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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提升 惠及民生

2010年03月15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ztlm/zlts/

 今年质检系统确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为“质量提升、惠及民生”。这个主题既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政策要求以及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也契合质检部门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中心任务,更加凸显出质量工作与百姓生活的息息相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者与消费者往往是作为一对矛盾存在的,尤其体现在产品或服务质量与消费者需求之间的矛盾。而解决这个矛盾,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消费和谐,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提高人的生存质量、生活质量、生命质量,进而提高消费者对政府的满意度。消费者权益能否得到充分保护,已经成为检验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社会是否和谐的一个重要标准。因此,“质量提升、惠及民生”这一主题,是对质检职能民生属性及民本意义的强化,同时也是向“保证质量,就是保护消费者”这一质朴道理的回归。

多年来的质检工作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而今年质检系统正在开展的“质量提升”活动,可以说是一项升级版的“民生工程”。这项活动的开展,专注于不断提升质监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致力于在深入开展质量振兴活动、推动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等多个方面下工夫。这些工作看似宏大,其实都可以落实到百姓衣食住行的里里外外,落实到大众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方方面面。可以说,建立健全质量状况分析制度、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体系、提高依法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特别是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方面,都是要通过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来体现其实践意义和社会价值的。

事实上,虽然质检部门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百姓的民生要求和质量期待还有一定的距离。“质量提升、惠及民生”的提出,一方面表达了质检部门为消费和谐、质量和谐继续努力的决心,另一方面也提醒我们对当下的质量安全形势和质量安全问题要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这些问题之所以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一些政府相关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还缺乏应有的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还不完善,特别是一些新兴的消费领域缺乏应有的质量标准等。这其中有些方面也涉及质检工作。因此,我们必须正视和努力解决这些问题,认真细致、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把“质量提升、惠及民生”的口号落到实处,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真正施惠百姓、施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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