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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意见稿

2011年12月08日 13:35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为防止人类传染病及其医学媒介生物、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经国境传入、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和农、林、牧、渔业以及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aqsiq.gov.cn),进入主页草案意见征询栏点击“《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liuli@aqsiq.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88)

请于2012年1月8日前将您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们,感谢您的参与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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