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移动电源等1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4年移动电源等11种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近期,
组织移动电源等1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监督抽查概况。共抽查检验1145家生产单位、504家销售单位的1194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30批次。在不合格产品中,移动电源2批次,钾肥8批次,磷肥14批次,磷酸一铵、磷酸二铵2批次,阀门16批次,隔离开关1批次,泵34批次,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44批次,智能坐便器9批次(见附件1)。
(二)跟踪抽查情况。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75家,其中有9家生产单位产品仍不合格(见附件2)。
(三)拒检情况。本次抽查中,浦江县浩盛五金机电商行、丽水市莲都区广源消防器材经营部(个体工商户)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见附件3)。
二、抽查结果
(一)移动电源。在广东、浙江、北京、福建、湖南、江苏等10个省份50家生产单位抽查5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不合格。
(二)热轧型钢。共抽查45批次产品,其中在江苏、河北、浙江、四川、云南、安徽等8个省份27家销售单位抽查29批次产品,在河北、福建、山东、安徽、山西、云南等6个省份16家生产单位抽查16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三)钾肥。共抽查47批次产品,其中在云南、甘肃、贵州、山东、陕西等5个省份12家销售单位抽查14批次产品,在青海、四川、新疆、黑龙江、内蒙古、山东等9个省份33家生产单位抽查33批次产品,抽查发现8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5批次产品游离酸的质量分数不合格、4批次产品氯离子的质量分数不合格。
(四)磷肥。在贵州、甘肃、云南、湖北、四川、山东等6个省份45家销售单位抽查48批次产品,涉及贵州、云南、湖北、四川、甘肃、陕西等6个省份48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4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产品总汞不合格、2批次产品游离酸的质量分数不合格、2批次产品总铅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有5批次产品水溶性磷的质量分数不合格、4批次产品可溶性硅不合格、3批次产品硫的质量分数不合格、1批次产品有效磷的质量分数不合格、1批次产品有效镁不合格、1批次产品有效五氧化二磷不合格。
(五)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共抽查53批次产品,其中在天津、山东、江苏、北京、四川、河北等11个省份31家销售单位抽查38批次产品,在湖北、贵州、四川、山东、安徽、河南等7个省份15家生产单位抽查15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总氮的质量分数、总养分的质量分数不合格。
(六)电动工具(锂电电钻)。在浙江、江苏、湖北、福建、广东、安徽等8个省份51家销售单位抽查68批次产品,涉及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等4个省份68家生产单位,未发现不合格。
(七)阀门。共抽查126批次产品,其中在浙江、河北、广东、河南、四川、天津等10个省份26家销售单位抽查28批次产品,在浙江、天津、江苏、安徽、河北、河南等10个省份98家生产单位抽查98批次产品。抽查共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7批次产品壳体壁厚不合格、2批次产品阀体壁厚测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阀体的最小壁厚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有10批次产品阀杆最小直径不合格、3批次产品阀杆直径测量不合格、2批次产品上密封试验不合格、1批次产品密封试验不合格、1批次产品扳口对边最小尺寸不合格。
(八)隔离开关。在浙江、辽宁、上海、北京、河北、江苏等6个省(市)25家销售单位抽查28批次产品,涉及浙江、上海、北京、江苏、河北等5个省份28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安全项目验证温升、短路性能能力不合格。
(九)泵。共抽查328批次产品,其中在山东、河北、安徽、浙江、江苏、湖南等11个省份100家销售单位抽查131批次产品,在浙江、上海、山西、山东、河北、辽宁等12个省份197家生产单位抽查197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4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有6批次产品安全项目接地装置不合格;有24批次产品效率不合格、21批次产品规定点流量与扬程不合格、14批次产品电泵引出电缆不合格、1批次产品安全标志不合格。
(十)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共抽查275批次产品,其中在上海、江苏、湖北、云南、广东、河南等19个省份64家销售单位抽查65批次产品,在江苏、浙江、广东、山东、上海、安徽等23个省份210家生产单位抽查21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44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产品安全项目卫生要求不合格;有34批次产品熔融温度不合格、13批次产品灰分不合格、13批次产品规格尺寸不合格、9批次产品静液压强度(95℃,165h)不合格、5批次产品氧化诱导时间不合格、2批次产品透光率不合格。
(十一)智能坐便器。在浙江、安徽、上海、广东、福建、江西等9个省份123家销售单位抽查126批次产品,涉及广东、浙江、福建、上海、河北、江苏等11个省份88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有7批次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5批次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3批次产品螺钉和连接不合格、3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3批次产品智能坐便器冲洗平均用水量不合格、3批次产品智能坐便器清洗平均用水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智能坐便器能效水效限定值不合格。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e-CQS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要开展现场检查和跟踪抽查或约谈,依法严肃处理,并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总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
1. 2024年移动电源等1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销售单位名单
2.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名单
3.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拒检企业名单
2024年移动电源等11种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近期, 组织移动电源等1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监督抽查概况。共抽查检验1145家生产单位、504家销售单位的1194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30批次。在不合格产品中,移动电源2批次,钾肥8批次,磷肥14批次,磷酸一铵、磷酸二铵2批次,阀门16批次,隔离开关1批次,泵34批次,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44批次,智能坐便器9批次(见附件1)。
(二)跟踪抽查情况。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75家,其中有9家生产单位产品仍不合格(见附件2)。
(三)拒检情况。本次抽查中,浦江县浩盛五金机电商行、丽水市莲都区广源消防器材经营部(个体工商户)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见附件3)。
二、抽查结果
(一)移动电源。在广东、浙江、北京、福建、湖南、江苏等10个省份50家生产单位抽查5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不合格。
(二)热轧型钢。共抽查45批次产品,其中在江苏、河北、浙江、四川、云南、安徽等8个省份27家销售单位抽查29批次产品,在河北、福建、山东、安徽、山西、云南等6个省份16家生产单位抽查16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三)钾肥。共抽查47批次产品,其中在云南、甘肃、贵州、山东、陕西等5个省份12家销售单位抽查14批次产品,在青海、四川、新疆、黑龙江、内蒙古、山东等9个省份33家生产单位抽查33批次产品,抽查发现8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5批次产品游离酸的质量分数不合格、4批次产品氯离子的质量分数不合格。
(四)磷肥。在贵州、甘肃、云南、湖北、四川、山东等6个省份45家销售单位抽查48批次产品,涉及贵州、云南、湖北、四川、甘肃、陕西等6个省份48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4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产品总汞不合格、2批次产品游离酸的质量分数不合格、2批次产品总铅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有5批次产品水溶性磷的质量分数不合格、4批次产品可溶性硅不合格、3批次产品硫的质量分数不合格、1批次产品有效磷的质量分数不合格、1批次产品有效镁不合格、1批次产品有效五氧化二磷不合格。
(五)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共抽查53批次产品,其中在天津、山东、江苏、北京、四川、河北等11个省份31家销售单位抽查38批次产品,在湖北、贵州、四川、山东、安徽、河南等7个省份15家生产单位抽查15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总氮的质量分数、总养分的质量分数不合格。
(六)电动工具(锂电电钻)。在浙江、江苏、湖北、福建、广东、安徽等8个省份51家销售单位抽查68批次产品,涉及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等4个省份68家生产单位,未发现不合格。
(七)阀门。共抽查126批次产品,其中在浙江、河北、广东、河南、四川、天津等10个省份26家销售单位抽查28批次产品,在浙江、天津、江苏、安徽、河北、河南等10个省份98家生产单位抽查98批次产品。抽查共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7批次产品壳体壁厚不合格、2批次产品阀体壁厚测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阀体的最小壁厚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有10批次产品阀杆最小直径不合格、3批次产品阀杆直径测量不合格、2批次产品上密封试验不合格、1批次产品密封试验不合格、1批次产品扳口对边最小尺寸不合格。
(八)隔离开关。在浙江、辽宁、上海、北京、河北、江苏等6个省(市)25家销售单位抽查28批次产品,涉及浙江、上海、北京、江苏、河北等5个省份28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安全项目验证温升、短路性能能力不合格。
(九)泵。共抽查328批次产品,其中在山东、河北、安徽、浙江、江苏、湖南等11个省份100家销售单位抽查131批次产品,在浙江、上海、山西、山东、河北、辽宁等12个省份197家生产单位抽查197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4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有6批次产品安全项目接地装置不合格;有24批次产品效率不合格、21批次产品规定点流量与扬程不合格、14批次产品电泵引出电缆不合格、1批次产品安全标志不合格。
(十)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共抽查275批次产品,其中在上海、江苏、湖北、云南、广东、河南等19个省份64家销售单位抽查65批次产品,在江苏、浙江、广东、山东、上海、安徽等23个省份210家生产单位抽查21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44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产品安全项目卫生要求不合格;有34批次产品熔融温度不合格、13批次产品灰分不合格、13批次产品规格尺寸不合格、9批次产品静液压强度(95℃,165h)不合格、5批次产品氧化诱导时间不合格、2批次产品透光率不合格。
(十一)智能坐便器。在浙江、安徽、上海、广东、福建、江西等9个省份123家销售单位抽查126批次产品,涉及广东、浙江、福建、上海、河北、江苏等11个省份88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有7批次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5批次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3批次产品螺钉和连接不合格、3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3批次产品智能坐便器冲洗平均用水量不合格、3批次产品智能坐便器清洗平均用水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智能坐便器能效水效限定值不合格。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e-CQS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要开展现场检查和跟踪抽查或约谈,依法严肃处理,并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总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
1. 2024年移动电源等1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销售单位名单
2.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名单
3.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拒检企业名单
- 2024年移动电源等1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202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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