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酒李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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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7日,珍酒李渡集团(以下简称“珍酒李渡”)正式于中国香港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979.HK,成为港股白酒第一股,中国酱酒第二股,也是近7年来白酒行业唯一成功上市的企业。

珍酒李渡以“三个企业,四大品牌”为核心,依托优质产能、优良品质、优势品牌,聚焦重点白酒香型和消费需求,发挥多品牌、多品类、多地域优势,以传统文化为切入点,提升产品文化属性和艺术价值,构建三级增长引擎,积极把握中国白酒产业当前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珍酒李渡由珍酒、李渡、湘窖及开口笑四大白酒品牌组成,主要生产及销售酱香、兼香、浓香型白酒,产品主要涵盖高端、次高端及中端价格带,旗下多个产品获得布鲁塞尔国际烈性酒大赛大金奖、金奖。2021年,珍酒李渡收入在中国白酒企业排名第14位,是中国四大民营白酒企业之一。

一、珍酒李渡旗下品牌介绍

1.旗舰品牌贵州珍酒。珍酒创建于1975年,产于中国酱香型白酒核心产区——贵州遵义,是毛主席提出“万吨茅台”后,周总理安排调度,方毅副总理主抓落实的国家级白酒重点科研项目。

1985年,白酒业内最高级别鉴定会在遵义召开,由白酒泰斗、全国名酒评比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恒刚担任组长,史称“85鉴定”。会上,茅台得分95.2分,珍酒得分93.2分。

1988年,在第五届全国评酒会上荣获国家质量奖优质奖银奖,与茅台、习酒并称为“贵州三大酱香品牌”。1988年经外交部礼宾司、经贸部交际司和人民大会堂管理局认可,成为四大国宴白酒之一。在中国现代历史上的许多重要外交、文化、经济交流活动中,珍酒作为国宴用酒,是传递友情、融洽气氛、激发热情的特殊使者。

2023年,珍酒连续两年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位列榜单中酱酒第三位,与贵州茅台、五粮液等众多优秀的民族白酒品牌同台,共同助力中国品牌价值迈上新高度。

近年,珍酒坚持高品质战略,启动六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增产扩能。2022年,珍酒投产达3.5万吨,产能规模位列贵州省酱酒企业第三,中国酱酒企业第四。据权图酱酒工作室发布的《2022-2023中国酱酒产业报告》显示,珍酒营收在中国酱酒企业中排名第五。

2.知名品牌“国宝”李渡。李渡位于江西李渡镇,李渡元代烧酒作坊遗址是全国发现时代最早、遗迹最全、遗物最多、延续时间最长的古代烧酒作坊遗址,被评为2002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李渡酒具有“一口四香”的独特风味,获得了2015年、2019年布鲁塞尔国际烈性酒大奖赛大金奖。

3.地区领先品牌湘窖及开口笑。湘窖于1957年建厂,拥有湖南省唯一的美酒主题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湘窖生态文化酿酒城、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湘窖洞藏酒庄和中国最大的发酵窖池。是湖南唯一一家具有浓香、兼香和酱香等三种白酒香型生产能力的“一树三花型”企业。

二、珍酒李渡三大营销抓手

1.体验式回厂游。珍酒李渡持续邀请消费者走进厂区,感受中国传统白酒酿造技艺及匠心,提高消费者对产品和品牌的认同。其中,珍酒以品味历史为主线,打造了具有极致体验的酒旅精品线路,让消费者身临其境感受珍酒独特魅力。

2.沉浸式品鉴会。珍酒李渡以酒为媒,打造特色品鉴会,充分展示中国白酒文化精粹,让品牌魅力得以延伸。如珍酒以“美食+美酒”的体验形式,已在全国开展11万场高端品鉴会,将白酒品鉴会的极致体验不断推向新高度。

3.服务式营销网。随着体验经济时代到来,消费渠道和市场需求层出不穷。珍酒李渡通过与合伙人开设体验店、专卖店、终端零售店等方式,不断加强市场服务团队建设,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白酒产品和专业的市场服务。

以品质为基础,以文化为纽带,珍酒李渡积极探索国际化布局,此次在中国香港成功上市,也为其迈向国际化奠定了基础。珍酒李渡将借“一带一路”建设的契机,依托丰富的产品体系,结合中国白酒文化、中华美食文化,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开创中国白酒营销新模式。

三、珍酒李渡六大ESG社会责任体系

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发展的内在基因和动力,也是中国企业走向世界、不断进步的必然选择。为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珍酒李渡建立了六大ESG社会责任体系。

1.助力乡村振兴。基于白酒产业带动一、二、三产业的特性及多品牌、多品类、多地域的优势,珍酒致力于推进农业种植、解决劳动力就业。以推进农业种植为例,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订单模式,支持当地种植有机高粱38万亩,促进4万农村家庭增收。2021年,珍酒被评为“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2022年,《高质量助力乡村振兴的珍酒探索》从全国7080个推荐案例中脱颖而出,入选2021-2022国家治理创新经验(基层治理与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成为唯一获此殊荣的白酒企业。

2.坚持绿色发展。珍酒通过采用节能生产设备,调整能源结构,制定严格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等措施,以达到节能、降耗、减污的目标。2022年,珍酒获评贵州省“绿色工厂”。

3.倡导理性饮酒。珍酒始终以“承诺+行动”倡导“少喝酒、喝好酒”的理性饮酒理念。在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酒类产品的同时,积极响应全国理性饮酒宣传周倡议,在线上、线下推广渠道增加年龄验证和理性饮酒提醒,推动理性饮酒成为社会共识。

4.践行社会公益。多年来,珍酒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在2020年至2022年间,捐助超过500万元用于支持抗洪救灾工作,捐助超过400万元用于支持防疫工作。

5.致力产区建设。2022年国发2号文件强调,要发挥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原产地和主产区优势,建设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珍酒应势而谋,因势而动,2022年投产3.5万吨,产能规模位列贵州酱酒企业第三,中国酱酒企业第四。

6.推动价值共享。企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符合经销商、供应商、消费者、投资者和员工等各方的共同利益,珍酒将开创兼顾以上各方利益的新格局,打造新的价值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聚焦共享发展,加强深化合作,形成合作的最大公约数,在各方互利共赢中推动珍酒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2023年4月27日,珍酒李渡集团(以下简称“珍酒李渡”)正式于中国香港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979.HK,成为港股白酒第一股,中国酱酒第二股,也是近7年来白酒行业唯一成功上市的企业。

珍酒李渡以“三个企业,四大品牌”为核心,依托优质产能、优良品质、优势品牌,聚焦重点白酒香型和消费需求,发挥多品牌、多品类、多地域优势,以传统文化为切入点,提升产品文化属性和艺术价值,构建三级增长引擎,积极把握中国白酒产业当前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随着体验经济时代到来,消费渠道和市场需求层出不穷。珍酒李渡通过与合伙人开设体验店、专卖店、终端零售店等方式,不断加强市场服务团队建设,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白酒产品和专业的市场服务。

企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符合经销商、供应商、消费者、投资者和员工等各方的共同利益,珍酒将开创兼顾以上各方利益的新格局,打造新的价值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聚焦共享发展,加强深化合作,形成合作的最大公约数,在各方互利共赢中推动珍酒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主要产品:珍酒、李渡、湘窖、开口笑等系列白酒

服务电话:010-56969000

国家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
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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