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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07年第3期国家药品质量公告的通知

2008年01月14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sda.gov.cn/WS01/CL0090/27671.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武警总部卫生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07年国家药品抽验计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对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进行了评价性抽验,并对2006年度抽验不合格药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了跟踪抽验,对部分中成药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抽验。现将抽验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公告内容包括对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的评价性抽验结果以及药品跟踪抽验、中成药生产企业专项抽验的药品质量情况。

  二、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本期质量公告中不合格药品的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并继续组织对不合格品种开展跟踪抽样检验。请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司。


  附件:药品质量公告(总第71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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