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共筑满意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提纲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
一、年主题涵义
“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的涵义是,各级消协组织要以提升消费体验为目标,强化消费维权,助力消费政策,传播消费知识,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切实肩负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推动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具体如下:
一是促进高品质消费,让消费者对消费内容更满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新质生产力引导消费新变化,广大消费者对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的高品质消费有着更多期待。消协组织要认真落实“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要求,积极听取消费者诉求,加强专题研究和消费指导,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消费观念,掌握相关消费知识。同时,以需求牵引供给,主动向经营者反映消费者意愿,通过倡议引导和强化监督,推动经营者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主动增强供给与需求的适配性、平衡性,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不断实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质升级,通过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的大规模应用,满足新时代消费者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高品质消费需求,为大力提振消费提供内生动力。
二是促进高质量维权,让消费者对消费过程更满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责,也是让消费者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的基本前提。当前,消费形势新变化带来新问题,新时代赋予消协组织新职责。要妥善应对消费维权新趋势新挑战,必须夯实维权基础,紧抓关键环节,明确工作重点,促进高质量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消费者协会履职要求进行细化,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费者协会组织建设。消协组织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基层消协组织,抓紧抓好组织机构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消协组织全国一盘棋、上下“一张网”,保障消协维权网络力量均衡、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断提升消协组织参与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要着力打造更优纠纷解决渠道,推广扩大信息化数字化“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运用,搭建多元维权平台,缩短维权时间,完善维权机制,实现投诉便利化、信息透明化、处置快速化,确保消费者投诉有门、处置高效,维权无忧、敢于消费。
三是促进高水平共治,让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更满意。“十四五”规划提出,“全面促进消费”,“改善消费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新时代新征程,消协组织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平台作用,扛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推动形成立法保障、司法保护、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守法、消费者参与、社会组织协作、研究机构支持、舆论监督相结合的高水平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通过促进参与各方的有效沟通、协调配合,打好“组合拳”,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提高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整体效能。有效解决制约居民消费潜力释放的堵点痛点,促进形成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着力营造安全放心、优质满意的消费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意愿和消费信心,保障消费在安全轨道上迈向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202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海报)
二、年主题目标
一是推进社会共治,参与主体更具广度。扛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凝聚社会各方力量,以提升老百姓消费体验为目标,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深入了解消费者需求,全方位加强消费者保护,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
二是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保障更具力度。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为契机,针对消费新业态、新场景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开展消费维权理论与实务研究,提出高质量的立法或监管建议,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是提升维权效能,纠纷处置更具速度。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大力推广使用“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提升投诉处置响应速度和消费者满意率。强化投诉数据的分析和应用,重点关注消费者反映集中、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消费问题,综合运用约谈、劝谕、信息公示、揭露批评、移送执法机关、支持起诉等方式,督促问题解决,努力让消费者获得满意的消费维权体验。
四是推动标本兼治,监督批评更具深度。关注消费维权弱势群体、薄弱环节、痛点问题以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重点针对消费者满意度低的消费领域和消费环节开展监督调查,引导行业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尊重消费者权益,督促相关部门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
五是保障消费安全,消费教育更具温度。围绕事关消费安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广泛开展消费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活动,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绿色品质消费,防范和规避消费陷阱。围绕基本民生产品和新消费产品开展测试评价,帮助消费者全面准确掌握产品信息,作出科学理性的消费选择。联合发起绿色消费倡议,督促企业落实“以旧换新”、绿色产品下乡等政策,实现惠民为民利民。
三、年主题重点工作安排
围绕“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中消协和全国消协组织计划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年主题影响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广泛传播满意消费社会共治理念。二是联动开展“3·15金秋购物节 消协护您消费行”公益活动,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打造消费新场景,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扩面增效,让老百姓消费获得感更强。三是探索研究中国消费者绿色消费指南,积极引导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反对奢侈浪费,推动降碳减污扩绿。四是建好用好“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想方设法提高投诉和解率和投诉调解成功率,加强投诉咨询数据分析、应用,切实发挥投诉大数据的研判预警作用。五是深化百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结果应用,大力推广优化消费体验、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的工作经验,持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六是组建高端智库,探索与各理事单位联办、轮办消费论坛(大讲堂),为高质量建言咨政、增强消协话语权提供有力支撑。七是加强对全国消协组织比较试验工作的统筹指导,发挥“消协帮您选”的参谋助手作用,提升消费者信息检索体验,稳步提升消费者的访问量和使用率。八是积极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和协作,指导地方消协组织诉讼实践。九是深入开展“消协组织建设年”行动,推动相关省市依法恢复消协组织,强化履职保障。十是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相关机构的联系沟通,调动各方参与消费维权的积极性,用心用情用力推进满意消费。
历年消费维权年主题
1997年 讲诚信反欺诈
1998年 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年 安全健康消费
2000年 明明白白消费
2001年 绿色消费
2002年 科学消费
2003年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4年 诚信维权
2005年 健康维权
2006年 消费与环境
2007年 消费和谐
2008年 消费与责任
2009年 消费与发展
2010年 消费与服务
2011年 消费与民生
2012年 消费与安全
2013年 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2014年 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
2015年 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2016年 新消费我做主
2017年 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2018年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2019年 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2020年 凝聚你我力量
2021年 守护安全畅通消费
2022年 共促消费公平
2023年 提振消费信心
2024年 激发消费活力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
一、年主题涵义
“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的涵义是,各级消协组织要以提升消费体验为目标,强化消费维权,助力消费政策,传播消费知识,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切实肩负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推动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具体如下:
一是促进高品质消费,让消费者对消费内容更满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新质生产力引导消费新变化,广大消费者对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的高品质消费有着更多期待。消协组织要认真落实“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要求,积极听取消费者诉求,加强专题研究和消费指导,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消费观念,掌握相关消费知识。同时,以需求牵引供给,主动向经营者反映消费者意愿,通过倡议引导和强化监督,推动经营者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主动增强供给与需求的适配性、平衡性,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不断实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质升级,通过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的大规模应用,满足新时代消费者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高品质消费需求,为大力提振消费提供内生动力。
二是促进高质量维权,让消费者对消费过程更满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责,也是让消费者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的基本前提。当前,消费形势新变化带来新问题,新时代赋予消协组织新职责。要妥善应对消费维权新趋势新挑战,必须夯实维权基础,紧抓关键环节,明确工作重点,促进高质量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消费者协会履职要求进行细化,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费者协会组织建设。消协组织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基层消协组织,抓紧抓好组织机构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消协组织全国一盘棋、上下“一张网”,保障消协维权网络力量均衡、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断提升消协组织参与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要着力打造更优纠纷解决渠道,推广扩大信息化数字化“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运用,搭建多元维权平台,缩短维权时间,完善维权机制,实现投诉便利化、信息透明化、处置快速化,确保消费者投诉有门、处置高效,维权无忧、敢于消费。
三是促进高水平共治,让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更满意。“十四五”规划提出,“全面促进消费”,“改善消费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新时代新征程,消协组织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平台作用,扛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推动形成立法保障、司法保护、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守法、消费者参与、社会组织协作、研究机构支持、舆论监督相结合的高水平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通过促进参与各方的有效沟通、协调配合,打好“组合拳”,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提高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整体效能。有效解决制约居民消费潜力释放的堵点痛点,促进形成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着力营造安全放心、优质满意的消费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意愿和消费信心,保障消费在安全轨道上迈向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202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海报)
二、年主题目标
一是推进社会共治,参与主体更具广度。扛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凝聚社会各方力量,以提升老百姓消费体验为目标,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深入了解消费者需求,全方位加强消费者保护,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
二是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保障更具力度。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为契机,针对消费新业态、新场景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开展消费维权理论与实务研究,提出高质量的立法或监管建议,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是提升维权效能,纠纷处置更具速度。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大力推广使用“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提升投诉处置响应速度和消费者满意率。强化投诉数据的分析和应用,重点关注消费者反映集中、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消费问题,综合运用约谈、劝谕、信息公示、揭露批评、移送执法机关、支持起诉等方式,督促问题解决,努力让消费者获得满意的消费维权体验。
四是推动标本兼治,监督批评更具深度。关注消费维权弱势群体、薄弱环节、痛点问题以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重点针对消费者满意度低的消费领域和消费环节开展监督调查,引导行业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尊重消费者权益,督促相关部门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
五是保障消费安全,消费教育更具温度。围绕事关消费安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广泛开展消费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活动,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绿色品质消费,防范和规避消费陷阱。围绕基本民生产品和新消费产品开展测试评价,帮助消费者全面准确掌握产品信息,作出科学理性的消费选择。联合发起绿色消费倡议,督促企业落实“以旧换新”、绿色产品下乡等政策,实现惠民为民利民。
三、年主题重点工作安排
围绕“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中消协和全国消协组织计划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年主题影响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广泛传播满意消费社会共治理念。二是联动开展“3·15金秋购物节 消协护您消费行”公益活动,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打造消费新场景,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扩面增效,让老百姓消费获得感更强。三是探索研究中国消费者绿色消费指南,积极引导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反对奢侈浪费,推动降碳减污扩绿。四是建好用好“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想方设法提高投诉和解率和投诉调解成功率,加强投诉咨询数据分析、应用,切实发挥投诉大数据的研判预警作用。五是深化百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结果应用,大力推广优化消费体验、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的工作经验,持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六是组建高端智库,探索与各理事单位联办、轮办消费论坛(大讲堂),为高质量建言咨政、增强消协话语权提供有力支撑。七是加强对全国消协组织比较试验工作的统筹指导,发挥“消协帮您选”的参谋助手作用,提升消费者信息检索体验,稳步提升消费者的访问量和使用率。八是积极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和协作,指导地方消协组织诉讼实践。九是深入开展“消协组织建设年”行动,推动相关省市依法恢复消协组织,强化履职保障。十是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相关机构的联系沟通,调动各方参与消费维权的积极性,用心用情用力推进满意消费。
历年消费维权年主题
1997年 讲诚信反欺诈
1998年 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年 安全健康消费
2000年 明明白白消费
2001年 绿色消费
2002年 科学消费
2003年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4年 诚信维权
2005年 健康维权
2006年 消费与环境
2007年 消费和谐
2008年 消费与责任
2009年 消费与发展
2010年 消费与服务
2011年 消费与民生
2012年 消费与安全
2013年 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2014年 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
2015年 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2016年 新消费我做主
2017年 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2018年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2019年 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2020年 凝聚你我力量
2021年 守护安全畅通消费
2022年 共促消费公平
2023年 提振消费信心
2024年 激发消费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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