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内蒙古消费者协会发出倡议 “凝聚你我力量,助力放心消费”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临之际,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内蒙古消费者协会为凝聚社会力量,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满足广大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围绕“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向社会发出“凝聚你我力量,助力放心消费”的倡议。
一是倡议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社会共识,努力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二是倡议广大消费者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推进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倡议广大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经营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做到文明、诚信、守法经营;四是倡议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积极作用,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五是倡议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努力做到消费维权工作与新闻宣传报导同步,开展全方位、深层次、高频率的报道。
据悉,为实现“放心消费在内蒙古”的美好愿景,不断开创我区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凝聚你我力量,共建和谐家园”系列宣传活动。(供稿:内蒙古市场监管局)
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消费者协会
“凝聚你我力量,助力放心消费”
倡 议 书
全区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媒体朋友们:
新时代消费升级日益加速,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科技不断涌现,消费者需求向个性化、多元化、品质化转变,消费维权工作面临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新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根本遵循。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中消协确定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凝聚你我力量”,其核心要义就是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始终,建立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在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凝聚社会力量,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满足广大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围绕“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各界发出以下倡议:
一是倡议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社会共识,努力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在形成新时代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的过程中,各级消费者协会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平台作用,凝聚行政、司法、行业组织、专业人士、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力量,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共治理念,汇集维权合力,适应维权工作新形势、新挑战,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共同破解消费维权难题,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是倡议广大消费者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推进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对消费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与经营者的沟通,主动引导消费者学习和掌握商品和服务的知识、使用技能,培养和形成科学、健康、绿色、理性、文明消费的良好习惯;避免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坚决抵制以讹传讹,误导消费,做到明明白白消费、放放心心购物、清清楚楚维权;鼓励支持消费者参与消费维权活动,举报商家的违法失信经营行为,主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参与消费评价和反馈消费体验;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商品,促使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发挥消费者在消费环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要树立法律意识,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形成心中有法、遇事找法、维权靠法的良好消费维权风尚。要,通过消费者的监督,倒逼商家规范经营,推动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
三是倡议广大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经营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做到文明、诚信、守法经营。发扬工匠精神,严把产品质量关,提供符合标准的优质商品和服务,用优质产品回馈广大消费者;做到明码标价,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以次充好等行为,保障商品正常供应、价格稳定、质量安全;诚实守信,实事求是,主动承担法定责任、自觉做到诚信经营,杜绝一切虚假、伪劣、欺诈、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落实经营者第一主体责任,打通经营者和消费者意见沟通渠道,倾听消费者诉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让“放心消费在内蒙古”更加深入人心;引导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形成企业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是倡议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积极作用,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抓点带面、深入推进;发挥行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的作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重视消费者诉求,倾听消费者声音,积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树立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新标杆,提升行业维护消费者权益新高度。
五是倡议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努力做到消费维权工作与新闻宣传报导同步,开展全方位、深层次、高频率的报道。通过宣传维权工作成效和经验、宣传名优企业和商品、曝光侵权案件,以教育广大消费者,震慑不法经营者,形成全社会关注消费维权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加强正面引导,弘扬消费维权社会正能量,树立质量取胜、诚信至上的理念,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凝聚你我力量,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让群众放心消费、安全消费、便利消费,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凝聚力量,携手共治,为实现“放心消费在内蒙古”的美好愿景,不断开创我区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而共同努力!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
2020年3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临之际,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内蒙古消费者协会为凝聚社会力量,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满足广大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围绕“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向社会发出“凝聚你我力量,助力放心消费”的倡议。
一是倡议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社会共识,努力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二是倡议广大消费者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推进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倡议广大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经营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做到文明、诚信、守法经营;四是倡议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积极作用,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五是倡议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努力做到消费维权工作与新闻宣传报导同步,开展全方位、深层次、高频率的报道。
据悉,为实现“放心消费在内蒙古”的美好愿景,不断开创我区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凝聚你我力量,共建和谐家园”系列宣传活动。(供稿:内蒙古市场监管局)
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消费者协会
“凝聚你我力量,助力放心消费”
倡 议 书
全区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媒体朋友们:
新时代消费升级日益加速,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科技不断涌现,消费者需求向个性化、多元化、品质化转变,消费维权工作面临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新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根本遵循。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中消协确定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凝聚你我力量”,其核心要义就是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始终,建立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在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凝聚社会力量,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满足广大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围绕“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各界发出以下倡议:
一是倡议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社会共识,努力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在形成新时代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的过程中,各级消费者协会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平台作用,凝聚行政、司法、行业组织、专业人士、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力量,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共治理念,汇集维权合力,适应维权工作新形势、新挑战,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共同破解消费维权难题,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是倡议广大消费者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推进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对消费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与经营者的沟通,主动引导消费者学习和掌握商品和服务的知识、使用技能,培养和形成科学、健康、绿色、理性、文明消费的良好习惯;避免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坚决抵制以讹传讹,误导消费,做到明明白白消费、放放心心购物、清清楚楚维权;鼓励支持消费者参与消费维权活动,举报商家的违法失信经营行为,主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参与消费评价和反馈消费体验;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商品,促使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发挥消费者在消费环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要树立法律意识,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形成心中有法、遇事找法、维权靠法的良好消费维权风尚。要,通过消费者的监督,倒逼商家规范经营,推动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
三是倡议广大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经营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做到文明、诚信、守法经营。发扬工匠精神,严把产品质量关,提供符合标准的优质商品和服务,用优质产品回馈广大消费者;做到明码标价,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以次充好等行为,保障商品正常供应、价格稳定、质量安全;诚实守信,实事求是,主动承担法定责任、自觉做到诚信经营,杜绝一切虚假、伪劣、欺诈、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落实经营者第一主体责任,打通经营者和消费者意见沟通渠道,倾听消费者诉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让“放心消费在内蒙古”更加深入人心;引导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形成企业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是倡议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积极作用,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抓点带面、深入推进;发挥行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的作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重视消费者诉求,倾听消费者声音,积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树立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新标杆,提升行业维护消费者权益新高度。
五是倡议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努力做到消费维权工作与新闻宣传报导同步,开展全方位、深层次、高频率的报道。通过宣传维权工作成效和经验、宣传名优企业和商品、曝光侵权案件,以教育广大消费者,震慑不法经营者,形成全社会关注消费维权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加强正面引导,弘扬消费维权社会正能量,树立质量取胜、诚信至上的理念,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凝聚你我力量,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让群众放心消费、安全消费、便利消费,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凝聚力量,携手共治,为实现“放心消费在内蒙古”的美好愿景,不断开创我区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而共同努力!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
202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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