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对家用汽车三包服务质量实施电子监管

2014年06月04日 13:33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切实维护消费者、汽车经销商、汽车生产商的合法权益,明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现有据(数据)可依、有案(档案)可查。自治区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区建立家用汽车三包服务质量追溯体系及家用汽车信息溯源监督管理网络平台,对家用汽车三包服务质量实施电子监管。

《通知》明确了由内蒙古自治区缺陷产品召回及家用汽车三包申诉中心负责指导第三方支付技术机构进行家用汽车信息溯源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制定《家用汽车信息溯源平台操作规程》。凡是涉及家用汽车三包争议的处理,均可运用家用汽车信息溯源平台相关数据信息作为双方申诉的证据。凡在内蒙古销售的家用汽车,消费者均须使用由内蒙古自治区缺陷产品召回及家用汽车三包申诉中心统一发放的家用汽车信息溯源卡。要求全区汽车销售、维修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入家用汽车信息溯源平台监管网,并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