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质监局查获一起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案
2013年06月28日 11:04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zxdjzzxd/spzx/201306/t20130628_364106.htm
近日,湖南衡阳市质监局稽查支队查获了一起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案件,行政相对人文某已于6月7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6月5日凌晨,在连续四天的蹲点守候下,衡阳市质监局稽查支队一大队会同雁峰区食安办、雁峰区黄茶岭街道的工作人员,对位于衡阳市雁峰区雷公塘三建生活区52栋文某开办的猪血豆腐加工点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该加工点生产的猪血豆腐35公斤及一桶浅黄色、带刺激性气味的无名液体。经送衡阳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该加工点生产的猪血豆腐样品中甲醛含量为3.9mg/kg,无名液体中甲醛含量为19.2﹪。
文某加工的猪血豆腐及加工现场存放的无名液体均检测出含有甲醛成份,涉嫌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根据《关于加强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案件查办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该案已移送衡阳市雁峰区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近日,湖南衡阳市质监局稽查支队查获了一起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案件,行政相对人文某已于6月7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6月5日凌晨,在连续四天的蹲点守候下,衡阳市质监局稽查支队一大队会同雁峰区食安办、雁峰区黄茶岭街道的工作人员,对位于衡阳市雁峰区雷公塘三建生活区52栋文某开办的猪血豆腐加工点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该加工点生产的猪血豆腐35公斤及一桶浅黄色、带刺激性气味的无名液体。经送衡阳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该加工点生产的猪血豆腐样品中甲醛含量为3.9mg/kg,无名液体中甲醛含量为19.2﹪。
文某加工的猪血豆腐及加工现场存放的无名液体均检测出含有甲醛成份,涉嫌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根据《关于加强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案件查办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该案已移送衡阳市雁峰区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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