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财、骗色事件频发 婚恋网站亟待规范管理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近来随着各类婚恋网站的出现,为青年男女在虚拟空间打开了一条择偶途径。然而一段时间以来,通过婚恋网站结识交往出现的骗财、骗色事件频发,也使得规范婚恋网站管理显得刻不容缓。
近日有媒体报道,由于一些婚恋网站会员注册门槛低,背后隐藏的黑色交易十分活跃。一些不法商家宣称,30元就能办假身份资料进行实名认证,108元就能买到全套生活照和视频。
报道称,在婚恋交友网站上有人用虚假身份注册会员,并进行了实名制认证。6名女性在一个月内,被对方以购买“上市公司原始股”为由哄骗。他们累计投资近200万元后,对方失去了联系。
在北京受理此案件的民警表示,目前根据受害人提供的资料,还不好确定这个情况属于诈骗,后续将会同刑侦部门商讨,如达到刑事立案条件,将立案侦查。
数据显示,我国独居人口已从1990年的6%上升到2013年的14.6%,到2017年,我国达到适婚年龄的中国单身男女已达2亿,足以见得婚恋市场的发展潜力。一些婚恋网站宣称有1亿多注册会员,那么这些会员中有多少有真实交友意愿,并且提供了真实资料?
2017年9月,民政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婚恋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意见》要求婚恋网站须严格执行实名制。然而目前多数婚恋网站仍普遍存在着注册门槛低的现状。在某婚恋网站,记者发现只要填写一个可接收短信验证的手机号,就可以注册为会员,而性别、年龄、身高、学历、月薪、婚姻状况等个人资料可以任意填写,中间不需要经过任何审核环节。该婚恋网站客服人员表示,虽然网站设有实名认证通道,但并非强制。如果注册用户没有实名认证,仅会对交友的诚意度产生影响。注册用户需要填写身份证信息,上传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还需上传本人的照片,随后要等待审核,有一个24小时至48小时的审核期。
根据媒体此前报道,在一些购物网站上,有卖家公然批量出售婚恋交友网站实名制账号。支付30元购买某婚恋交友网站的实名制认证账号后,便可以收到一套账号、密码,并附带三张某男士手持身份证照片。而卖家出售的实名制认证业务还可以指定注册条件,年龄、性别、学历、收入、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可以随意订制。除此之外,卖家还宣称,支付108元,便可以提供全套生活照片并附带视频。
昨天记者在某购物网站搜索发现,的确有商家出售各大婚恋网站认证账号。在添加其微信后,商家发来一张报价单,其中包括世纪佳缘、百合网、珍爱网等多个婚恋网站的账号价格,手机认证账号7、8元钱,实名账号价格从20多元到50、60元不等。当记者询问此价格是否包含手持身份证认证照片后,商家表现的十分谨慎,表示部分网站无法实名后便不再回复。
随后记者拨通某婚恋网站客服电话,一位客服人员表示,该平台有两种认证渠道,但也只是建议用户进行实名认证。一种是手机端免费的短信认证方式,需要手机绑定支付宝,这种方式通过发送短信就可以直接认证成功;如果没有绑定支付宝,就使用第二种——人脸认证方式。
不少婚恋网站还开设了很多线下的体验门店。某门店客户经理坦诚,网站没法保证会员资料的真实性,诈骗行为的确存在,并且无法预防,虽然线上有的是实名认证,但很多是做投资理财或者根本不以结婚为目的。
消费者目前对于婚恋网站的信任度也普遍偏低,“不会特别信任这种网站,网络上的东西真假参半,尤其是婚恋方面,感觉不是特别靠谱。”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婚恋网站推行实名制确实有其必要性。一是它能够起到一定的事前预防作用,预防可能存在的诈骗行为。二是诈骗或者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出现,需要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首先也需要查证他的真实身份。事先的预防和事后的追责都需要实名认证作为支撑。
去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婚恋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建立健全婚恋交友信息平台、婚介婚庆服务机构的行业标准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协调推动工商、工信、公安、网监、机关职能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实名认证和实名注册在婚恋交友平台的严格执行,加强对个人用户信息保护的监督执法,依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婚恋网站作为以婚介为目的的平台,考虑其服务的特殊性,要承担的内容审核和监管义务比其法定责任更重。然而婚恋网站实名制为何迟迟难以落实?
对于实名认证用户资料的真实性,某婚恋网站客服人员表示,此前的确有虚假资料存在,但目前该平台认证需要进行人脸识别。
赵占领认为,推动婚恋网站“实名制”,作为平台方更应健全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管理机制,不能徒有其表。很多互联网平台的实名注册仅仅要求用户提供一个身份证号码,其可能会核对身份号码是真是假,但对于是否本人持有,有的平台并不去核实。实名认证既要求保提供的身份证信息真实,同时要和注册者本人是同一个主体。这其中就需要采取一些技术和管理措施予以保证。
在赵占领看来,之所以实名制目前并未严格执行,或许是由于此类网站出于成本及商业利益的考虑。他说,人脸识别等视频认证系统很简单,但这样会增加网站成本,也会提高用户注册的门槛。有些婚恋网站基于这样一些商业利益的考虑,不愿意完全采取更严格的措施来保证实名制。
如果有消费者遇到类似于案例中的问题,应该如何维权?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芦云认为,首先,在整个过程中,消费者自身需要持有一个谨慎的态度,知道哪些信息是必须公示的,哪些信息是可以选择不向外界公示的。第二,关键还是在于平台,关于平台的保密责任,无论是消法还是其他的相关规定都是非常明确的,但是平台比较多的是要求用户进行实名制的注册,但是很多都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要求,这就导致很多真正抱着交友或者婚恋目的的消费者就不能达到目的,反而抱着一种怀疑或不信任的态度。这样一来,这一行业就陷入了一个僵局。
有受害人表示,“我们是婚恋网站的付费会员,是花钱购买服务的,如果网站连对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都不能得到保证,那婚恋网站不就成了骗子网站?”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在乱象问题上,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难以洗脱。每个婚恋交友网站都会前置式地给新用户发一封管理员邮件,申明“作为一个海量信息平台,从技术以及成本上,皆无法确保每一条信息的真实性”——但是这样的声明有效吗?婚恋网站在这其中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在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看来,这个声明是无效的。作为一个专业的提供婚恋信息的网站,首先它必须确保其信息的真实性。消法归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所以这类网站首先应通过有效的手段,确保其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另外,这个网站没有履行好信息审查的义务,也没有履行好《网络安全法》规定的网络实名制的义务。现在《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信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这种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如果用户不提供真实信息,网络运营者是不能为他提供相关服务的。作为一个专业的服务网站,如果连虚假的信息都不能鉴定,它提供再多其他的服务都是徒劳无效的,确保信息准确是最基本的,如果网站不能确保,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网站不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会员信息,需要需要承担哪些责任?陈音江指出,如果消费者由于婚恋网站的虚假信息导致自身的财产或者人身受到伤害,受骗者可以先找对方要求赔偿。如果他关机或者通过微信联系不上了,可以通过对方实名制的注册信息找对方索赔。如果通过这些信息还找不到对方,说明网站的审核没有尽到义务,受害者可以找这个婚恋网站直接索赔。
在网络上从事贩卖婚恋网站实名认证账号和婚恋网站会员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芦云表示,刑法从修正案八到修正案九,包括之前的修正案七,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其实是逐步建立起来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包括泄露、买卖等一系列行为都在刑事规范的领域中。同时消法知识对于公民的个人信息也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所以无论在民事领域还是刑事领域都有相关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在淘宝网上明码标价,有一个词叫“新鲜度”,比如近期获取的信息和放了两三年的信息价格是不一样的。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其实已经保护到了牙齿,规定非常严苛,惩罚力度非常大。每个人还是经常遭遇个人信息泄露可能是因为经营者的保密意识和监管部门的查处和惩罚力度还没有到位。所以每个人应当对于个人的信息有一种防范意识,不要随处留下自己的年龄、地址、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而且经营者在搜集公民个人信息的时候,按照消法也必须遵循合理、合法、正当的原则。除此之外,经营者还应当有保密的义务,不仅停留在口头上,要借助于技术手段去保管、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如果因为保管不善导致公共信息被泄露给公民造成刑事上的责任或者经济上的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婚恋网站方面也许会认为,自己已经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网站某个角落进行风险提示,尽到了告知义务,因此无需承担法律责任。那么网站对关键性的性别、年龄、身高、学历、月薪、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究竟该不该有核实的责任,如何保证实名认证上传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靠?除了商家必需自律之外,监管部门又该如何加强监管?
在陈音江看来,网站通过格式条款来提示消费者,对自己进行免责,加重消费者的责任,这种格式内容是无效的。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等内容。同时,网站不能通过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规定,这是无效的。如果消费者遇到这类问题,可以此为由进行维权。另外,就婚恋网站而言,一方面是对信息管理不善以致泄露,导致用户和会员权益受到损害;另一方面是需要进行实名认证之处没有进行实名认证,这两方面问题非常严重。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比如平时进行多轮检查,一旦出现问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网站进行约谈、警告。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近来随着各类婚恋网站的出现,为青年男女在虚拟空间打开了一条择偶途径。然而一段时间以来,通过婚恋网站结识交往出现的骗财、骗色事件频发,也使得规范婚恋网站管理显得刻不容缓。
近日有媒体报道,由于一些婚恋网站会员注册门槛低,背后隐藏的黑色交易十分活跃。一些不法商家宣称,30元就能办假身份资料进行实名认证,108元就能买到全套生活照和视频。
报道称,在婚恋交友网站上有人用虚假身份注册会员,并进行了实名制认证。6名女性在一个月内,被对方以购买“上市公司原始股”为由哄骗。他们累计投资近200万元后,对方失去了联系。
在北京受理此案件的民警表示,目前根据受害人提供的资料,还不好确定这个情况属于诈骗,后续将会同刑侦部门商讨,如达到刑事立案条件,将立案侦查。
数据显示,我国独居人口已从1990年的6%上升到2013年的14.6%,到2017年,我国达到适婚年龄的中国单身男女已达2亿,足以见得婚恋市场的发展潜力。一些婚恋网站宣称有1亿多注册会员,那么这些会员中有多少有真实交友意愿,并且提供了真实资料?
2017年9月,民政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婚恋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意见》要求婚恋网站须严格执行实名制。然而目前多数婚恋网站仍普遍存在着注册门槛低的现状。在某婚恋网站,记者发现只要填写一个可接收短信验证的手机号,就可以注册为会员,而性别、年龄、身高、学历、月薪、婚姻状况等个人资料可以任意填写,中间不需要经过任何审核环节。该婚恋网站客服人员表示,虽然网站设有实名认证通道,但并非强制。如果注册用户没有实名认证,仅会对交友的诚意度产生影响。注册用户需要填写身份证信息,上传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还需上传本人的照片,随后要等待审核,有一个24小时至48小时的审核期。
根据媒体此前报道,在一些购物网站上,有卖家公然批量出售婚恋交友网站实名制账号。支付30元购买某婚恋交友网站的实名制认证账号后,便可以收到一套账号、密码,并附带三张某男士手持身份证照片。而卖家出售的实名制认证业务还可以指定注册条件,年龄、性别、学历、收入、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可以随意订制。除此之外,卖家还宣称,支付108元,便可以提供全套生活照片并附带视频。
昨天记者在某购物网站搜索发现,的确有商家出售各大婚恋网站认证账号。在添加其微信后,商家发来一张报价单,其中包括世纪佳缘、百合网、珍爱网等多个婚恋网站的账号价格,手机认证账号7、8元钱,实名账号价格从20多元到50、60元不等。当记者询问此价格是否包含手持身份证认证照片后,商家表现的十分谨慎,表示部分网站无法实名后便不再回复。
随后记者拨通某婚恋网站客服电话,一位客服人员表示,该平台有两种认证渠道,但也只是建议用户进行实名认证。一种是手机端免费的短信认证方式,需要手机绑定支付宝,这种方式通过发送短信就可以直接认证成功;如果没有绑定支付宝,就使用第二种——人脸认证方式。
不少婚恋网站还开设了很多线下的体验门店。某门店客户经理坦诚,网站没法保证会员资料的真实性,诈骗行为的确存在,并且无法预防,虽然线上有的是实名认证,但很多是做投资理财或者根本不以结婚为目的。
消费者目前对于婚恋网站的信任度也普遍偏低,“不会特别信任这种网站,网络上的东西真假参半,尤其是婚恋方面,感觉不是特别靠谱。”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婚恋网站推行实名制确实有其必要性。一是它能够起到一定的事前预防作用,预防可能存在的诈骗行为。二是诈骗或者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出现,需要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首先也需要查证他的真实身份。事先的预防和事后的追责都需要实名认证作为支撑。
去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婚恋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建立健全婚恋交友信息平台、婚介婚庆服务机构的行业标准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协调推动工商、工信、公安、网监、机关职能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实名认证和实名注册在婚恋交友平台的严格执行,加强对个人用户信息保护的监督执法,依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婚恋网站作为以婚介为目的的平台,考虑其服务的特殊性,要承担的内容审核和监管义务比其法定责任更重。然而婚恋网站实名制为何迟迟难以落实?
对于实名认证用户资料的真实性,某婚恋网站客服人员表示,此前的确有虚假资料存在,但目前该平台认证需要进行人脸识别。
赵占领认为,推动婚恋网站“实名制”,作为平台方更应健全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管理机制,不能徒有其表。很多互联网平台的实名注册仅仅要求用户提供一个身份证号码,其可能会核对身份号码是真是假,但对于是否本人持有,有的平台并不去核实。实名认证既要求保提供的身份证信息真实,同时要和注册者本人是同一个主体。这其中就需要采取一些技术和管理措施予以保证。
在赵占领看来,之所以实名制目前并未严格执行,或许是由于此类网站出于成本及商业利益的考虑。他说,人脸识别等视频认证系统很简单,但这样会增加网站成本,也会提高用户注册的门槛。有些婚恋网站基于这样一些商业利益的考虑,不愿意完全采取更严格的措施来保证实名制。
如果有消费者遇到类似于案例中的问题,应该如何维权?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芦云认为,首先,在整个过程中,消费者自身需要持有一个谨慎的态度,知道哪些信息是必须公示的,哪些信息是可以选择不向外界公示的。第二,关键还是在于平台,关于平台的保密责任,无论是消法还是其他的相关规定都是非常明确的,但是平台比较多的是要求用户进行实名制的注册,但是很多都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要求,这就导致很多真正抱着交友或者婚恋目的的消费者就不能达到目的,反而抱着一种怀疑或不信任的态度。这样一来,这一行业就陷入了一个僵局。
有受害人表示,“我们是婚恋网站的付费会员,是花钱购买服务的,如果网站连对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都不能得到保证,那婚恋网站不就成了骗子网站?”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在乱象问题上,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难以洗脱。每个婚恋交友网站都会前置式地给新用户发一封管理员邮件,申明“作为一个海量信息平台,从技术以及成本上,皆无法确保每一条信息的真实性”——但是这样的声明有效吗?婚恋网站在这其中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在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看来,这个声明是无效的。作为一个专业的提供婚恋信息的网站,首先它必须确保其信息的真实性。消法归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所以这类网站首先应通过有效的手段,确保其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另外,这个网站没有履行好信息审查的义务,也没有履行好《网络安全法》规定的网络实名制的义务。现在《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信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这种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如果用户不提供真实信息,网络运营者是不能为他提供相关服务的。作为一个专业的服务网站,如果连虚假的信息都不能鉴定,它提供再多其他的服务都是徒劳无效的,确保信息准确是最基本的,如果网站不能确保,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网站不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会员信息,需要需要承担哪些责任?陈音江指出,如果消费者由于婚恋网站的虚假信息导致自身的财产或者人身受到伤害,受骗者可以先找对方要求赔偿。如果他关机或者通过微信联系不上了,可以通过对方实名制的注册信息找对方索赔。如果通过这些信息还找不到对方,说明网站的审核没有尽到义务,受害者可以找这个婚恋网站直接索赔。
在网络上从事贩卖婚恋网站实名认证账号和婚恋网站会员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芦云表示,刑法从修正案八到修正案九,包括之前的修正案七,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其实是逐步建立起来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包括泄露、买卖等一系列行为都在刑事规范的领域中。同时消法知识对于公民的个人信息也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所以无论在民事领域还是刑事领域都有相关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在淘宝网上明码标价,有一个词叫“新鲜度”,比如近期获取的信息和放了两三年的信息价格是不一样的。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其实已经保护到了牙齿,规定非常严苛,惩罚力度非常大。每个人还是经常遭遇个人信息泄露可能是因为经营者的保密意识和监管部门的查处和惩罚力度还没有到位。所以每个人应当对于个人的信息有一种防范意识,不要随处留下自己的年龄、地址、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而且经营者在搜集公民个人信息的时候,按照消法也必须遵循合理、合法、正当的原则。除此之外,经营者还应当有保密的义务,不仅停留在口头上,要借助于技术手段去保管、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如果因为保管不善导致公共信息被泄露给公民造成刑事上的责任或者经济上的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婚恋网站方面也许会认为,自己已经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网站某个角落进行风险提示,尽到了告知义务,因此无需承担法律责任。那么网站对关键性的性别、年龄、身高、学历、月薪、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究竟该不该有核实的责任,如何保证实名认证上传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靠?除了商家必需自律之外,监管部门又该如何加强监管?
在陈音江看来,网站通过格式条款来提示消费者,对自己进行免责,加重消费者的责任,这种格式内容是无效的。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等内容。同时,网站不能通过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规定,这是无效的。如果消费者遇到这类问题,可以此为由进行维权。另外,就婚恋网站而言,一方面是对信息管理不善以致泄露,导致用户和会员权益受到损害;另一方面是需要进行实名认证之处没有进行实名认证,这两方面问题非常严重。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比如平时进行多轮检查,一旦出现问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网站进行约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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