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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12月08日 08:41    信息来源:http://www.ipraction.gov.cn/article/gzdt/dxal/jl/202012/329810.html

12月1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被告人薛某某和王某某涉嫌销售假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当庭宣判。

2019年7月,一个自称杨辰的男子通过打电话、聊微信结识了薛某某,之后通过德邦物流分三次给薛某某邮寄了200盒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波立维”牌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约定价格每盒70元。10月份,薛某某将该药品以每盒70元的价格销售给安塞吉祥大药房的法人王某某共计14000元,2020年5月28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线索移交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侦查支队。次日,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侦查支队将该案交办延安市公安局安塞分局环食药大队查处。安塞分局接到此案后立即展开初查,6月2日正式立案侦查。同日,在安塞城南吉祥大药房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6月22日,在西安市雁塔区一又二分之一小区A栋2009室将犯罪嫌疑人薛某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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