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整治,自2020年11月,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和省供销合作社在全省联合开展为期3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在专项整治中,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1+3”的目标(即每年推进1项重点行动,1年1项重点内容,3年接续重点推进)不断加大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力度。突出三大重点: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假冒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边打击、边规范、边提升,着力整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
通过专项整治,云南省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农村市场食品流通供应体系逐步完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6419户次,检查食品销售主体67412户次,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10444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6889户次,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226件,建立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渠道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87个,已完成限期整改市场145个,开展规范化建设农村食品经营店144个。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力度,进一步梳理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场所以及监管的薄弱环节。压实各级监管责任,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夯实联合整治和联合执法合力,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肃查处“两超一非”违法行为,以及销售无合法来源食品,重点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整治,自2020年11月,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和省供销合作社在全省联合开展为期3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在专项整治中,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1+3”的目标(即每年推进1项重点行动,1年1项重点内容,3年接续重点推进)不断加大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力度。突出三大重点: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假冒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边打击、边规范、边提升,着力整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
通过专项整治,云南省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农村市场食品流通供应体系逐步完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6419户次,检查食品销售主体67412户次,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10444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6889户次,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226件,建立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渠道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87个,已完成限期整改市场145个,开展规范化建设农村食品经营店144个。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力度,进一步梳理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场所以及监管的薄弱环节。压实各级监管责任,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夯实联合整治和联合执法合力,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肃查处“两超一非”违法行为,以及销售无合法来源食品,重点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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