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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款不良手机APP被工信部责令下架

2018年06月19日 10:34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nr.cn/315/gz/20180617/t20180617_524273217.shtml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工信部日前公布2018年一季度检测发现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共计21个应用商店中的46款APP涉及其中,被责令下架。

据介绍,今年一季度,工信部对56家手机应用商店的4万款应用软件进行技术检测,发现违规软件46款,涉及强行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等问题。

此次下架的46款不良应用中,不乏一些知名APP。具体来看,应用商店“免费市场”中,今日头条新闻V1.0.0、经典连连看V9.0.0等6款应用,涉及强行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应用商店“久友下载站”中,QQ同步管理助手V5.2.0、懒人听讲座V3.0.0等5款应用,涉及强行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应用商店“找游戏手游网”中,“我的世界”V1.0,则涉及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向外发送短信。工信部表示,名单中的不良软件已全部被责令下架。

很多人可能还没回过神来,这些应用平日里经常用,怎么就突然下架了呢?它们具体存在哪些问题?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分析,此次46款下架的原因主要是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或者其他用户的商业信息。这里涉及到问题主要是经营者应该如何收集、使用、保存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邱宝昌认为,应当创设一个制度红线,将对于其提供的功能不可缺少的信息和非必要信息分开,经营者要公示备案,超过红线的不能再去收集。提供服务向社会推广的时候,都要列出来让消费者知道。国家可以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对这个方面有所要求。第二,非必要信息不是说打勾就行,要让消费者申请,这又是一个红线。第三,设立搜集的期限,也就是消费者的授权要有期限,不能无限制地去搜集。

那么,我们如何来判断这些业务经营活动所需要收集的必要信息的范围是什么?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认为,当下急需设立一个行业标准。比如提供社交平台、提供咨询服务、提供视频等等,根据不同的经营范围,建立行业标准,将收集信息的范围进行规范。如果是必要信息,用户就必须选择接受。但是对于那些相应经营活动范围之外的非必要信息,就不能进行收集。此外,如果是为了提供某些增值服务,需要收集相应的用户信息,也要明确告知用户,收集的目的是什么、收集之后如何保护,会在什么样的范围使用。最重要的是,如果收集到一些非必要信息,能为用户带来什么。这样当消费者有了明确的知情权之后,再由消费者去选择要不要提供,绝不能以此作为是否向消费者提供APP服务的前提条件。

针对这种情况,邱宝昌建议从三个方面入手,加以解决:“第一要完善立法,第二要严格执法,第三要教育企业和经营者自律,引导它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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