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政策实施半年 车主跟4S店矛盾少了

2014年06月04日 13:38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3年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又称“汽车三包”)正式施行。

“汽车三包”对家用汽车退换车的标准、有效期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两次、发动机更换两回仍不正常的可退车。其中,汽车的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而三包有效期限则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均以先到者为准。此外,“汽车三包”还规定修车时长超5天的车主有权开备用车。

据了解,在“汽车三包”规定施行之前,汽车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产品,因为没有具体的规定,产生的消费纠纷很难解决。目前“汽车三包”实施已经有半年多时间,记者对台州市各4S店以及修理厂进行了一番走访,发现“汽车三包”政策出台使消费者和商家双赢。

台州某汽车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朱匡宏则表示,“汽车三包”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维护了商家的正当权益。“之前的工作中,因为没有公认的标准,车子出了些没有达到退换车标准的小毛病,客人也会要求退换,给我们的工作增添了不少麻烦。” 朱匡宏说,不过这半年多来此类纠纷近乎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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