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公布13批次不合格食品 有蜂蜜检出禁用兽药氯霉素
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调味品、薯类及膨化食品和蜂产品等6类食品66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 655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
其中,肉及肉制品18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1.6%;蛋及蛋制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3.6%;调味品10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2.8%;薯类及膨化食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6.7%;蜂产品10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占4.8%;粮食及粮食制品24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以下为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一)肉及肉制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天津市永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胜源松仁小肚(熏煮肉灌肠)、大连春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蒜味肠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天津市肉类联合加工厂(原食品二厂)生产的迎宾精制腊肠(熏煮香肠类)检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
(二)蛋及蛋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石家庄市多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乡吧佬(鸡蛋)检出不符合商业无菌要求。
(三)调味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济源市源星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醋烹调凉拌(配制食醋)总酸不达标;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调味品分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经地方局核实为经销商天津市河北区金秋南德调料批发商行对该批次产品储存不当造成);四川省远达集团富顺县美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乐牛肉酱检出不得添加的罗丹明B。
(四)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巧巧(漯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玲珑大虾条(焙烤型膨化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超标。
(五)蜂产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浙江天依蜂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荔枝蜂蜜、枇杷蜂蜜和枣花蜂蜜各1批次检出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达标;牡丹江市夏林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蜜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河南卓宇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中检出禁用兽药氯霉素。
据通告,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浙江、河南、四川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述8个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调味品、薯类及膨化食品和蜂产品等6类食品66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 655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
其中,肉及肉制品18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1.6%;蛋及蛋制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3.6%;调味品10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2.8%;薯类及膨化食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6.7%;蜂产品10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占4.8%;粮食及粮食制品24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以下为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一)肉及肉制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天津市永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胜源松仁小肚(熏煮肉灌肠)、大连春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蒜味肠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天津市肉类联合加工厂(原食品二厂)生产的迎宾精制腊肠(熏煮香肠类)检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
(二)蛋及蛋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石家庄市多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乡吧佬(鸡蛋)检出不符合商业无菌要求。
(三)调味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济源市源星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醋烹调凉拌(配制食醋)总酸不达标;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调味品分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经地方局核实为经销商天津市河北区金秋南德调料批发商行对该批次产品储存不当造成);四川省远达集团富顺县美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乐牛肉酱检出不得添加的罗丹明B。
(四)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巧巧(漯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玲珑大虾条(焙烤型膨化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超标。
(五)蜂产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浙江天依蜂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荔枝蜂蜜、枇杷蜂蜜和枣花蜂蜜各1批次检出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达标;牡丹江市夏林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蜜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河南卓宇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中检出禁用兽药氯霉素。
据通告,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浙江、河南、四川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述8个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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