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全面推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光临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今天我们请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纪正昆司长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全面推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有关话题接受在线访谈。欢迎大家参与! (2007-10-31 10:05:00)
纪司长: 各位网友,大家早上好!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国家质检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这次专项整治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产品质量监督司作为总局从源头抓质量的重要部门之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目标完成,积极推进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是我们当前的重要任务。我已看到所有网友的提问,我也愿意借此机会与各位网友在网上交流,欢迎大家踊跃提问! (2007-10-31 10:06:00)
网友: 纪司长:您好,我是基层质监战线上的一员!我们现在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的很艰苦,全局十来个人要对基层三百多家的企业、小作坊开展整治,特别是豆腐作坊等领域都是我们原来没有涉足的新的领域,监管很难,很多家庭作坊根本不配合,有很强的抵触情绪。但是,考虑到全国的整治工作和人民质监为人民的大局,我们再苦再难也要把这两个月拚下去,坚决完成整治目标!!不过,这只能是突击性的工作,不可能长期这样开展质监工作,希望总局领导能理解并尽快建立长期监管的保障机制!谢谢!! (2007-10-31 11:24:29)
纪司长: 安徽基层质监人员网友:感谢基层质监战友对事业的忠诚和热爱!也感谢你们对专项整治的深入思考!你们提出的要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非常重要,也是我们现在正在集中研究的重要问题。主要有这样几项措施:第一是完善质量法制。我们现在正在集中力量制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把专项整治当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写进去,把我们多年来积累的坚持政府监管,严格企业自律,发挥市场机制有效作用,完善社会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写进去。这些是这个条例的基本内容。第二是规范制度措施。比如:规范全国的质量承诺书,台账,索证索票等各方面的制度和文书。第三是完善标准体系,特别是抓紧制订和出台急需的一些食品标准和产品安全标准。第四是大力提升检验能力,为科学、准确实施质量监督提供技术保障。希望大家献计献策,共同建立好长效机制。 (2007-10-31 11:30:00)
网友: 纪司长:您好!请问我系统在一线执法的同志是否可以着装,请给予明确答复。 (2007-10-29 17:17:26)
纪司长: 基层网友:我想回答你两个普遍关心的问题。一是关于着装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在行政执法中,可以统一穿戴规定的执法工作服。这是早在1995年就在全国技术监督系统实施的。所以,你们不用彷徨,就这样做。二是关于增加县级技术机构装备的问题。这是我们长期以来关心的、也是在积极努力做的事。从2000年到现在,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在技术装备方面就投入了近十个亿,再加上地方政府给予相应的配套,应该说我们的基层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尤其是在食品检测能力方面,你们应该有亲身体会。当然,我们国家很大,全国有2400多个县局,再加上基础薄弱,所以需要有一定的时间。今后,我们还会坚持不懈地加大对基层检验设备的投入。(2007-10-31 11:25:00)
网友: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应该收费吗? (2007-10-31 11:15:49)
纪司长: 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得向企业收取检验费用,所需费用应该由同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管理。但是,如果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进行复检,而复检的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一致的,那么复检费用应当由提出异议的企业承担。 (2007-10-31 11:20:00)
网友: 对于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来说,上面政好,群众都拥护。但地方保护不得了,但监管部门管理时,不得不看地方的脸色。出了问题,监管部门就是替罪羊。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 (2007-10-27 00:37:24)
纪司长: 我们就你们提出的关于政府责任和地方保护的问题,告诉你们一些基本要求和规定。这次国务院发布的专项整治方案,目标很明确,就是要通过专项整治建立两个链条、一个体系、一个网络。其中一个体系就是要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和责任体系,这个体系包括几个方面的责任:一是地方政府对当地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这是国家建立责任体系当中的重要方面,也就是说当地出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政府负有监管责任。二是企业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企业应当对产品质量负责,因为产品质量是企业创造的,企业具有控制和保证产品质量能力,因此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发生质量问题,首先负责的应当是企业。三是有关质量监管部门按照职责,负有监管责任,也就是说,按照国家的规定,监管部门监管到位了没有,有没有失职失察,有没有越权执法,有没有袒护、包庇等等。所以,按照这样一个层次,国家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对于发生地方保护,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企业、消费者以及社会各方面都有权进行举报和监督,对于查证属实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给予处理。 (2007-10-31 11:17:00)
网友: 尊敬的领导:
请问免检产品现在越来越多,在市场上,很多产品都打着免检的牌子,怎样辨别那种是真的免检产品?在市场上无法在网站上查询免检企业信息。 (2007-10-31 10:14:58)
纪司长: 您好,免检制度实施七年来,目前共有170大类产品、3408家企业获得了免检资格。随着免检制度和免检产品影响的不断扩大,目前的确有一些不法分子以免检名义开展违法活动:一是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以“协助”办理免检的名义对不了解免检制度的企业进行坑蒙拐骗;二是一些非免检企业冒充自己的产品是免检产品,欺骗消费者。对于这些情况消费者要提高警惕,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及时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我们监督司联系,最直接、最快捷的办法就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或者产品质量监督司网站http://cpzljds.aqsiq.gov.cn/。我们有关免检的所有政策、制度、信息都会在网站向公众公开,同时所有免检企业的信息都可以在网站的免检数据库中查询。在市场上购买免检产品,可以通过察看产品包装是否有免检标志,察看企业是否有免检证书进行辨别。标志和证书的式样可以在网站上察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的可以与我们负责免检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联系,联系电话:010-82260195。 (2007-10-31 11:12:00)
网友: 纪司长您好,我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最近我们的产品被当地质监部门抽查,判为不合格,我对他们的判定有一些异议,想好好了解一下产品质量抽查的判定依据都是什么?谢谢。 (2007-10-31 11:07:17)
纪司长: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依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默示担保,主要包括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②被抽查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这些是必须首先符合的。二是明示担保,主要包括:①产品标识中标明的所采用的标准、质是承诺或者产品说明、实物样品表明的质量状况。这是企业对社会明确表示的质量承诺,也是自我作出的质量保证和承诺。因此,必须遵守。三是产品缺陷,也就是说产品不能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如果存在不合理的危险,就会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所以,以上三项就是判定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 (2007-10-31 11:10:00)
网友: 纪司长,我们在电视上看到了很多最近专项整治的战果,我们心中塌实多了,但是听说专项整治马上就结束了,不知道还有没有更有力的措施让我们更塌实些。 (2007-10-31 10:36:47)
纪司长: 您好,感谢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说实在话,专项整治是一场特殊的战斗,打好、打胜这场战斗,离不开大家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为了巩固前一阶段整治成果,确保专项整治目标的全面实现,最近国务院对后一阶段工作作出了进一步部署。吴仪副总理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二次现场会议上强调: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更加扎实地开展工作,坚决打好打赢专项整治这场特殊战役。并要求巩固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做好下一阶段工作必须坚持一手抓巩固,一手抓深入,形成机制,养成习惯,走向规范;在强化流通环节整治的同时,狠抓源头和生产环节,规范生产行为。针对目前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的少数部门、地方整治进展较为缓慢,见效不明显,发动基层不力,落实措施不够等问题,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将继续狠抓基层发动,做到巩固完善与深入推进并举。认真总结整治经验,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抓紧建立规范,迅速制修订急需的标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部门的协同配合。每个县市区政府都要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没有制假售假窝点。每个监管部门都要严格依法全面监管,消灭监管盲区。 (2007-10-31 11:07:00)
网友: 尊敬的领导:我是一名质检人员,一些检验机构的生产许可证审查人员到企业审查,直接就让将所封样品送自己的检验机构,而不是由企业自己选择检验机构.这样符合规定吗? (2007-10-31 10:52:41)
纪司长: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是抽样进行,由企业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发证检验机构。你所反映的情况不符合以上规定,欢迎你向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详细反映,一经查实,我们将严肃处理违规的审查员和相关单位。(2007-10-31 11:03:00)
网友: 我们知道国家监督抽查办法规定的抽样方法,可现实中有好多监管部门不按照国家标准抽样,很多时候在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只公布合格率,这符合我们的监督抽查抽样标准吗,为什么不告诉大家此次产品质量监督水平P0呢,总局应该组织好人员抽样的标准学习,现在培训大多数是流于形式,什么时候总局能在网站开通学习通道,专门进行培训,制作讲课幻灯课件,供基层局免费下载学习,既可以节约经费,又能快速培训执法人员水平。 (2007-10-31 10:48:32)
纪司长: 质量监督部门在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时,明确规定,必须有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抽样,并且不得以被抽查的企业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利益关系。抽样时,工作人员应当出示统一的抽样文书以及有效的身份证明,不能够出示这些证明和文书的,企业有权拒绝抽样。另外按照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需的样品,应当由被抽查企业无偿提供,样品必须是经过企业自检合格或者是市场上待销的产品,并且进行随机抽样,抽样的数量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样品经检验合格后,除损耗品外,应当退还给被抽查企业。 (2007-10-31 11:00:00)
网友: 我们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到今年6月底到期.我们的换证手续已经很早就交到质检局了,感觉办证速度特别慢.请问司长,能否督促有关部门加快时间?这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 (2007-10-31 10:50:30)
纪司长: 生产许可证发证有受理申请、现场审查、产品检验、材料审核等环节,除产品检验不计入发证时间外,其余工作依法应在60个工作日完成。你企业反映的具体情况可向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询,必要时也可直接向我们反映,我们将督促办理。 (2007-10-31 10:58:00)
网友: 专项整治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现在基层工资都没有保障,天天靠化缘开饷,上边一分钱都不给,国家局的领导说上热下凉,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你们不知道吗?不要痴人说梦了,不改变目前现状,12个100%,只是个泡影?要是能改变中国制造的尴尬 (2007-10-30 09:45:58)
纪司长: 文童网友、胡闹网友:我想了一下,虽然你们提的问题有些棱角,也和你取的网名相似,但我还是理解的,也想告诉你们一些情况。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的是要解决当前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一些最基本、最普遍,也是直接涉及广大老百姓基本利益的问题。因此提出了专项整治的目标,涉及到20个方面,12个100%。这12个100%经过努力是肯定能够得到大幅度提高的,这一点经过这2个多月的整治工作,得到了充分的证实。这12个100%目前已经全部达到了85%以上,我相信,再经过2个月的整治,还会有明显的提高。至于是不是到今年年底全部都达到100%,那要看最后的结果。我们将在12月份组织全国的验收,要一项一项地进行检查,实事求是的向社会公布达到的情况,实现了100%的将要受到表扬并且进行巩固,没有达到100%的,要继续进行整治。总之,通过专项整治,必然使我国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基本问题得到普遍解决,使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使企业深知自己的质量责任,增强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明显增强。 (2007-10-31 10:56:00)
网友: 这次整治我看都围绕食品开展的,有没有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其他消费品?消费品量大面广,也很重要啊! (2007-10-31 10:48:03)
纪司长: 按照国务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食品是一个重要内容,但也有消费品方面的专项,具体是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10类重点产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 (2007-10-31 10:54:00)
网友: 国家质检总局在推行QS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效,最初国家质检总局在推行时很明确要求28类食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QS证,目的是杜绝无证生产,现在又允许小作坊可以以签订质量承诺书的形式网开一面,允许小作坊在没有取得QS的情况下继续生存下去,质检总局的这种做法是不是违背了最初的原则呢?(2007-10-26 10:01:50)
纪司长: 食品生产企业网友、老方网友:
你们提出的关于小作坊签订质量承诺书是否合法的问题,提的很好,看来你们对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非常了解,也很关心,也可能是涉及到你们企业利益,所以我实事求是的告诉你们一些情况。目前,我们国家大大小小的食品生产企业包括小作坊共有45万家,遍布960万平方公里,可见之多、之广。其中,10人以下的小作坊、小企业约占80%,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虽然,小作坊数量多,但其产量和市场占有率占全国的比例却不到5%,这又说明它们之小。但是,这些小作坊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其危害和影响又是非常大的。因此,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是我们长期以来研究的重点,既要保证安全,又要考虑到就业、边远落后以及方便农村老百姓生活等各方面的实际。所以,我们总的原则是所有的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这是我们的最终目标。目前,对没有卫生许可证、没有营业执照、又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三无”小作坊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治。对于有卫生许可证、有营业执照但没有生产许可证的,这样的小作坊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但又不具备发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因此,这次国务院决定要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让这些小作坊公开向社会承诺,确保不滥用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掺杂掺假、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如果发现上述问题,将依法予以严惩。所以用这种方法使得他们既能保证食品基本安全,又能维护社会的基本稳定。这些是我们出台这个制度的初衷。
网友,我想你会理解了吧! (2007-10-31 10:50:00)
网友: 产品质量监督主要是监督谁啊? (2007-10-30 08:04:15)
纪司长: 您好,产品质量监督的对象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劳动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通讯安全等列入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的产品。二是影响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国家支柱产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产品。三是消费者和社会各方面反映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四是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涉及的产品。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要产品。总之,产品质量监督的核心是抓住安全、健康、卫生、环保、节能等。使产品质量监督真正发挥保障安全,提高质量,维护百姓权益的有效作用。这是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始终坚持的宗旨,也是今后改革完善的重中之重。 (2007-10-31 10:46:00)
网友: 我们国家目前产品质量存在哪些问题?质检总局的领导心中有数吗? (2007-10-31 10:29:05)
纪司长: 这位网友的问题提的很好,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努力,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但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一是一些地方、行业和企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一些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生产条件差,存在产品质量档次不高、标准水平低,可靠性不强等问题;有的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严重,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突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隐患多。二是生产经营秩序不够规范。少数生产经营者特别是一些小作坊偷工减料,掺杂使假;有的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个别出口企业不讲诚信,逃避监管,使不合格产品流入国外市场。三是监管和执法存在薄弱环节。有的监管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个别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有的监管环节之间衔接不够,重复执法和执法不严同时存在。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影响我国产品的信誉,损害国家形象,而且直接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危及企业生存。我们质检部门有责任有义务,认清形势,正视问题,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多管齐下,切实解决好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007-10-31 10:44:00)
网友: 国家派来的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员真牛,除了要向企业报销来回路费等,还要派车接送,住星级宾馆,不给红包或给得少就到处找麻烦不让通过,还推销检验设备。 (2007-10-31 10:33:13)
纪司长: 生产许可证的收费国家有明文规定,按照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审查员现场审查不得向企业索取任何费用,你反映的现象正是我们严格监督并要求纠正的问题。希望您将详细情况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反映,我们将严肃查处此类违规行为。 (2007-10-31 10:42:00)
网友: 纪司长,我是基层质量监督战线的一员新兵,想听听您对今后全面推进质量监督工作有什么高见? (2007-10-31 10:31:14)
纪司长: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立足以质取胜”、“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这些要求都和质检工作密切相关。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党组的要求,各级质检部门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质检工作。围绕新任务、新要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当前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一步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扎实推进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做到整治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整治成果实实在在,坚决防止整治过后出现反复。二是抓紧完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紧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按照国务院领导和总局领导关于加快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指示精神,抓紧研究制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为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供法治保障。同时,按照总局领导关于建立“两个链条、一个体系、一个网络、核心是可追溯”的要求,加快落实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有关具体措施。三是高度重视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管,全力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关键是关口前移,严把原料关、技术设计关和产品出厂出口关,确保用料合格、设计安全、生产规范、包装环保。要加强对企业进货渠道的监管,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原料的检验,严防不合格原料进入生产过程。要提高生产许可和市场准入门槛,严格质量监督和管理,切实保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帮助企业加以改进。扩大对重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面,严格执行召回制度,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教育。要加强日常质量监督,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把关,做到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纠正,发现严重质量问题依法从严处罚,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切实提高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四是要加大扶优扶强,引导消费的力度。通过国家免检、中国名牌等手段,帮助和扶持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2007-10-31 10:39:00)
网友: 免检是一项鼓励政策,但缺少相对的惩戒措施,比如免检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就要重罚,向欧美学习,发现造假质量低劣,就罚得他破产。我们现在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法能(四声)。 (2007-10-31 09:39:31)
纪司长: 感谢您对免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实践证明,免检制度是一项行之有效,有利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有利于保障消费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提升中国制造整体水平。为了确保免检制度的权威性,切实加强对免检企业的后续监管,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司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严格实施《产品质量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并制定实施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以及各类产品免检申报细则,进一步提高免检门槛,保证国家免检含金量。二是进一步落实免检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使免检企业有权也有责、享权先负责,包括:持续保证质量安全,不断提高质量水平,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要求免检企业积极落实年度质量报告,和质量安全承诺等义务。三是切实加强对免检企业的日常监管,认真调查处理消费者对免检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对经查实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免检企业依法依严肃查处,包括:责令整改,暂停使用免检标志直至撤销免检资格。目前一些不能继续达到免检条件的企业已经被停止免检资格。今后我们将始终把加强免检企业后续监管作为完善免检制度的重点工作狠抓不懈,也欢迎您继续对免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7-10-31 10:33:00)
网友: 专项整治到目前到底有什么成果? (2007-10-31 10:26:05)
纪司长: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12个100%的整治目标有的已顺利完成,有的正在加快实现。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两个月来进展顺利,各地、各部门对专项整治更加重视,力度持续加大,措施更为具体,任务更加明确,成效更加凸显。截止10月15日,全国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证率达到了82%;81%的小作坊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县城以上城市84%的市场、超市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69%的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建立了进货台账制度;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72%的餐饮单位建立了进货原料索证制度;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7%;县城以上城市销售猪肉来自定点屠宰的达到97%;10类消费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档率的达到95%,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100%;对非法进口敏感货物实施了100%退运或销毁处理;出口食品原料基地清查率达到80%;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了检验检疫标识。各地方、各部门保持了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先后侦破一批重特大案件,查处、取缔了一大批违法违规黑窝点,有力地打击并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国共立案侦查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农产品等刑事案件6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74名。此外,山东、江苏等省还将批发市场监测延伸到了县(市)。河北、吉林、湖北、安徽等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证率超过98%。浙江已100%签订小作坊承诺书,黑龙江、宁夏、新疆等地达到93%。江苏、北京、重庆、宁夏等地市场、超市的进货索证索票率超过96%,青海实现了100%;北京还100%建立了餐饮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江苏、甘肃91%以上的食杂店建立了进货台账。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四川、重庆等地生猪定点屠宰率实现100%。上海、海南、青海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100%建立10类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山西、内蒙古、上海、青海、宁夏等地已经100%完成出口食品原料基地的清查工作。 (2007-10-31 10:28:00)
网友: 区域性产品治理整顿有什么举措 (2007-10-26 08:41:26)
纪司长: 对生产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特别是无证生产问题突出、获证企业监督抽查合格率低、假冒伪劣生产比较严重的地区,专项整治期间要求各地立即开展集中整治,并采取以下措施:1、将辖区内存在的质量问题专报当地政府,建议以政府名义开展专项区域整治;2、以政府名义制定区域质量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人、整治目标、时间期限等要求,坚持打击、整治、规范、发展的原则,限期解决无证生产以及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质量违法突出的问题;3、区域质量整治行动中,作好市(地)级和县级局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发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区域质量整治行动中的主力军作用。 (2007-10-31 10:24:00)
网友: 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07-10-25 20:54:02)
纪司长: 国务院部署的这项专项整治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主要对象是“三重一大”。要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做好农产品、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消费、药品、猪肉、进出口产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等8个方面专项整治;——主要目标有20项,其中重点是要达到12个100%: 全面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检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达95%;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清查;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敏感货物100%销毁退运、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县城以上餐饮单位(食堂)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县城以上城市食品经营者100%建立进货索证所票制度;县城以上所有市场、超市、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要通过专项整治,落脚于建立两个链条、一个体系和一个网络,即:建立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场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2007-10-31 10:19:00)
网友: 请问主题中所说的国务院的决定是什么,能不能提前给出来,让我们看看。对你们监督司进行监督! (2007-10-25 18:32:37)
纪司长: 今年3月份以来,我国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被一些国家和媒体进行炒作,企图对中国产品“妖魔化”,一些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采取一系列限制进口的措施。这不仅给我国出口企业造成很大损失,而且影响了我国产品的信誉,损害了我国国际形象。为体现中国政府是一个重视产品质量、负责任的政府,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积极应对。主要采取了6大措施:一是7月26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质量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出席大会,发表了重要讲话。二是会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通知》;三是7月25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目前这个《特别规定》已经正式实施;四是8月13日,国务院成立了以吴仪副总理为组长的“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18个部门的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质检总局。五是8月17日,中国政府向世界发布了《中国的食品安全质量状况》白皮书;六是8月2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决定在8月下旬到12月底这段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要通过专项整治,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把我国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推上新的台阶。 (2007-10-31 10:11:00)
纪司长: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来不及一一回答你们的问题,非常感谢大家对质检工作的关注,特别是对质检领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关注,希望下次有机会再次与大家进行交流,同时希望大家继续对质检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各位网友!再见! (2007-10-31 11:31:00)
主持人: 非常感谢纪司长在百忙中来到质检总局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接受广大的网友的提问。这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 (2007-10-31 11:32:00)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光临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今天我们请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纪正昆司长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全面推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有关话题接受在线访谈。欢迎大家参与! (2007-10-31 10:05:00)
纪司长: 各位网友,大家早上好!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国家质检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这次专项整治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产品质量监督司作为总局从源头抓质量的重要部门之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目标完成,积极推进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是我们当前的重要任务。我已看到所有网友的提问,我也愿意借此机会与各位网友在网上交流,欢迎大家踊跃提问! (2007-10-31 10:06:00)
网友: 纪司长:您好,我是基层质监战线上的一员!我们现在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的很艰苦,全局十来个人要对基层三百多家的企业、小作坊开展整治,特别是豆腐作坊等领域都是我们原来没有涉足的新的领域,监管很难,很多家庭作坊根本不配合,有很强的抵触情绪。但是,考虑到全国的整治工作和人民质监为人民的大局,我们再苦再难也要把这两个月拚下去,坚决完成整治目标!!不过,这只能是突击性的工作,不可能长期这样开展质监工作,希望总局领导能理解并尽快建立长期监管的保障机制!谢谢!! (2007-10-31 11:24:29)
纪司长: 安徽基层质监人员网友:感谢基层质监战友对事业的忠诚和热爱!也感谢你们对专项整治的深入思考!你们提出的要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非常重要,也是我们现在正在集中研究的重要问题。主要有这样几项措施:第一是完善质量法制。我们现在正在集中力量制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把专项整治当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写进去,把我们多年来积累的坚持政府监管,严格企业自律,发挥市场机制有效作用,完善社会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写进去。这些是这个条例的基本内容。第二是规范制度措施。比如:规范全国的质量承诺书,台账,索证索票等各方面的制度和文书。第三是完善标准体系,特别是抓紧制订和出台急需的一些食品标准和产品安全标准。第四是大力提升检验能力,为科学、准确实施质量监督提供技术保障。希望大家献计献策,共同建立好长效机制。 (2007-10-31 11:30:00)
网友: 纪司长:您好!请问我系统在一线执法的同志是否可以着装,请给予明确答复。 (2007-10-29 17:17:26)
纪司长: 基层网友:我想回答你两个普遍关心的问题。一是关于着装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在行政执法中,可以统一穿戴规定的执法工作服。这是早在1995年就在全国技术监督系统实施的。所以,你们不用彷徨,就这样做。二是关于增加县级技术机构装备的问题。这是我们长期以来关心的、也是在积极努力做的事。从2000年到现在,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在技术装备方面就投入了近十个亿,再加上地方政府给予相应的配套,应该说我们的基层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尤其是在食品检测能力方面,你们应该有亲身体会。当然,我们国家很大,全国有2400多个县局,再加上基础薄弱,所以需要有一定的时间。今后,我们还会坚持不懈地加大对基层检验设备的投入。(2007-10-31 11:25:00)
网友: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应该收费吗? (2007-10-31 11:15:49)
纪司长: 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得向企业收取检验费用,所需费用应该由同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管理。但是,如果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进行复检,而复检的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一致的,那么复检费用应当由提出异议的企业承担。 (2007-10-31 11:20:00)
网友: 对于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来说,上面政好,群众都拥护。但地方保护不得了,但监管部门管理时,不得不看地方的脸色。出了问题,监管部门就是替罪羊。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 (2007-10-27 00:37:24)
纪司长: 我们就你们提出的关于政府责任和地方保护的问题,告诉你们一些基本要求和规定。这次国务院发布的专项整治方案,目标很明确,就是要通过专项整治建立两个链条、一个体系、一个网络。其中一个体系就是要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和责任体系,这个体系包括几个方面的责任:一是地方政府对当地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这是国家建立责任体系当中的重要方面,也就是说当地出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政府负有监管责任。二是企业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企业应当对产品质量负责,因为产品质量是企业创造的,企业具有控制和保证产品质量能力,因此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发生质量问题,首先负责的应当是企业。三是有关质量监管部门按照职责,负有监管责任,也就是说,按照国家的规定,监管部门监管到位了没有,有没有失职失察,有没有越权执法,有没有袒护、包庇等等。所以,按照这样一个层次,国家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对于发生地方保护,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企业、消费者以及社会各方面都有权进行举报和监督,对于查证属实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给予处理。 (2007-10-31 11:17:00)
网友: 尊敬的领导:
请问免检产品现在越来越多,在市场上,很多产品都打着免检的牌子,怎样辨别那种是真的免检产品?在市场上无法在网站上查询免检企业信息。 (2007-10-31 10:14:58)
纪司长: 您好,免检制度实施七年来,目前共有170大类产品、3408家企业获得了免检资格。随着免检制度和免检产品影响的不断扩大,目前的确有一些不法分子以免检名义开展违法活动:一是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以“协助”办理免检的名义对不了解免检制度的企业进行坑蒙拐骗;二是一些非免检企业冒充自己的产品是免检产品,欺骗消费者。对于这些情况消费者要提高警惕,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及时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我们监督司联系,最直接、最快捷的办法就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或者产品质量监督司网站http://cpzljds.aqsiq.gov.cn/。我们有关免检的所有政策、制度、信息都会在网站向公众公开,同时所有免检企业的信息都可以在网站的免检数据库中查询。在市场上购买免检产品,可以通过察看产品包装是否有免检标志,察看企业是否有免检证书进行辨别。标志和证书的式样可以在网站上察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的可以与我们负责免检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联系,联系电话:010-82260195。 (2007-10-31 11:12:00)
网友: 纪司长您好,我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最近我们的产品被当地质监部门抽查,判为不合格,我对他们的判定有一些异议,想好好了解一下产品质量抽查的判定依据都是什么?谢谢。 (2007-10-31 11:07:17)
纪司长: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依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默示担保,主要包括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②被抽查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这些是必须首先符合的。二是明示担保,主要包括:①产品标识中标明的所采用的标准、质是承诺或者产品说明、实物样品表明的质量状况。这是企业对社会明确表示的质量承诺,也是自我作出的质量保证和承诺。因此,必须遵守。三是产品缺陷,也就是说产品不能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如果存在不合理的危险,就会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所以,以上三项就是判定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 (2007-10-31 11:10:00)
网友: 纪司长,我们在电视上看到了很多最近专项整治的战果,我们心中塌实多了,但是听说专项整治马上就结束了,不知道还有没有更有力的措施让我们更塌实些。 (2007-10-31 10:36:47)
纪司长: 您好,感谢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说实在话,专项整治是一场特殊的战斗,打好、打胜这场战斗,离不开大家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为了巩固前一阶段整治成果,确保专项整治目标的全面实现,最近国务院对后一阶段工作作出了进一步部署。吴仪副总理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二次现场会议上强调: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更加扎实地开展工作,坚决打好打赢专项整治这场特殊战役。并要求巩固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做好下一阶段工作必须坚持一手抓巩固,一手抓深入,形成机制,养成习惯,走向规范;在强化流通环节整治的同时,狠抓源头和生产环节,规范生产行为。针对目前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的少数部门、地方整治进展较为缓慢,见效不明显,发动基层不力,落实措施不够等问题,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将继续狠抓基层发动,做到巩固完善与深入推进并举。认真总结整治经验,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抓紧建立规范,迅速制修订急需的标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部门的协同配合。每个县市区政府都要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没有制假售假窝点。每个监管部门都要严格依法全面监管,消灭监管盲区。 (2007-10-31 11:07:00)
网友: 尊敬的领导:我是一名质检人员,一些检验机构的生产许可证审查人员到企业审查,直接就让将所封样品送自己的检验机构,而不是由企业自己选择检验机构.这样符合规定吗? (2007-10-31 10:52:41)
纪司长: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是抽样进行,由企业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发证检验机构。你所反映的情况不符合以上规定,欢迎你向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详细反映,一经查实,我们将严肃处理违规的审查员和相关单位。(2007-10-31 11:03:00)
网友: 我们知道国家监督抽查办法规定的抽样方法,可现实中有好多监管部门不按照国家标准抽样,很多时候在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只公布合格率,这符合我们的监督抽查抽样标准吗,为什么不告诉大家此次产品质量监督水平P0呢,总局应该组织好人员抽样的标准学习,现在培训大多数是流于形式,什么时候总局能在网站开通学习通道,专门进行培训,制作讲课幻灯课件,供基层局免费下载学习,既可以节约经费,又能快速培训执法人员水平。 (2007-10-31 10:48:32)
纪司长: 质量监督部门在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时,明确规定,必须有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抽样,并且不得以被抽查的企业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利益关系。抽样时,工作人员应当出示统一的抽样文书以及有效的身份证明,不能够出示这些证明和文书的,企业有权拒绝抽样。另外按照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需的样品,应当由被抽查企业无偿提供,样品必须是经过企业自检合格或者是市场上待销的产品,并且进行随机抽样,抽样的数量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样品经检验合格后,除损耗品外,应当退还给被抽查企业。 (2007-10-31 11:00:00)
网友: 我们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到今年6月底到期.我们的换证手续已经很早就交到质检局了,感觉办证速度特别慢.请问司长,能否督促有关部门加快时间?这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 (2007-10-31 10:50:30)
纪司长: 生产许可证发证有受理申请、现场审查、产品检验、材料审核等环节,除产品检验不计入发证时间外,其余工作依法应在60个工作日完成。你企业反映的具体情况可向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询,必要时也可直接向我们反映,我们将督促办理。 (2007-10-31 10:58:00)
网友: 专项整治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现在基层工资都没有保障,天天靠化缘开饷,上边一分钱都不给,国家局的领导说上热下凉,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你们不知道吗?不要痴人说梦了,不改变目前现状,12个100%,只是个泡影?要是能改变中国制造的尴尬 (2007-10-30 09:45:58)
纪司长: 文童网友、胡闹网友:我想了一下,虽然你们提的问题有些棱角,也和你取的网名相似,但我还是理解的,也想告诉你们一些情况。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的是要解决当前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一些最基本、最普遍,也是直接涉及广大老百姓基本利益的问题。因此提出了专项整治的目标,涉及到20个方面,12个100%。这12个100%经过努力是肯定能够得到大幅度提高的,这一点经过这2个多月的整治工作,得到了充分的证实。这12个100%目前已经全部达到了85%以上,我相信,再经过2个月的整治,还会有明显的提高。至于是不是到今年年底全部都达到100%,那要看最后的结果。我们将在12月份组织全国的验收,要一项一项地进行检查,实事求是的向社会公布达到的情况,实现了100%的将要受到表扬并且进行巩固,没有达到100%的,要继续进行整治。总之,通过专项整治,必然使我国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基本问题得到普遍解决,使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使企业深知自己的质量责任,增强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明显增强。 (2007-10-31 10:56:00)
网友: 这次整治我看都围绕食品开展的,有没有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其他消费品?消费品量大面广,也很重要啊! (2007-10-31 10:48:03)
纪司长: 按照国务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食品是一个重要内容,但也有消费品方面的专项,具体是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10类重点产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 (2007-10-31 10:54:00)
网友: 国家质检总局在推行QS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效,最初国家质检总局在推行时很明确要求28类食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QS证,目的是杜绝无证生产,现在又允许小作坊可以以签订质量承诺书的形式网开一面,允许小作坊在没有取得QS的情况下继续生存下去,质检总局的这种做法是不是违背了最初的原则呢?(2007-10-26 10:01:50)
纪司长: 食品生产企业网友、老方网友:
你们提出的关于小作坊签订质量承诺书是否合法的问题,提的很好,看来你们对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非常了解,也很关心,也可能是涉及到你们企业利益,所以我实事求是的告诉你们一些情况。目前,我们国家大大小小的食品生产企业包括小作坊共有45万家,遍布960万平方公里,可见之多、之广。其中,10人以下的小作坊、小企业约占80%,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虽然,小作坊数量多,但其产量和市场占有率占全国的比例却不到5%,这又说明它们之小。但是,这些小作坊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其危害和影响又是非常大的。因此,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是我们长期以来研究的重点,既要保证安全,又要考虑到就业、边远落后以及方便农村老百姓生活等各方面的实际。所以,我们总的原则是所有的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这是我们的最终目标。目前,对没有卫生许可证、没有营业执照、又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三无”小作坊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治。对于有卫生许可证、有营业执照但没有生产许可证的,这样的小作坊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但又不具备发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因此,这次国务院决定要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让这些小作坊公开向社会承诺,确保不滥用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掺杂掺假、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如果发现上述问题,将依法予以严惩。所以用这种方法使得他们既能保证食品基本安全,又能维护社会的基本稳定。这些是我们出台这个制度的初衷。
网友,我想你会理解了吧! (2007-10-31 10:50:00)
网友: 产品质量监督主要是监督谁啊? (2007-10-30 08:04:15)
纪司长: 您好,产品质量监督的对象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劳动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通讯安全等列入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的产品。二是影响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国家支柱产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产品。三是消费者和社会各方面反映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四是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涉及的产品。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要产品。总之,产品质量监督的核心是抓住安全、健康、卫生、环保、节能等。使产品质量监督真正发挥保障安全,提高质量,维护百姓权益的有效作用。这是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始终坚持的宗旨,也是今后改革完善的重中之重。 (2007-10-31 10:46:00)
网友: 我们国家目前产品质量存在哪些问题?质检总局的领导心中有数吗? (2007-10-31 10:29:05)
纪司长: 这位网友的问题提的很好,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努力,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但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一是一些地方、行业和企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一些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生产条件差,存在产品质量档次不高、标准水平低,可靠性不强等问题;有的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严重,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突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隐患多。二是生产经营秩序不够规范。少数生产经营者特别是一些小作坊偷工减料,掺杂使假;有的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个别出口企业不讲诚信,逃避监管,使不合格产品流入国外市场。三是监管和执法存在薄弱环节。有的监管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个别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有的监管环节之间衔接不够,重复执法和执法不严同时存在。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影响我国产品的信誉,损害国家形象,而且直接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危及企业生存。我们质检部门有责任有义务,认清形势,正视问题,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多管齐下,切实解决好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007-10-31 10:44:00)
网友: 国家派来的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员真牛,除了要向企业报销来回路费等,还要派车接送,住星级宾馆,不给红包或给得少就到处找麻烦不让通过,还推销检验设备。 (2007-10-31 10:33:13)
纪司长: 生产许可证的收费国家有明文规定,按照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审查员现场审查不得向企业索取任何费用,你反映的现象正是我们严格监督并要求纠正的问题。希望您将详细情况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反映,我们将严肃查处此类违规行为。 (2007-10-31 10:42:00)
网友: 纪司长,我是基层质量监督战线的一员新兵,想听听您对今后全面推进质量监督工作有什么高见? (2007-10-31 10:31:14)
纪司长: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立足以质取胜”、“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这些要求都和质检工作密切相关。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党组的要求,各级质检部门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质检工作。围绕新任务、新要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当前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一步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扎实推进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做到整治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整治成果实实在在,坚决防止整治过后出现反复。二是抓紧完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紧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按照国务院领导和总局领导关于加快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指示精神,抓紧研究制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为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供法治保障。同时,按照总局领导关于建立“两个链条、一个体系、一个网络、核心是可追溯”的要求,加快落实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有关具体措施。三是高度重视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管,全力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关键是关口前移,严把原料关、技术设计关和产品出厂出口关,确保用料合格、设计安全、生产规范、包装环保。要加强对企业进货渠道的监管,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原料的检验,严防不合格原料进入生产过程。要提高生产许可和市场准入门槛,严格质量监督和管理,切实保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帮助企业加以改进。扩大对重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面,严格执行召回制度,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教育。要加强日常质量监督,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把关,做到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纠正,发现严重质量问题依法从严处罚,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切实提高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四是要加大扶优扶强,引导消费的力度。通过国家免检、中国名牌等手段,帮助和扶持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2007-10-31 10:39:00)
网友: 免检是一项鼓励政策,但缺少相对的惩戒措施,比如免检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就要重罚,向欧美学习,发现造假质量低劣,就罚得他破产。我们现在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法能(四声)。 (2007-10-31 09:39:31)
纪司长: 感谢您对免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实践证明,免检制度是一项行之有效,有利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有利于保障消费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提升中国制造整体水平。为了确保免检制度的权威性,切实加强对免检企业的后续监管,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司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严格实施《产品质量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并制定实施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以及各类产品免检申报细则,进一步提高免检门槛,保证国家免检含金量。二是进一步落实免检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使免检企业有权也有责、享权先负责,包括:持续保证质量安全,不断提高质量水平,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要求免检企业积极落实年度质量报告,和质量安全承诺等义务。三是切实加强对免检企业的日常监管,认真调查处理消费者对免检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对经查实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免检企业依法依严肃查处,包括:责令整改,暂停使用免检标志直至撤销免检资格。目前一些不能继续达到免检条件的企业已经被停止免检资格。今后我们将始终把加强免检企业后续监管作为完善免检制度的重点工作狠抓不懈,也欢迎您继续对免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7-10-31 10:33:00)
网友: 专项整治到目前到底有什么成果? (2007-10-31 10:26:05)
纪司长: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12个100%的整治目标有的已顺利完成,有的正在加快实现。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两个月来进展顺利,各地、各部门对专项整治更加重视,力度持续加大,措施更为具体,任务更加明确,成效更加凸显。截止10月15日,全国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证率达到了82%;81%的小作坊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县城以上城市84%的市场、超市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69%的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建立了进货台账制度;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72%的餐饮单位建立了进货原料索证制度;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7%;县城以上城市销售猪肉来自定点屠宰的达到97%;10类消费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档率的达到95%,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100%;对非法进口敏感货物实施了100%退运或销毁处理;出口食品原料基地清查率达到80%;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了检验检疫标识。各地方、各部门保持了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先后侦破一批重特大案件,查处、取缔了一大批违法违规黑窝点,有力地打击并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国共立案侦查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农产品等刑事案件6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74名。此外,山东、江苏等省还将批发市场监测延伸到了县(市)。河北、吉林、湖北、安徽等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证率超过98%。浙江已100%签订小作坊承诺书,黑龙江、宁夏、新疆等地达到93%。江苏、北京、重庆、宁夏等地市场、超市的进货索证索票率超过96%,青海实现了100%;北京还100%建立了餐饮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江苏、甘肃91%以上的食杂店建立了进货台账。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四川、重庆等地生猪定点屠宰率实现100%。上海、海南、青海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100%建立10类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山西、内蒙古、上海、青海、宁夏等地已经100%完成出口食品原料基地的清查工作。 (2007-10-31 10:28:00)
网友: 区域性产品治理整顿有什么举措 (2007-10-26 08:41:26)
纪司长: 对生产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特别是无证生产问题突出、获证企业监督抽查合格率低、假冒伪劣生产比较严重的地区,专项整治期间要求各地立即开展集中整治,并采取以下措施:1、将辖区内存在的质量问题专报当地政府,建议以政府名义开展专项区域整治;2、以政府名义制定区域质量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人、整治目标、时间期限等要求,坚持打击、整治、规范、发展的原则,限期解决无证生产以及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质量违法突出的问题;3、区域质量整治行动中,作好市(地)级和县级局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发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区域质量整治行动中的主力军作用。 (2007-10-31 10:24:00)
网友: 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07-10-25 20:54:02)
纪司长: 国务院部署的这项专项整治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主要对象是“三重一大”。要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做好农产品、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消费、药品、猪肉、进出口产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等8个方面专项整治;——主要目标有20项,其中重点是要达到12个100%: 全面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检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达95%;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清查;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敏感货物100%销毁退运、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县城以上餐饮单位(食堂)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县城以上城市食品经营者100%建立进货索证所票制度;县城以上所有市场、超市、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要通过专项整治,落脚于建立两个链条、一个体系和一个网络,即:建立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场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2007-10-31 10:19:00)
网友: 请问主题中所说的国务院的决定是什么,能不能提前给出来,让我们看看。对你们监督司进行监督! (2007-10-25 18:32:37)
纪司长: 今年3月份以来,我国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被一些国家和媒体进行炒作,企图对中国产品“妖魔化”,一些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采取一系列限制进口的措施。这不仅给我国出口企业造成很大损失,而且影响了我国产品的信誉,损害了我国国际形象。为体现中国政府是一个重视产品质量、负责任的政府,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积极应对。主要采取了6大措施:一是7月26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质量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出席大会,发表了重要讲话。二是会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通知》;三是7月25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目前这个《特别规定》已经正式实施;四是8月13日,国务院成立了以吴仪副总理为组长的“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18个部门的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质检总局。五是8月17日,中国政府向世界发布了《中国的食品安全质量状况》白皮书;六是8月2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决定在8月下旬到12月底这段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要通过专项整治,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把我国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推上新的台阶。 (2007-10-31 10:11:00)
纪司长: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来不及一一回答你们的问题,非常感谢大家对质检工作的关注,特别是对质检领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关注,希望下次有机会再次与大家进行交流,同时希望大家继续对质检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各位网友!再见! (2007-10-31 11:31:00)
主持人: 非常感谢纪司长在百忙中来到质检总局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接受广大的网友的提问。这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 (2007-10-31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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