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十二批设备监理单位名单的公告(11)

2013年03月29日 14:49    信息来源:http://zlgls.aqsiq.gov.cn/cpzl/sbjl/201303/t20130329_349380.htm

根据《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02年第28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申请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的单位进行了评审,现核发电力工业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编号2010215)乙级升甲级/扩大的设备监理专业范围如下: 

在以下监理专业范围内具有甲级资格: 

1.铁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路。 

2.铁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电力和牵引供电系统。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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