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价值观和政绩观
质量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的象征、整体素质的体现。保障质量安全,提升质量水平,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所在,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内在要求,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和谐社会建设。近年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就质量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为我们加强质量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坚持不懈地推进质量兴省战略。设立省长质量奖,就是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重要举措,目的就在于进一步完善质量领域的政府激励机制,形成重视质量的政策导向,树立重视质量的先进典型,塑造“质量第一”的齐鲁质量文化,营造崇尚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提高山东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力支撑。
自去年首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颁奖大会以来,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不断加大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全省质量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质量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全省各级政府都将质量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加强质量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二是质量基础建设不断加强。相继出台了《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工业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一批法规规章,质量检测技术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省已拥有国家级质检中心28家、省级质检中心69家,质量技术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三是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与环境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全省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90%以上,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省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争创鲁班奖39个,国优工程56项;制定和修订地方服务标准198项,争创中国名牌产品266个,培育省级名牌产品1632个,服务名牌323个;全面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59条重点污染河流全部恢复鱼类生长,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标准,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四是全民质量意识明显提高。各级建立健全了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形成了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质量月”、“3·15”活动等载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性质量活动,大力普及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知识,进一步形成了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督质量、企业提高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全省质量工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相比,我省质量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对新形势下质量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诚信意识不强,管理水平不高,产品质量水平仍处于较低层次,自主创新和品牌创建能力比较薄弱,假冒伪劣现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制约质量创新和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加以解决。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地抓好质量工作。
“十二五”时期,我省仍处在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迈进的关键时期,处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处在由经济文化大省向经济文化强省跨越的重要时期,这对质量兴省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牢牢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坚定不移地以富民强省为目标,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价值观和政绩观,正确认识和处理数量和质量、速度和效益的关系,通过落实质量责任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通过严格质量把关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通过实施质量提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保障质量安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将我省建设成为质量强省,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坚实保障。
第一,要更加突出企业质量主体作用。提升质量,主体在企业。企业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要引导企业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把质量责任和职业道德融化在血液中,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法人首责、一票否决、有错必究的企业质量责任制,切实履行对社会的质量安全责任。要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储运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要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等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降废减损等活动,进一步改进生产组织方式和生产工艺,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要不断加快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技术基础是提升质量的有力支撑。要强化标准化技术基础,鼓励企业广泛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争取标准制定的话语权,引导企业将技术创新成果融入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组织生产管理。要强化检验检测技术基础,围绕全省产业布局,建立健全集产品质量检测、新产品研发于一体的检验检测机构,加快质量技术检验检测平台和实验室建设,着力突破一批共性和关键技术。要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技术基础,大力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量和标准化水平确认,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卫生、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强制和自愿认证。要以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为切入点,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山东制造向山东创造转变,使我省企业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
第三,要继续深入实施名牌战略。品牌是高质量、高附加值、高科技的凝聚,是市场竞争力和区域经济实力的集中体现。要继续深入实施名牌战略,进一步加大对名牌产品的培育扶持力度,提高名牌产品、名牌企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实力。要充分发挥品牌的示范导向作用,以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企业为引领,以大批中小企业为配套,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积极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创新要素向名牌企业和品牌区域集聚,加快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突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名牌产品、骨干企业和品牌区域。要深入开展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的活动,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大联盟标准制定和实施力度,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努力实现由单个名牌产品向品牌企业、区域性品牌的转变。
第四,要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安全监管是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要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要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行动,加强对食品、药品、农资、建材、汽车和农机零配件等关系健康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和谐、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的监管。要完善区域性产品质量集中整治工作系统,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要加快构建全省质量信用体系和运行机制,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充分发挥质量杠杆作用,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强制认证、资格审查等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真正从源头上抓好质量安全。有关部门要整合社会质量信息资源,充分发挥广大消费者和全社会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质量诚信企业、惩戒质量失信企业,打造“质量第一、恪守诚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第五,要大力加强齐鲁质量文化建设。提高质量的根本,在于提高民族素质和劳动者素质,在于精益求精的社会风尚,在于提高全民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要加强质量教育和全员质量培训,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在全社会树立质量兴衰、匹夫有责的责任意识,倡导理性科学、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观念,培养形成崇尚诚信、公平正义的质量道德风范。要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普及质量法律知识,坚决抵制质量违法行为,自觉监督维护质量安全。要畅通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质量问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质量舆论宣传,促进各行各业思质量之举、谋质量之策,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弘扬“以人为本、诚信敬业、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创新发展”的齐鲁质量文化精神。
第六,要进一步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质量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各行各业,必须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各级政府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制定,真正把质量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推动质量工作的合力,为我省质量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进一步完善质量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大质量问责力度,切实把各项质量工作落到实处。
质量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的象征、整体素质的体现。保障质量安全,提升质量水平,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所在,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内在要求,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和谐社会建设。近年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就质量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为我们加强质量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坚持不懈地推进质量兴省战略。设立省长质量奖,就是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重要举措,目的就在于进一步完善质量领域的政府激励机制,形成重视质量的政策导向,树立重视质量的先进典型,塑造“质量第一”的齐鲁质量文化,营造崇尚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提高山东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力支撑。
自去年首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颁奖大会以来,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不断加大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全省质量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质量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全省各级政府都将质量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加强质量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二是质量基础建设不断加强。相继出台了《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工业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一批法规规章,质量检测技术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省已拥有国家级质检中心28家、省级质检中心69家,质量技术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三是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与环境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全省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90%以上,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省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争创鲁班奖39个,国优工程56项;制定和修订地方服务标准198项,争创中国名牌产品266个,培育省级名牌产品1632个,服务名牌323个;全面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59条重点污染河流全部恢复鱼类生长,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标准,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四是全民质量意识明显提高。各级建立健全了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形成了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质量月”、“3·15”活动等载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性质量活动,大力普及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知识,进一步形成了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督质量、企业提高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全省质量工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相比,我省质量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对新形势下质量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诚信意识不强,管理水平不高,产品质量水平仍处于较低层次,自主创新和品牌创建能力比较薄弱,假冒伪劣现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制约质量创新和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加以解决。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地抓好质量工作。
“十二五”时期,我省仍处在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迈进的关键时期,处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处在由经济文化大省向经济文化强省跨越的重要时期,这对质量兴省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牢牢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坚定不移地以富民强省为目标,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价值观和政绩观,正确认识和处理数量和质量、速度和效益的关系,通过落实质量责任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通过严格质量把关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通过实施质量提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保障质量安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将我省建设成为质量强省,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坚实保障。
第一,要更加突出企业质量主体作用。提升质量,主体在企业。企业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要引导企业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把质量责任和职业道德融化在血液中,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法人首责、一票否决、有错必究的企业质量责任制,切实履行对社会的质量安全责任。要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储运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要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等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降废减损等活动,进一步改进生产组织方式和生产工艺,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要不断加快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技术基础是提升质量的有力支撑。要强化标准化技术基础,鼓励企业广泛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争取标准制定的话语权,引导企业将技术创新成果融入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组织生产管理。要强化检验检测技术基础,围绕全省产业布局,建立健全集产品质量检测、新产品研发于一体的检验检测机构,加快质量技术检验检测平台和实验室建设,着力突破一批共性和关键技术。要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技术基础,大力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量和标准化水平确认,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卫生、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强制和自愿认证。要以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为切入点,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山东制造向山东创造转变,使我省企业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
第三,要继续深入实施名牌战略。品牌是高质量、高附加值、高科技的凝聚,是市场竞争力和区域经济实力的集中体现。要继续深入实施名牌战略,进一步加大对名牌产品的培育扶持力度,提高名牌产品、名牌企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实力。要充分发挥品牌的示范导向作用,以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企业为引领,以大批中小企业为配套,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积极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创新要素向名牌企业和品牌区域集聚,加快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突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名牌产品、骨干企业和品牌区域。要深入开展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的活动,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大联盟标准制定和实施力度,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努力实现由单个名牌产品向品牌企业、区域性品牌的转变。
第四,要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安全监管是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要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要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行动,加强对食品、药品、农资、建材、汽车和农机零配件等关系健康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和谐、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的监管。要完善区域性产品质量集中整治工作系统,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要加快构建全省质量信用体系和运行机制,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充分发挥质量杠杆作用,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强制认证、资格审查等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真正从源头上抓好质量安全。有关部门要整合社会质量信息资源,充分发挥广大消费者和全社会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质量诚信企业、惩戒质量失信企业,打造“质量第一、恪守诚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第五,要大力加强齐鲁质量文化建设。提高质量的根本,在于提高民族素质和劳动者素质,在于精益求精的社会风尚,在于提高全民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要加强质量教育和全员质量培训,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在全社会树立质量兴衰、匹夫有责的责任意识,倡导理性科学、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观念,培养形成崇尚诚信、公平正义的质量道德风范。要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普及质量法律知识,坚决抵制质量违法行为,自觉监督维护质量安全。要畅通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质量问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质量舆论宣传,促进各行各业思质量之举、谋质量之策,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弘扬“以人为本、诚信敬业、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创新发展”的齐鲁质量文化精神。
第六,要进一步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质量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各行各业,必须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各级政府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制定,真正把质量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推动质量工作的合力,为我省质量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进一步完善质量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大质量问责力度,切实把各项质量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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