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实施半年各方合力顺畅运行

2014年06月04日 13:36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3年10月1日,历经12年漫长等待,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终于正式实施。与之配套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和补充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也相继实施。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汽车大国。201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双超2000万辆,随之而来,汽车产品质量问题投诉也不断上升。汽车三包规定的颁布实施,健全了汽车消费维权法律体系,消费者终于可以使用有效的法律武器来进行汽车维权。

被视为我国汽车行业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汽车三包规定,已正式实施近半年,它是否真正起到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相关各方执行情况如何?

国家质检总局:夯基础 抓落实 显成效

自汽车三包规定实施以来,作为规章的制定、管理、监督者,国家质检总局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技术支撑,严抓落实工作,目前政策实施工作平稳有序、运行顺畅,并在完善我国产品质量担保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汽车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促进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上起到了积极作用。

规范备案三包信息

据介绍,截至目前,共有111家汽车生产者在汽车三包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并公开。其中,国产汽车81家,进口汽车30家, 5246个车型,销售修理网点35399个。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上述备案公开信息进行逐项调查评估,共评估文件807份,整改违规问题13类,全面规范了备案公开的汽车三包信息,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强化技术咨询保障

在技术支撑方面,中心成立了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委员会,由汽车技术、法律服务等领域27名知名专家组成,对汽车三包争议中的重大共性或疑难技术问题进行技术指导。而且,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完善了汽车三包技术咨询人员库,共组织20930名专家在汽车三包专家管理系统上提交了申请材料,有4052名专家被聘用,为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咨询保障。

有效开展争议处理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部门都明确了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汽车三包争议处理工作。地方各级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也积极受理家用汽车消费者有关汽车三包的投诉和咨询。汽车三包规定实施后,汽车经营者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能够主动与消费者自行协商处理好汽车三包问题,也能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机构进行汽车三包争议处理。目前,各地没有发生关于汽车三包的群体性维权事件,也没有发生过度维权或极端维权事件,汽车三包争议处理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包发挥有效作用

汽车三包规定以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条件和程序,界定了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方式,解决了消费者投诉无门等问题,使消费者和汽车经营者清晰的依法行使权利和义务,有效地避免相互扯皮、恶意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发生。

汽车三包规定颁布实施后,相关家用汽车经营者采取积极行动,通过加强技术改造,完善质量体系,不断提高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品质量,作出高于汽车三包规定的质量担保承诺。同时,大多数汽车经营者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来优化售后服务流程,改进物流配送体系,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完善的服务,提高了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推动了汽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地方质监:解答咨询 协调争议

汽车三包规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规定实施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因此,各地质监局对汽车三包规定的执行效果,将直接决定规章在全国的落地情况。据记者了解,各地质监局的咨询解答、协调指导工作在充足的准备工作基础下,开展得有条不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北京质监局“12365”热线自汽车三包规定实施以来,对接到关于汽车三包相关问题的申诉和咨询回复率达94.6%。北京市朝阳质监局对接到的8起投诉,经过全面细致的调查调解,全部圆满解决。该局执法人员在投诉调解的过程中,本着以调解为目的,尽量不让双方引起不愉快的纠纷。

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后,上海市各大汽车销售企业和整车厂均能按照汽车三包规定的相关要求履行三包义务。据了解,近几个月来,上海市有关汽车三包的争议处理相对比较平稳,未发生汽车质量问题集中投诉的情况。各汽车销售和生产企业接到的三包投诉中,90%以上是关于三包政策的咨询,目前还未发生由于汽车质量问题而进行的退、换车情况。上海质监局按照国家质监总局的要求,联合汽车行业协会,对车辆经销商、4S店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大规模培训。同时,上海质监局还组织汽车技术专家进行了培训,并组建、完善了争议处理技术专家库。

今年以来,新疆自治区各级质监部门按照程序和规定,现场、网络、12365质检热线受理和处理汽车质量争议问题已达20余起。来自新疆自治区工商局数据显示:2013年新疆自治区涉及汽车投诉(举报)的案件共有2671起,主要表现为汽车销售商不履行合同约定,拖延取车时间;不给消费者提供保修卡与合格证,导致消费者无法办理车辆相关手续等。据了解,汽车三包规定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新疆自治区汽车消费维权难、调解难的局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