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质检建设 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主持人 张春江]:大家好!
[主持人 张春江]:大家好!这里是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线访谈】栏目现场
[主持人 张春江]: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集中体现,法治兴则国家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一个高度法制化的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为更好地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主持人 张春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尤为重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坚持依法施检、依法行政,意义重大。
[主持人 张春江]:今天我们邀请了陕西检验检疫局陈茂盛副局长和法制处山太平处长作客我们【在线访谈】,围绕加强法治质检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话题与广大网友开展交流。
[主持人 张春江]:陈局长好!山处长好!欢迎两位到访我们【在线访谈】栏目。
[陈茂盛]:主持人好!
[山太平]:主持人好!
[主持人 张春江]:请陈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检验检疫部门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作用和意义。
[陈茂盛]:好的。
[陈茂盛]:我们知道,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检验检疫部门在依法治国进程中要有所作为、有所担当。
[陈茂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陈茂盛]:同时,全会也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陈茂盛]:首先,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起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学会运用和熟练掌握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施检。
[陈茂盛]:局党组在部署安排工作时,突出强调法制工作,在履行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能过程中严格依法施检、依法行政,作好表率。
[陈茂盛]:其次,要把全面依法法国要求与做好检验检疫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
[陈茂盛]:应该说,我们加快法治质检建设的安排,就是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重要内容。
[陈茂盛]:再次,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习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主持人 张春江]:山处长,请您介绍一下陕西检验检疫局2016年法制工作情况。
[山太平]:法制工作主要涉及的内容包括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制宣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检验检疫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执法督察, 12365举报投诉受理、处置工作,行政许可事项协调管理等。
[山太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我们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以宪法、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为重点,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宪法日”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
[山太平]:同时,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等“法律六进”活动。针对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中的难点和反映较多的问题,邀请系统法律专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山太平]:与加强普法宣传的同时,我们也加大了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2016年全年实施行政处罚26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0起,简易程序案件16起。
[山太平]: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信息全部在陕西局官网及信用陕西网站进行了公开,依法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行政处罚工作中坚持“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制度,对处罚金额较大,案件情节复杂,适用法律条款难以确定的案件,及时召开案件讨论分析会,集体作出处理决定,确保了执法的公平性、裁量的合理性。全年无诉讼案件发生。
[主持人 张春江]:陈局长,我们陕西检验检疫局2017年度法制工作是怎样安排部署的呢,请您介绍一下。
[陈茂盛]:2017年法制重点工作有以下几项:
[陈茂盛]:一是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去年年底,各分支局完成了两个清单的梳理并对外公布。至此,全省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的两个清单全部厘清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陈茂盛]:在此基础上,今年,要加强管理,建立“两个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及职能责任变化及时对我局及分支局“两个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陈茂盛]:与此同时,还要组织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所谓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是指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以下称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陈茂盛]:经过认真清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陈茂盛]:此外,还要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公布收费目录清单。
[陈茂盛]:二是加快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全面推开列入清单的行政执法事项。
[陈茂盛]:三是以加强口岸疫情防控、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有效防范逃漏检行为为重点,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陈茂盛]: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机制,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陈茂盛]:五是做好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
[陈茂盛]:打铁还需自身硬。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加强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核。制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批准、制作、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陈茂盛]:通过集中轮训、网上课堂、统一测试、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落实年度培训不低于40小时的目标要求。
[主持人 张春江]:好的,陈局长给我们介绍的非常清晰具体。
[主持人 张春江]:山处长,刚才陈局长提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请您具体介绍一下好吗?
[山太平]:“两个清单”情况:
[山太平]: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本届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总局党组的重要部署。推行“两个清单”,实质上就是“亮权责”、“划红线”,也是法制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山太平]:按照统一的部署和要求,2015年省局已经完成了两个清单并对外公布,2016年各分支局全部对外公布。
[山太平]:推进政府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业已成为社会共识。通过推行“两个清单”,全社会对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职能更加清楚,对检验检疫部门具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以及对检验检疫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更加明了,有助于检验检疫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有助于管理相对人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 张春江]:作为广大消费者,更多地关心、关注合法权益的保护。我们检验检疫部门设立了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山处长,请您谈谈投诉举报处置情况吧。
[山太平]:设置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主要的目的就是快速处理出入境检验检疫领域举报投诉咨询事项,在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不法损害的情况下,或者发现出入境检验检疫领域有违法行动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
[山太平]:去年一年,我们“12365”热线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电话816个,受理投诉电话8个,全部得到了落实和回复。
[主持人 张春江]:任何一个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要是发现生产者、经营者、运输仓储人、认证检测机构等在出入境商品、动植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仓储、认证检测中涉嫌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以向12365举报投诉处置中心举报投诉。是这个意思吗?
[山太平]:是的。
[山太平]:投诉举报可以通过信件、电话、互联网、传真、手机短信等方式投诉举报。当然,投诉举报的内容一定要客观真实,不能是道听途说,更不能是出于别的不良目的故意捏造编造,诬陷好人。
[山太平]:收到投诉举报后,我们将开展投诉举报事项调查。为了规范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工作,确保违法案件迅速处理,我们依据《商检法》、《动植物检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食品安全法》和《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投诉举报处置程序规定》,做到工作有章可循。
[山太平]:投诉举报的受理、办理、协调、审查、反馈等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全部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局主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处理结果还要以书面形式或其它适当方式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山太平]:此外,我们还不断加强“12365”系统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为了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咨询,更好地充分发挥“12365”为民服务窗口的作用,每年3月11日左右,我们都会举办“‘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局领导亲临现场接听群众电话,现场处理咨询事项。
[主持人 张春江]:现如今,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一些技术法规替代关税壁垒,成为一些国家限制我国的产品进入其市场的手段。对这样的技术法规我们应该怎样加强应对呢?
[山太平]: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开展企业调查。开展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就是要了解陕西地区出口企业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造成的损失、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特点和影响形式,以及出口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方式、困难和需求,从而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策略和组织开展对外交涉,帮助辖区出口企业有效规避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出口贸易的直接和间接影响等提供数据依据和决策参考。
[山太平]:2016年,我们共对58家企业进行了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专项调查,任务量较同期增加81.25%。
[山太平]:我们调查统计,2016年我省遭受国外技术措施影响的企业26家,占调查企业总数的46.43%;国外技术措施给企业造成的直接损失8300余万美元,企业新增成本945万美元;技术性贸易措施对出口企业的影响仅次于汇率,排在第二位。
[山太平]:近日,我局启动2017年度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工作。本年度调查涉及农食产品、机电仪器、纺织鞋帽、玩具家具、化矿金属、橡塑皮革、木材纸张非金属等七大类产品,88家出口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样本企业覆盖陕西辖区上述7大类产品的大、小型生产经营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山太平]:做好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信息通报,为企业提供服务。以公告形式在本局系统内共发布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通报26期300条信息,供检验检疫业务人员使用;2017年之前将这些信息公布到陕西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专栏里,供企业出口查询使用,受到企业认可。
[山太平]:积极召开检企座谈会,为企业提供技贸措施信息。每年结合陕西辖区外贸出口发展,按区域召开检企座谈会,向企业培训技贸措施相关知识,调研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主持人 张春江]:好的。陈局长和山处长为我们详细介绍、解读了法治质检建设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刚才有网友提问,现在请给予答复。有网友提问:我是一个公司的管理层人员,我们公司正在申请股票上市/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需要你们检验检疫机构为我公司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我该怎么办理?
[山太平]:这位管理人员,需要你公司写一个申请,说明申办原因、明确起止期限等并加盖公司印章。同时要附上:⑴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⑵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⑶(必要时)授权委托书。带上这些资料到我局法制处来办理。
[山太平]:从我们收到你们的申请之日起,正常3个工作日完成。
[主持人 张春江]:好的。如果没有其他网友提出问题,今天的访谈活动就到这里。如果还有问题的朋友请拨打我局法制处电话咨询,或登陆陕西检验检疫局政府网站公众留言,我们都会及时解答回复。
[主持人 张春江]:最后,感谢两位嘉宾参加今天的在线访谈,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再见。
[陈茂盛]:再见!
[山太平]:再见!
[主持人 张春江]:大家好!
[主持人 张春江]:大家好!这里是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线访谈】栏目现场
[主持人 张春江]: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集中体现,法治兴则国家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一个高度法制化的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为更好地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主持人 张春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尤为重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坚持依法施检、依法行政,意义重大。
[主持人 张春江]:今天我们邀请了陕西检验检疫局陈茂盛副局长和法制处山太平处长作客我们【在线访谈】,围绕加强法治质检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话题与广大网友开展交流。
[主持人 张春江]:陈局长好!山处长好!欢迎两位到访我们【在线访谈】栏目。
[陈茂盛]:主持人好!
[山太平]:主持人好!
[主持人 张春江]:请陈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检验检疫部门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作用和意义。
[陈茂盛]:好的。
[陈茂盛]:我们知道,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检验检疫部门在依法治国进程中要有所作为、有所担当。
[陈茂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陈茂盛]:同时,全会也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陈茂盛]:首先,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起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学会运用和熟练掌握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施检。
[陈茂盛]:局党组在部署安排工作时,突出强调法制工作,在履行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能过程中严格依法施检、依法行政,作好表率。
[陈茂盛]:其次,要把全面依法法国要求与做好检验检疫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
[陈茂盛]:应该说,我们加快法治质检建设的安排,就是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重要内容。
[陈茂盛]:再次,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习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主持人 张春江]:山处长,请您介绍一下陕西检验检疫局2016年法制工作情况。
[山太平]:法制工作主要涉及的内容包括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制宣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检验检疫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执法督察, 12365举报投诉受理、处置工作,行政许可事项协调管理等。
[山太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我们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以宪法、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为重点,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宪法日”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
[山太平]:同时,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等“法律六进”活动。针对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中的难点和反映较多的问题,邀请系统法律专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山太平]:与加强普法宣传的同时,我们也加大了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2016年全年实施行政处罚26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0起,简易程序案件16起。
[山太平]: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信息全部在陕西局官网及信用陕西网站进行了公开,依法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行政处罚工作中坚持“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制度,对处罚金额较大,案件情节复杂,适用法律条款难以确定的案件,及时召开案件讨论分析会,集体作出处理决定,确保了执法的公平性、裁量的合理性。全年无诉讼案件发生。
[主持人 张春江]:陈局长,我们陕西检验检疫局2017年度法制工作是怎样安排部署的呢,请您介绍一下。
[陈茂盛]:2017年法制重点工作有以下几项:
[陈茂盛]:一是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去年年底,各分支局完成了两个清单的梳理并对外公布。至此,全省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的两个清单全部厘清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陈茂盛]:在此基础上,今年,要加强管理,建立“两个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及职能责任变化及时对我局及分支局“两个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陈茂盛]:与此同时,还要组织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所谓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是指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以下称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陈茂盛]:经过认真清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陈茂盛]:此外,还要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公布收费目录清单。
[陈茂盛]:二是加快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全面推开列入清单的行政执法事项。
[陈茂盛]:三是以加强口岸疫情防控、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有效防范逃漏检行为为重点,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陈茂盛]: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机制,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陈茂盛]:五是做好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
[陈茂盛]:打铁还需自身硬。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加强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核。制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批准、制作、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陈茂盛]:通过集中轮训、网上课堂、统一测试、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落实年度培训不低于40小时的目标要求。
[主持人 张春江]:好的,陈局长给我们介绍的非常清晰具体。
[主持人 张春江]:山处长,刚才陈局长提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请您具体介绍一下好吗?
[山太平]:“两个清单”情况:
[山太平]: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本届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总局党组的重要部署。推行“两个清单”,实质上就是“亮权责”、“划红线”,也是法制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山太平]:按照统一的部署和要求,2015年省局已经完成了两个清单并对外公布,2016年各分支局全部对外公布。
[山太平]:推进政府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业已成为社会共识。通过推行“两个清单”,全社会对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职能更加清楚,对检验检疫部门具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以及对检验检疫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更加明了,有助于检验检疫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有助于管理相对人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 张春江]:作为广大消费者,更多地关心、关注合法权益的保护。我们检验检疫部门设立了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山处长,请您谈谈投诉举报处置情况吧。
[山太平]:设置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主要的目的就是快速处理出入境检验检疫领域举报投诉咨询事项,在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不法损害的情况下,或者发现出入境检验检疫领域有违法行动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
[山太平]:去年一年,我们“12365”热线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电话816个,受理投诉电话8个,全部得到了落实和回复。
[主持人 张春江]:任何一个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要是发现生产者、经营者、运输仓储人、认证检测机构等在出入境商品、动植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仓储、认证检测中涉嫌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以向12365举报投诉处置中心举报投诉。是这个意思吗?
[山太平]:是的。
[山太平]:投诉举报可以通过信件、电话、互联网、传真、手机短信等方式投诉举报。当然,投诉举报的内容一定要客观真实,不能是道听途说,更不能是出于别的不良目的故意捏造编造,诬陷好人。
[山太平]:收到投诉举报后,我们将开展投诉举报事项调查。为了规范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工作,确保违法案件迅速处理,我们依据《商检法》、《动植物检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食品安全法》和《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投诉举报处置程序规定》,做到工作有章可循。
[山太平]:投诉举报的受理、办理、协调、审查、反馈等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全部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局主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处理结果还要以书面形式或其它适当方式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山太平]:此外,我们还不断加强“12365”系统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为了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咨询,更好地充分发挥“12365”为民服务窗口的作用,每年3月11日左右,我们都会举办“‘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局领导亲临现场接听群众电话,现场处理咨询事项。
[主持人 张春江]:现如今,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一些技术法规替代关税壁垒,成为一些国家限制我国的产品进入其市场的手段。对这样的技术法规我们应该怎样加强应对呢?
[山太平]: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开展企业调查。开展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就是要了解陕西地区出口企业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造成的损失、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特点和影响形式,以及出口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方式、困难和需求,从而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策略和组织开展对外交涉,帮助辖区出口企业有效规避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出口贸易的直接和间接影响等提供数据依据和决策参考。
[山太平]:2016年,我们共对58家企业进行了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专项调查,任务量较同期增加81.25%。
[山太平]:我们调查统计,2016年我省遭受国外技术措施影响的企业26家,占调查企业总数的46.43%;国外技术措施给企业造成的直接损失8300余万美元,企业新增成本945万美元;技术性贸易措施对出口企业的影响仅次于汇率,排在第二位。
[山太平]:近日,我局启动2017年度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工作。本年度调查涉及农食产品、机电仪器、纺织鞋帽、玩具家具、化矿金属、橡塑皮革、木材纸张非金属等七大类产品,88家出口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样本企业覆盖陕西辖区上述7大类产品的大、小型生产经营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山太平]:做好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信息通报,为企业提供服务。以公告形式在本局系统内共发布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通报26期300条信息,供检验检疫业务人员使用;2017年之前将这些信息公布到陕西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专栏里,供企业出口查询使用,受到企业认可。
[山太平]:积极召开检企座谈会,为企业提供技贸措施信息。每年结合陕西辖区外贸出口发展,按区域召开检企座谈会,向企业培训技贸措施相关知识,调研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主持人 张春江]:好的。陈局长和山处长为我们详细介绍、解读了法治质检建设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刚才有网友提问,现在请给予答复。有网友提问:我是一个公司的管理层人员,我们公司正在申请股票上市/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需要你们检验检疫机构为我公司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我该怎么办理?
[山太平]:这位管理人员,需要你公司写一个申请,说明申办原因、明确起止期限等并加盖公司印章。同时要附上:⑴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⑵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⑶(必要时)授权委托书。带上这些资料到我局法制处来办理。
[山太平]:从我们收到你们的申请之日起,正常3个工作日完成。
[主持人 张春江]:好的。如果没有其他网友提出问题,今天的访谈活动就到这里。如果还有问题的朋友请拨打我局法制处电话咨询,或登陆陕西检验检疫局政府网站公众留言,我们都会及时解答回复。
[主持人 张春江]:最后,感谢两位嘉宾参加今天的在线访谈,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再见。
[陈茂盛]:再见!
[山太平]:再见!
- 就优化企业开办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关情况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2021-04-29)
- 商务部召开2021年全国消费促进月系列活动专题新闻发布会(2021-04-28)
-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20)》发布会(2021-04-28)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就《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答记者问(2021-04-25)
- 国新办举行一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202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