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量月活动是在国家质量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倡导和部署下,联合国家相关部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并发动全社会和广大企业积极参与,一年一度组织开展的为期一个月并旨在提高全民族质量意识和质量水平的质量专题活动。我国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第一次全国质量月广播电视动员大会于1978年8月31日在全国政协礼堂召开的,出席会议的有当时国务院领导李先念、余秋里、方毅、陈慕华、王震、谷牧、康世恩等7位副总理。国家质量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在每年的9月都要召开全国性的相关表彰大会,总结质量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以此拉开每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序幕。世界上第一个质量月活动起源于日本,日本于1960年11月举行第一次质量月活动。1988年10月美国也开始了一年一度的“全国质量月活动”。
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成立以后,全国质量月活动由国家质检总局、中宣部、国家发改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五部委共同主办,并由主办单位组成“全国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全国各地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除参与全国质量月统一部署的活动外,各地区,各行业及广大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还开展一些其他质量活动。
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相关工作介绍:组织实施国家关于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对全国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和推进“名牌战略”的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承办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的有关事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7]397号文件)对200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基本要求:(一)各地主办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所长,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具体组织工作,努力创新质量月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增强质量月活动的影响力。全国质协系统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质量月活动。(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质量月活动的重点,结合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从源头管好质量,提高质量。大力推进质量兴市、名牌战略,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质量投诉举报。(三)要广泛动员制造业、特别是食品生产加工业,建筑业以及电信、银行、旅游、医疗卫生、餐饮、民航、交通运输等服务行业的企业开展质量月活动。在职工中开展质量知识竞赛、质量标兵比武、质量安全研讨、降废减损兴质量、我与奥运等活动。(四)主要媒体要及时报道质量月期间的一些重要活动,大力宣传、普及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名牌兴企、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方面经验及成效,增强企业质量责任意识和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及时通报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形成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