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出境寄递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对进出境寄递物的检验检疫管理,我局组织制定了《进出境寄递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2月10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aqsiq.gov.cn),进入主页“互动交流——征集调查——草案征询意见”栏点击“《进出境寄递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aguisi@aqsiq.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进出境寄递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进出境寄递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国家质检总局
2018年1月11日
为规范对进出境寄递物的检验检疫管理,我局组织制定了《进出境寄递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2月10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aqsiq.gov.cn),进入主页“互动交流——征集调查——草案征询意见”栏点击“《进出境寄递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aguisi@aqsiq.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进出境寄递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进出境寄递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国家质检总局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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