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电气产品质量检验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质检师的专业技术水平,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有效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电气产品质量检验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电气产品质量检验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现印发执行。具体内容可登陆 (m.zaneluse.com)查询。
附件:电气产品质量检验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抄送:国家质检总局人事司、监督司、科技司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