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护航 网商决战“双十一”

2013年11月09日 11:04:52    信息来源:http://news.hexun.com/2013-11-09/159530709.html

马上就要到“双十一”了,因为有了新消法出台的利好消息,今年电商的“年度狂欢”似乎比往年更为热闹、更为疯狂—

省会网民去年豪掷一个亿

“光棍节”的魅力到底有多大?据了解,去年“11.11”支付宝总销售额达到191亿元,其中我省网民通过支付宝购买金额就达到5.6亿元,仅省会石家庄网民通过支付宝购买金额就达到1.03亿元。

支付宝每年都要推出一份“对账单”,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了网络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根据这份“对账单”,2012年我省支付宝用户网上支出金额约占全国总量的1.96%,排名全国第13位,同比上年增长75.24%。县级市藁城去年通过支付宝花费2.1亿元,人均网购金额1.1万元。仅石家庄消费者通过支付宝还信用卡的笔数就近57万笔。

记者从省会各大快递公司了解到,快递公司目前几乎都是满负荷运转,甚至很多公司提前一个月就开始招兵买马。“还是招不到人,这个"双11"眼看着到手的钱挣不了。”一家快递公司副经理一边接着记者的电话,一边还不忘梳理手里的单子。

然而,如此巨大市场份额的背后,是日益上升的关于网购的投诉量。由于多年来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监管,消费者对网购可谓“又爱又恨”。2012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网络购物投诉达2万多件,占销售服务投诉量的52.4%。去年,我省消协接到的网购投诉占到全年投诉量的10%以上,其中最受消费者诟病的三大焦点问题是次品泛滥、售后难寻、快递不快。

将来网购7天内可以“后悔”

省会中心线商业街一家童装店店主小孙不仅经营着实体店,同时也开着一间网店,看到新消法通过的消息后,她毫不犹豫提前开通了“7天内无理由退货”功能,“结果这两天忙得脚不沾地,单子都接不过来了。”记者了解到,一部分卖家提前响应了新消法的“号召”。

然而消费者王女士却没能提前享受这一“待遇”,她在网上购买了一款皮包,收货后发现色差、做工、质感都根本没法与照片上相比,“相差太大了,想退货,却被卖家以无质量问题回绝了。”

在明年315之后,像王女士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允许后悔”的。在经历了20年后,消法开始首次“大修”,新消法决议草案日前已获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表决通过,将于明年“315”开始正式施行。网络购物作为消费新领域,在修改后的消法内容中屡次提及且备受关注。

新消法第25条规定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河北邦友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敏说,按照国际惯例,7天在业内叫冷静期或反悔期,新消法赋予了消费者后悔权,非常接地气。当然,消费者买东西也不能“随意后悔”。由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等四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另外,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很多消费者对于“商品完好”有疑问:如果商品包装拆了,还能退吗?省消协副秘书长聂云东表示,商品本身完好与拆包装不相悖,也就是说,消费者拆了包装也能退货。

无法提供经营者信息 第三方需“先行赔偿”

新消法专门对像淘宝、天猫这样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做了一个规定,即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作为第三方的网络交易平台,如果不能提供卖家的真实信息,则要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周敏律师认为,以上条款增加了电商平台的企业责任,有问题不能再“一推了之”,而是要与卖家“连坐”,因此预计未来电商平台对经营者的审核会更加严格,该项举措有助于解决非现场购物面临的突出问题。

网购达人赵军十分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一般收货后都把快递单上的姓名、联系方式等销毁,但尽管如此,他还是不停地接到各种推销和骚扰电话。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新消法也有“新说法”了,即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并要经消费者的同意。

周敏律师说,“7天内反悔”、个人信息保护、先行赔付是新消法的三大亮点,“政策初衷很好,落地是关键。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网购必将越来越规范,消费者权益也会愈加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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