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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春节系列“生活提示”之五——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专家介绍大型游乐设施、液化石油气瓶安全常识

2011年01月28日 12:08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ztlm/zlts/

关键词:大型游乐设施

春节期间,大家会陪着孩子走进游乐园,尽情的享受节日的快乐。为了使您玩得既尽兴又安全,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专家提示:

▲乘坐大型游乐设施,请认准“安全检验合格”标识。

▲当你决定要玩某一游乐设施时,你一定要仔细看一看“乘客须知”及相关的“警示牌”,“乘客须知”会告知乘坐时的一些注意事项,同时提出哪些人不宜乘坐。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量力而行,未达到身高或年龄条件的不要乘坐刺激性高的设备。

▲在游玩中,游客是安全工作的重要成员。为了您的安全,您一定要遵守安全规定。设备运行中,您千万不要将手、胳膊、脚等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要擅自解开安全带、打开安全压杠。

▲请勿将眼镜、相机、提包、钥匙等易脱落物品带在身上和带入车厢。

▲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按顺序上下,坐稳扶好,千万不要擅自进入隔离区。

▲在运行中若出现意外情况,不要着慌、乱动,在原位置等待工作人员的救援,不要擅自解开安全带、打开安全压杠。

▲乘坐完游乐设施,您一定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和引导,千万不要忙于起立下车,一定等设备停稳后,解下安全带和安全压杠,由站台服务人员引导,从出口走出隔离区。

 

关键词:液化石油气钢瓶

春节期间,亲朋好友之间拜年聚会,大家在享受美味佳肴的同时,为了您的安全和幸福,也要注意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使用。为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专家特别提示:

▲要购买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和超期未检的钢瓶。

▲使用者要到已办理充装许可的单位或其经销点购气。

▲对新用的钢瓶要认真检查,新灌气钢瓶在首次使用之前,应进行宏观检查,并采用涂刷肥皂水的方法检查瓶体,以及角阀、减压器、胶管等连接部位是否有漏气。

▲液化石油气钢瓶在使用时应有人看管,特别是用小火或瓶内气体即将用完时,以免火焰熄灭造成火灾事故。

▲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直立使用,不得将钢瓶卧放或倒置。钢瓶的放置位置不要靠近热源和明火;钢瓶不能在阳光下曝晒,不准用火烤、浇热水等方法加热钢瓶。

▲点燃液化气的方法是“先点火,后开气,做到火等气”。

液化气钢瓶在使用中一旦出现着火事故,应立即将气瓶角阀截门关闭,并将气瓶移至室外空旷处,防止爆炸。如发现液化气钢泄漏时,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散气,千万不可点火,也不要开关电器设备,防止引起爆炸着火。

▲液化石油气用户及经销者,严禁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做到专瓶专用,严禁擅自更改气瓶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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