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实施两个月 晋江成功调解首例投诉

2013年12月31日 09:47    信息来源:http://zlgls.aqsiq.gov.cn/cpzl/zlzr/201312/t20131231_392740.htm

12月27日,福建晋江市工商部门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者关于汽车“三包”申诉举报案件。这是国家质检总局今年10月份正式实施《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后,晋江首例关于汽车“三包”新要求的申诉。

11月8日,莆田人陈先生在晋江某4S店,购买了奔驰R300商务车,可在11月12日,开车出行的他,发现车辆仪表的冷却液液位报警了,还出现了故障。

价值50多万的新车,才三天就出现问题,陈先生着急地联系了4S店。4S店建议陈先生先加水,再到店内更换冷却液盖子,可更换后,冷却液报警问题依然存在。12月6日陈先生再进4S店检查,结果是“检查仪表显示冷却液位不足(对发动机水箱对调,故障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检查)”。

陈先生要求4S店,根据“新三包”法为自己更换一辆新车,可被拒绝了。只好向晋江市工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申诉。

在接到投诉后,晋江12315工作人员立即对事件进行了调查,虽然陈先生所反映的问题的确存在,可还达不到更换整车标准。

经过调解,陈先生和商家达成协议。4S店为陈先生免费更换一个原厂全新发动机,同时还给陈先生延长两年的保修服务,并赠送了一个一万元售后待用金,弥补陈先生在用车过程中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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