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辰宠物医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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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辰宠物医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19日,是一家以宠物医疗服务为主营业务、多元化发展的大型综合性企业。公司在宠物医疗保健、实验室诊断、宠物美容造型、宠物商品贸易、宠物文化传播等领域“多位一体”协同发展,业务范围覆盖了宠物领域产业链的多个主要环节。

瑞辰宠物医院集团由晨壹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KKR集团、爱尔眼科等投资机构以及少量国有资本共同投资。截至2023年5月,集团已经完成B轮融资,在全国超50个大中城市拥有近200家优秀宠物医院,覆盖区域包括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福建、湖北、贵州、河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吉林、广东、山西、陕西和山东等地。以良好发展态势为依托,聚焦行业市场,集团合理规划在全国重点区域优先集中建设宠物转诊中心医院和国际化宠物医院的战略布局,致力于保障中国万千家庭的宠物健康。

多方位医疗保障

瑞辰宠物医院集团汇聚优秀的宠物医疗专家团队与宠物诊疗专用设备,致力于为宠物提供全面、专业的医疗保障,真正将“生命相托,瑞辰做到更专业”的郑重承诺,融入企业发展的点滴细节中。

行业专家领军

集团医疗团队由集团领军者和从事宠物行业多年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结合适于集团发展的经营理念与管理模式,整合宠物医疗产业资源,致力于打造共享共赢的合作平台。

团队涵盖宠物医疗行业内各梯度人才,集团现有领军者20位,700余位执业兽医师精诚奋斗于临床一线,为宠物的健康保驾护航。

现代化设备

集团旗下的宠物医院拥有核磁共振(MRI)、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T)、C型臂、进口心脏彩超、全自动血液净化机、进口玻切超乳一体机、进口眼科手术显微镜、进口水下跑步机、进口微创设备、激光治疗机等一系列高精尖设备。

自成立以来,集团一直以设备的精确度和稳定性为优先选择标准,进行相应的设备配置与采购。在瑞辰,彩色多普勒超声、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呼吸麻醉机、湿式/干湿全自动血液生化检测仪、激光理疗仪、内镜设备电外科平台、心电监护系统等重要宠物医疗诊断设备已基本成为诊疗标配,基于宠物医疗的实际临床需求,宠物诊疗车也在全国多个城市投入使用。

学科建设

秉持“专病专治、科学严谨、技术创新、引领行业”的专业理念,集团坚持以特色学科建设为核心,形成了整套学科水平评级与学科建设资源协调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与国内外优秀高校、科研院所、制药和医械企业的紧密合作,巩固了在医疗技术领域的优势;组织专家、专科医师开展技术交流研讨会,强化了专科业务水平的持续发展;通过技术培训、案例分享、经验交流,提升整体医师水平,稳中有增,稳中有进。

瑞辰旗下各医院在全科基础上坚持发展特色专科医疗,树立专科化意识,截至2023年5月,集团建立了兽医高阶影像CT/MRI、超声诊断、内科、猫科、心脏科、皮肤科、肿瘤科、异宠科、眼科、骨科、牙科、神经科、软组织外科、内镜与微创科、检验科、肾病与血透科、麻醉科、中兽医共18大特色专科,并成立18大专科组,其成员均为集团内优秀的中、青年兽医师。成立至今,集团内已有共计16家医院成功评定授牌为“五级特色专科医院”,在特色专科医疗道路上迈进跨越式的一大步。

多维度人才培养

瑞辰宠物医院集团牢记以人为本的宗旨,发现人才、重视人才、尊重人才、培养人才,注重人才的发展进步,以促进人才自我价值的实现为根本目的。通过成长性的薪酬和福利体系、完善的培训体系以及人性化的管理体系,让员工在瑞辰能业有所成、学有所长、技有所专。

校企合作

集团成立之初就坚定了与高校合作共育人才的战略发展路线,通过校企合作,深化产学研融合,培养适用于临床发展的宠物诊疗人才。提出“校内外双导师制度”,缩短人才培养周期的同时让瑞辰宠物医院集团深入高校,打造“企业—高校—人才定向输出”模式,为企业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保障。

瑞辰学苑

集团以临床兽医的继续教育为根本目的成立瑞辰学苑,结合临床实际,建立覆盖式的医学专业培训体系和综合管理培养体系,实现培训资源分层分级管理,通过标准化、专业化、系统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培训体系打造专业化团队,让员工在瑞辰平台实现职业发展真正意义上的“启航—成长—成熟”。

导师带教制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瑞辰宠物医院集团充分发挥骨干技术专家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基于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整合人才资源,制定导师带教制,为低年资医生的快速成长提供了必要的服务和条件保障。

专业职称评定

为建立健全医生专科分级管理制度,对集团内部医生进行立体化、多维度的专科等级评定,客观体现医生专业技术水准,集团推出专业职称评定制度,建立健全职称评定体系实现职称评定体系与医生专科分级体系的完美结合。

股权激励计划

集团贯彻以人为本、贡献为先、动态调整、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股权激励制度与集团导师制等特色制度多擎驱动战略整合,使集团各项制度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切实推动集团整体健康、持续发展。

多元化管理机制

瑞辰宠物医院集团以一线为根本,专业服务临床一线,以多元化的管理机制切实助力旗下医院成长。

医院分级管理

为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与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伴侣动物的健康,集团进一步调整与健全三级医疗预防体系,建立医院评审制度,根据医院的功能定位、诊疗任务、设施条件、学科发展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水平,对集团内所有医院进行科学分级管理。

目前集团内医院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分别为三级特等医院、三级甲等医院、三级乙等医院、二级甲等医院、二级乙等医院、一级甲等医院。

首席联络官制度

为提升各区域和总部之间的统筹协调能力,统筹推进集团综合管理体系建设,集团建立体系内高效一体化管理制度——首席联络官制度。该制度切实推动了集团精准化、常态化、高效化地服务临床一线,为集团上下同频共振、协调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运营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以发挥运营管理辅助决策、统筹协调和整合优化作用为根本目的,集团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旨在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建立符合医院发展的运营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智能化管理平台

依托全国连锁优势,集团自主研发宠物医院智能管理系统,建立以医院经营管理及用户管理为核心的智能化管理平台,为医师与宠主之间的沟通建立信息化桥梁。以突破宠物医疗服务的时空局限为目的,为宠主提供伴随式的综合服务,切实完善预防及诊疗手段,让宠物和宠主在瑞辰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和人性化关怀。

未来,瑞辰宠物医院集团将继续发挥技术服务和规模优势,协同产业链上下游,持续打造宠物医疗、产品集群,致力打造成为中国宠物产业第一品牌!

瑞辰宠物医院集团致力于践行“专业为志,慈悲为怀,至善治诚”的核心价值观,始终秉承“守护宠物健康,为养宠家庭保驾护航,提供给宠主专业服务”的崇高使命,在医疗技术、设备硬件、医师队伍建设和标准化管理等方面不断努力、探索前行。

瑞辰宠物郑重承诺:企业将客观、科学、规范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档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质量发展、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切实做好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工作,持续着力提升质量水平,全力承担保障质量安全、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的质量主体责任,适时以相关方式对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进行必要的自我声明,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遵守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经营范围:宠物医院运营、宠物医疗服务

服务电话:010-67720821

国家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
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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