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明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14日表示,各级工商部门将用好用足新消法赋予的行政职能,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张茅说,新消法对工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赋予了新的任务,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消法明确了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完善了商品和服务“三包”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经营者召回缺陷商品的义务,以及经营者的举证责任,进一步强化了经营者的责任义务;规范了网络购物等新兴领域消费维权问题,回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与此同时,新消法丰富了行政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执法手段,赋予行政部门对缺陷商品和服务的强制措施,也对行政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和答复消费者的期限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行政部门要对市场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