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处罚工作情况在线访谈
[网友问题] 能不能介绍一下检验检疫部门主要依据哪些法律开展行政处罚工作?[2016/10/8 10:58:25]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我们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行政处罚工作。[2016/10/8 11:00:33]
[网友问题] 您好,我想了解一下你们检验检疫部门行政处罚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2016/10/8 10:58:50]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2015年,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不含深圳、珠海)共查获行政处罚案件903件,其中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314件、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案件589件;涉案总货值4904.67万元人民币,收缴罚没款总金额376.88万元人民币。有效地维护了检验检疫正常工作秩序和进出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树立了检验检疫执法权威。[2016/10/8 11:01:25]
[网友问题] 请问是否有企业要进行进出口,已经拿到经贸局开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需要到检验检疫局办理什么手续,需要什么?谢谢[2016/10/8 14:23:22]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此问题不属于本次访谈业务范围,请到广东检验检疫局网站(www.gdciq.gov.cn)首页--12365咨询留言中心进行咨询,或可直接前往检验检疫局前台咨询窗口详询,谢谢。[2016/10/9 8:36:07]
[网友问题]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为什么贵单位在机场要禁止旅客带动物、植物入境?什么样的物品是禁止带入国内的?如果携带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2016/10/8 17:18:13]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检验检疫部门禁止出入境人员携带相关禁止物品出入国境,是为了防止人类传染病及其医学媒介生物、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经国境传入、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和农、林、牧、渔业以及环境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国农业部与国家质检总局1712号公告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入境人员携带未报经检疫或者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名录》内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可对当事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入境人员携带未申报且未经检疫的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尸体、骸骨等的,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可对当事人处以1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携带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或者携带恰特草等软性毒品的,交由海关缉私局等部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在入境口岸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入境人员:提前了解并遵守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留心入境口岸检验检疫宣传资料,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工作,让入境过程更顺利顺心。[2016/10/9 8:37:30]
[网友问题] 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可通过什么渠道验证真伪?伪造证明会受到多重的惩罚?[2016/10/9 20:47:57]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进口食品相关检验检疫证书可联系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核实真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检验证单、印章、标志、封识、货物通关单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证单、印章、标志、封识、货物通关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罚款。如发现伪造的检验检疫证明,请务必联系当地检验检疫部门追究违法人员责任,从而维护我们的进口食品市场正常秩序,保障外贸经济健康发展。[2016/10/10 16:02:46]
[网友问题] 请问去年广东检验检疫局主要查获了哪些类型的案件?[2016/10/10 13:24:52]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不含深圳、珠海)2015年行政处罚案件的类型主要包括:一般程序处罚以擅自销售或使用未经检验进口法检商品案、出口假冒伪劣或不合格商品案、不如实申报逃避检验检疫案等为主;简易程序处罚的违法类型以未报检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案、报检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与实际不符案、入境船舶未悬挂检疫信号案等检疫类案件为主。[2016/10/10 16:03:09]
[网友问题] 您好,请问进口产品的召回记录保存年限是多少年啊?[2016/10/10 14:45:41]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此问题不属于本次访谈业务范围,请到广东检验检疫局网站(www.gdciq.gov.cn)首页--12365咨询留言中心进行咨询,或可直接前往检验检疫局前台咨询窗口详询,谢谢。[2016/10/13 10:15:53]
[网友问题] 请问在接受你们局调查时,怎么样做才能得到较轻的处罚?怎么样做会受到更重的处罚?[2016/10/10 17:50:31]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检总局令第85号),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3)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 (4)其他应当从轻处罚的。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1)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2)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3)阻碍案件调查,故意转移、隐匿、销毁证据或者提供伪证,掩盖违法事实的。 因此,当事人在接受检验检疫部门案件调查时,应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争取立功表现,争取得到从轻处罚。[2016/10/13 10:15:12]
[网友问题] 对旅客携带违禁品入境除了没收以外,有做出过行政处罚吗?[2016/10/12 13:18:37]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入境人员携带违禁物品进境的,检验检疫部门除依法可对违禁物品采取截留等措施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当事人采取处以人民币10000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近年,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不含深圳、珠海)已查办多宗未报检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案违法类型的案件。[2016/10/13 10:46:42]
[网友问题] 请问你们对未取得许可就进行出口商品检验的检验公司怎么处罚?[2016/10/13 13:27:23]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由商检机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2016/10/13 16:46:54]
[网友问题] 亲 贵局38290915的办公电话怎么一直打不通呢?由于一些业务上的事情,贵局有人员下来调查,可是没有工装,只有一个证件,想要求证一下呢?[2016/10/13 15:49:55]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此问题不属于本次访谈业务范围,请到广东检验检疫局网站(www.gdciq.gov.cn)首页--12365咨询留言中心进行咨询,或可直接前往检验检疫局前台咨询窗口详询。[2016/10/13 16:48:44]
[网友问题] 你好,我有违反你们检检验检疫法律的案件线索,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提供给你们?[2016/10/13 16:13:30]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如有违反检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案件线索,欢迎通过检验检疫举报投诉热线电话12365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举报。[2016/10/13 16:47:35]
[网友问题] 我们公司想要出口食品,联系货运代理公司有人说可以帮我想办法逃掉商检,这样是不是违法的?会不会给我们带来麻烦?谢谢。[2016/10/13 17:40:13]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必须报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口。擅自出口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食品安全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未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出口食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所谓“逃避商检”的行为将被追究违法责任,请出口生产企业务必遵守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出口食品,切勿铤而走险。[2016/10/14 11:08:58]
[网友问题] 您好,请问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超期不去交罚款会受到怎样的处理?[2016/10/14 11:36:19]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检总局令第85号),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检验检疫机构将: (1)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当事人接到检验检疫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按时缴纳罚款。[2016/10/14 15:02:18]
[网友问题] 请问从境外过来的船私自排放压仓水或者垃圾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2016/10/14 14:18:11]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未经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处理,擅自排放压舱水,移下垃圾、污物等控制物品的,将被检验检疫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2016/10/14 15:02:49]
[网友问题] 能不能介绍一下检验检疫部门主要依据哪些法律开展行政处罚工作?[2016/10/8 10:58:25]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我们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行政处罚工作。[2016/10/8 11:00:33]
[网友问题] 您好,我想了解一下你们检验检疫部门行政处罚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2016/10/8 10:58:50]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2015年,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不含深圳、珠海)共查获行政处罚案件903件,其中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314件、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案件589件;涉案总货值4904.67万元人民币,收缴罚没款总金额376.88万元人民币。有效地维护了检验检疫正常工作秩序和进出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树立了检验检疫执法权威。[2016/10/8 11:01:25]
[网友问题] 请问是否有企业要进行进出口,已经拿到经贸局开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需要到检验检疫局办理什么手续,需要什么?谢谢[2016/10/8 14:23:22]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此问题不属于本次访谈业务范围,请到广东检验检疫局网站(www.gdciq.gov.cn)首页--12365咨询留言中心进行咨询,或可直接前往检验检疫局前台咨询窗口详询,谢谢。[2016/10/9 8:36:07]
[网友问题]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为什么贵单位在机场要禁止旅客带动物、植物入境?什么样的物品是禁止带入国内的?如果携带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2016/10/8 17:18:13]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检验检疫部门禁止出入境人员携带相关禁止物品出入国境,是为了防止人类传染病及其医学媒介生物、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经国境传入、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和农、林、牧、渔业以及环境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国农业部与国家质检总局1712号公告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入境人员携带未报经检疫或者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名录》内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可对当事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入境人员携带未申报且未经检疫的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尸体、骸骨等的,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可对当事人处以1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携带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或者携带恰特草等软性毒品的,交由海关缉私局等部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在入境口岸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入境人员:提前了解并遵守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留心入境口岸检验检疫宣传资料,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工作,让入境过程更顺利顺心。[2016/10/9 8:37:30]
[网友问题] 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可通过什么渠道验证真伪?伪造证明会受到多重的惩罚?[2016/10/9 20:47:57]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进口食品相关检验检疫证书可联系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核实真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检验证单、印章、标志、封识、货物通关单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证单、印章、标志、封识、货物通关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罚款。如发现伪造的检验检疫证明,请务必联系当地检验检疫部门追究违法人员责任,从而维护我们的进口食品市场正常秩序,保障外贸经济健康发展。[2016/10/10 16:02:46]
[网友问题] 请问去年广东检验检疫局主要查获了哪些类型的案件?[2016/10/10 13:24:52]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不含深圳、珠海)2015年行政处罚案件的类型主要包括:一般程序处罚以擅自销售或使用未经检验进口法检商品案、出口假冒伪劣或不合格商品案、不如实申报逃避检验检疫案等为主;简易程序处罚的违法类型以未报检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案、报检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与实际不符案、入境船舶未悬挂检疫信号案等检疫类案件为主。[2016/10/10 16:03:09]
[网友问题] 您好,请问进口产品的召回记录保存年限是多少年啊?[2016/10/10 14:45:41]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此问题不属于本次访谈业务范围,请到广东检验检疫局网站(www.gdciq.gov.cn)首页--12365咨询留言中心进行咨询,或可直接前往检验检疫局前台咨询窗口详询,谢谢。[2016/10/13 10:15:53]
[网友问题] 请问在接受你们局调查时,怎么样做才能得到较轻的处罚?怎么样做会受到更重的处罚?[2016/10/10 17:50:31]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检总局令第85号),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3)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 (4)其他应当从轻处罚的。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1)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2)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3)阻碍案件调查,故意转移、隐匿、销毁证据或者提供伪证,掩盖违法事实的。 因此,当事人在接受检验检疫部门案件调查时,应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争取立功表现,争取得到从轻处罚。[2016/10/13 10:15:12]
[网友问题] 对旅客携带违禁品入境除了没收以外,有做出过行政处罚吗?[2016/10/12 13:18:37]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入境人员携带违禁物品进境的,检验检疫部门除依法可对违禁物品采取截留等措施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当事人采取处以人民币10000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近年,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不含深圳、珠海)已查办多宗未报检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案违法类型的案件。[2016/10/13 10:46:42]
[网友问题] 请问你们对未取得许可就进行出口商品检验的检验公司怎么处罚?[2016/10/13 13:27:23]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由商检机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2016/10/13 16:46:54]
[网友问题] 亲 贵局38290915的办公电话怎么一直打不通呢?由于一些业务上的事情,贵局有人员下来调查,可是没有工装,只有一个证件,想要求证一下呢?[2016/10/13 15:49:55]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此问题不属于本次访谈业务范围,请到广东检验检疫局网站(www.gdciq.gov.cn)首页--12365咨询留言中心进行咨询,或可直接前往检验检疫局前台咨询窗口详询。[2016/10/13 16:48:44]
[网友问题] 你好,我有违反你们检检验检疫法律的案件线索,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提供给你们?[2016/10/13 16:13:30]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如有违反检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案件线索,欢迎通过检验检疫举报投诉热线电话12365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举报。[2016/10/13 16:47:35]
[网友问题] 我们公司想要出口食品,联系货运代理公司有人说可以帮我想办法逃掉商检,这样是不是违法的?会不会给我们带来麻烦?谢谢。[2016/10/13 17:40:13]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必须报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口。擅自出口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食品安全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未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出口食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所谓“逃避商检”的行为将被追究违法责任,请出口生产企业务必遵守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出口食品,切勿铤而走险。[2016/10/14 11:08:58]
[网友问题] 您好,请问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超期不去交罚款会受到怎样的处理?[2016/10/14 11:36:19]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检总局令第85号),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检验检疫机构将: (1)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当事人接到检验检疫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按时缴纳罚款。[2016/10/14 15:02:18]
[网友问题] 请问从境外过来的船私自排放压仓水或者垃圾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2016/10/14 14:18:11]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吴振宏副处长]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未经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处理,擅自排放压舱水,移下垃圾、污物等控制物品的,将被检验检疫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2016/10/14 15: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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