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质量之光”年度质量盛典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社会各方共同参与 构建质量共治格局
2017年12月23日,由中国质检报刊社主办的2017“质量之光”年度质量盛典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质检总局副局长秦宜智出席盛典并讲话。质检总局总工程师韩毅,原国务院参事张纲,中国工程院院士庞国芳,国际质量科学院院士、原国务院参事郎志正,中国防伪协会理事长刘卓慧,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刘兆彬,国家认监委和质检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出席盛典。
经过“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组委会和专家委员会认真评审,小米公司创始人雷军、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部副主任戴新华、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钣金七组组长王伟、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五院510所研究员崔敬忠、北京三元集团总经理陈历俊荣获年度质量人物;河北黄骅、上海虹口等10个市(区)成为质量魅力城市(区);中建一局、洁丽雅、马钢高速车轮等10个品牌成为年度魅力品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行业领军企业荣获质量标杆企业;江苏省特检院无锡分院、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等10家技术机构成为卓越技术机构。各获奖城市、企业、品牌、机构负责人和质量人物出席颁奖典礼,获奖代表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感言,表示将以此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做贯彻十九大精神、转向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和标杆。典礼上还发布了2017年质量好新闻,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多篇作品获奖。
秦宜智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党的十九大鲜明提出了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个发展特征,提出了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这个发展原则,标志着我国经济发展全面进入了质量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根本要求。进入质量时代,创造质量、提升质量、促进质量,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企业要担当质量提升的主体责任,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优的产品、工程和服务,使中国企业、品牌不只享誉国内,也能走向全球。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倒逼质量的提升。消费者组织、协会、学会、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技术机构要积极优化社会消费环境,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引导生产者诚信自律。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讲好中国质量故事,推介中国质量品牌,塑造中国质量形象,在为质量鼓与呼上作出更大的努力、更多的贡献。各地党委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上来,加强对质量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坚持做成质量发展的示范和标杆。质检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加快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改革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特别是要积极开展好“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活动,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质量发展道路。
“质量之光”活动是中国质检报刊社2012年发起创办的一项群众质量活动。这项活动始终坚持“用社会的眼光看质量”这一理念,6年来累计参与人数近600万。2017“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通过网络、微信两套投票系统,获得有效投票40万张,最终所有的奖项均“名花有主”。
2017年12月23日,由中国质检报刊社主办的2017“质量之光”年度质量盛典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质检总局副局长秦宜智出席盛典并讲话。质检总局总工程师韩毅,原国务院参事张纲,中国工程院院士庞国芳,国际质量科学院院士、原国务院参事郎志正,中国防伪协会理事长刘卓慧,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刘兆彬,国家认监委和质检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出席盛典。
经过“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组委会和专家委员会认真评审,小米公司创始人雷军、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部副主任戴新华、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钣金七组组长王伟、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五院510所研究员崔敬忠、北京三元集团总经理陈历俊荣获年度质量人物;河北黄骅、上海虹口等10个市(区)成为质量魅力城市(区);中建一局、洁丽雅、马钢高速车轮等10个品牌成为年度魅力品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行业领军企业荣获质量标杆企业;江苏省特检院无锡分院、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等10家技术机构成为卓越技术机构。各获奖城市、企业、品牌、机构负责人和质量人物出席颁奖典礼,获奖代表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感言,表示将以此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做贯彻十九大精神、转向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和标杆。典礼上还发布了2017年质量好新闻,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多篇作品获奖。
秦宜智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党的十九大鲜明提出了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个发展特征,提出了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这个发展原则,标志着我国经济发展全面进入了质量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根本要求。进入质量时代,创造质量、提升质量、促进质量,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企业要担当质量提升的主体责任,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优的产品、工程和服务,使中国企业、品牌不只享誉国内,也能走向全球。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倒逼质量的提升。消费者组织、协会、学会、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技术机构要积极优化社会消费环境,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引导生产者诚信自律。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讲好中国质量故事,推介中国质量品牌,塑造中国质量形象,在为质量鼓与呼上作出更大的努力、更多的贡献。各地党委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上来,加强对质量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坚持做成质量发展的示范和标杆。质检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加快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改革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特别是要积极开展好“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活动,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质量发展道路。
“质量之光”活动是中国质检报刊社2012年发起创办的一项群众质量活动。这项活动始终坚持“用社会的眼光看质量”这一理念,6年来累计参与人数近600万。2017“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通过网络、微信两套投票系统,获得有效投票40万张,最终所有的奖项均“名花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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