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食品安全方面,以重大活动举办地、旅游景区、商业聚集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接待酒店、展销会和农村群体性聚餐等为重点场所,以米面油、肉蛋奶、酒类、糕点、元宵汤圆等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品种,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问题处置,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强化对重点品种及大宗食品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查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滥用、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产品配方与标签配料表不一致及标识不规范等行为。加强销售环节和网络直播带货食品安全监管,严查生产销售“山寨食品”、来源不明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过期、感官性状异常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聚焦节日消费量大的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食用农产品等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及时公布抽检信息,发布消费提示。
药品安全方面,聚焦疫苗、集采中选、感冒发热、冻伤、跌打损伤等重点品种,聚焦既往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个体诊所、小药店等重点对象,聚焦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聚焦委托生产、经营使用、网络销售等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对高风险、高关注度、量大面广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管。深入推进贴敷类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贴敷类医疗器械混淆药品、虚假宣传、恶意误导消费者等欺诈性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既往抽检不合格以及群众投诉举报较多品种的抽检力度。加强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强化对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深入挖掘风险信号,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把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化解药品安全事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企业和产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生产、下架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工业产品方面,深入开展燃气用品质量专项整治,保持对液化石油气、燃气灶具、软管、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生产、销售单位的严管态势,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危化品、消防产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综合运用好监督抽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认证监管、风险监测、执法稽查等行政手段,压实各方面各层级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各类质量安全风险;强化节日期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的热销商品质量安全监管,紧盯烟花爆竹、防寒服、取暖器等重点消费品,突出农村市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产品从严从快处理。
特种设备方面,以燃气管道,电站锅炉,危化品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重点工程工地、港口码头和物流园区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旅游景区、游乐场所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交通枢纽、购物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油气储存场所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气瓶检验机构和充装单位等为重点,集中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设备超期未检、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以及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突出问题。对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销号闭环。
价格监管方面,深刻认识气象变化与节假日叠加形成的潜在价格波动风险,紧盯两节期间“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火炉子”等重点民生消费领域,密切关注粮油肉蛋奶果蔬、节令食品、文化娱乐、生活服务,交通运输、旅游住宿等价格动态,加强价格走势分析,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等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场所的检查力度。密切关注价格舆情,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前移监管关口。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切实维护群众价格权益,对举报量增多、反映集中的问题,立即组织专题研究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化解,防止小纠纷变为大事件。加强市场巡查,严格价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强化价格行为合规指导和提醒告诫,做好事前防范和源头治理。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食品安全方面,以重大活动举办地、旅游景区、商业聚集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接待酒店、展销会和农村群体性聚餐等为重点场所,以米面油、肉蛋奶、酒类、糕点、元宵汤圆等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品种,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问题处置,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强化对重点品种及大宗食品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查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滥用、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产品配方与标签配料表不一致及标识不规范等行为。加强销售环节和网络直播带货食品安全监管,严查生产销售“山寨食品”、来源不明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过期、感官性状异常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聚焦节日消费量大的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食用农产品等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及时公布抽检信息,发布消费提示。
药品安全方面,聚焦疫苗、集采中选、感冒发热、冻伤、跌打损伤等重点品种,聚焦既往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个体诊所、小药店等重点对象,聚焦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聚焦委托生产、经营使用、网络销售等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对高风险、高关注度、量大面广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管。深入推进贴敷类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贴敷类医疗器械混淆药品、虚假宣传、恶意误导消费者等欺诈性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既往抽检不合格以及群众投诉举报较多品种的抽检力度。加强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强化对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深入挖掘风险信号,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把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化解药品安全事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企业和产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生产、下架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工业产品方面,深入开展燃气用品质量专项整治,保持对液化石油气、燃气灶具、软管、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生产、销售单位的严管态势,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危化品、消防产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综合运用好监督抽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认证监管、风险监测、执法稽查等行政手段,压实各方面各层级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各类质量安全风险;强化节日期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的热销商品质量安全监管,紧盯烟花爆竹、防寒服、取暖器等重点消费品,突出农村市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产品从严从快处理。
特种设备方面,以燃气管道,电站锅炉,危化品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重点工程工地、港口码头和物流园区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旅游景区、游乐场所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交通枢纽、购物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油气储存场所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气瓶检验机构和充装单位等为重点,集中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设备超期未检、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以及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突出问题。对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销号闭环。
价格监管方面,深刻认识气象变化与节假日叠加形成的潜在价格波动风险,紧盯两节期间“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火炉子”等重点民生消费领域,密切关注粮油肉蛋奶果蔬、节令食品、文化娱乐、生活服务,交通运输、旅游住宿等价格动态,加强价格走势分析,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等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场所的检查力度。密切关注价格舆情,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前移监管关口。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切实维护群众价格权益,对举报量增多、反映集中的问题,立即组织专题研究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化解,防止小纠纷变为大事件。加强市场巡查,严格价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强化价格行为合规指导和提醒告诫,做好事前防范和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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