉举报情况,其中,关于骚扰电话的举报投诉209278件,环比下降9.3%。其中,95/96号码骚扰电话被举报投诉量涨幅明显,环比上升35.4%,贷款理财类居首位。受理用户关于垃圾短信的投诉举报87203件,环比下降16.3%。接到诈骗电话号码举报7665件次,环比下降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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