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服务型普法 构建大质量格局
如何在普法取得的成效基础上,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是迫切需要探索和研究的问题。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质监局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普法总体思路是“创新服务型普法,构建白云大质量格局”。该思路以构建大质量格局的要求,将普法与履行质监职能、服务辖区经济大局紧密结合,以提高质监效能为普法工作落脚点,进一步凸显出普法工作实效性。
“服务型普法”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把普法者定位于服务者角色,主动去了解、满足企业、社会和人民需求的普法;是构建服务型政府、实行服务型执法的具体体现和延伸,是在监管任务有新要求、监管环境有新变化、监管工作有新难度的情况下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普法实效,促进质监工作效能得到更好发挥的必由之路。
当前,在质监系统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中,少数是个性问题,多数是共性问题。通过实践,我们认识到,创新服务型普法应坚持5点思路。
树立以“法治”
为理念的普法目标
普法工作在以往实践中成效不明显,很大程度上和目标不明确,与辖区经济、质监职能贴合不够紧,游离于大局有关。我们认为,一方面,只有企业树立了法治意识,法律知识的宣贯和质监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才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和持久的发展动力。因此,普法工作不能单纯宣传法律知识本身,还要把宣传和弘扬法治理念的普法大局作为根本目标;同时,不能就法治谈法治,必须找准它的落脚点,将普法与质监职能紧密结合,根据地方政府的职能任务,有针对性地确定普法重点和目标。另一方面,只有树立以法治理念为普法目标,通过采用构建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体系等方式,帮扶企业突破发展瓶颈,推动质量提升,引导企业牢固确立法治理念,形成企业与政府在市场体制下的良性互动。
确立以“服务”
为核心的普法内容
“服务”是服务型普法的核心和灵魂。通过寓服务于普法之中,将监管与普法紧密结合,在监管过程中了解普法需求,主动提供更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普法服务,从而解决以往普法内容针对性不强、单一、枯燥等问题。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采取预防与惩戒、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教育为主、重在纠违、苗头预警、轻违告诫”,引导企业自行纠正违法行为,杜绝一罚了之,做到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在日常巡查监管中,围绕“导出盲区、依法经营、建章立制、审慎把关”4个主题,劝导企业依法生产,了解企业普法盲区、误区,指导企业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审慎把关。此外,在普法工作中还要注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能力和企业竞争力,主动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建立以“三结合”
为主的普法形式
服务型普法要在开拓服务平台上下工夫。一是普法与新闻传播相结合,服务型普法应该调整工作思路,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二是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镇街“质监工作站”平台,建立“质监站法制文化广场”和“普法示范基地”,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将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文艺活动有机结合,实现质监普法与辖区文化、企业文化建设相融合。三是普法与行政指导相结合,建立企业与质监的联络员制度,由企业推荐文化水平较高、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较强的工作人员,经区局进行质监法律法规培训、考核后,聘为质监联络员,使联络员初步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成为企业普法工作的支撑点和“辐射源”,提高企业学法用法的实效性。
构建以“软硬兼顾”
为特点的普法评价体系
要充分调动基层部门的普法热情,迫切需要建立科学普法实效评价标准,奖优惩劣。在签订普法责任书和修订普法及依法治理验收标准时,贴近质监普法工作的实际,体现出普法工作对提升质监工作效能的贡献率,做到软硬指标兼顾。一是在设定工作目标上更贴合实际,更多地考虑质监工作实际、当前辖区法律意识的高低程度,对未来5年质监工作发展情况和普法实际进行科学的预测。二是在检查验收上量化考核,摆脱普法成效空泛无力的尴尬,并适当地提高验收标准的灵活度。
形成以“三大机制”
为支撑的大普法格局
服务型普法应该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行“三大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建设大质监普法文化,构建大质量格局。一是探索相关部门联动机制,采取专项联合普法等方式,将质监普法与其他职能部门普法相结合,多个部门联合出击,扩大宣传影响面,提高宣传效果;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考察和督促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构建网格化普法机制。协调辖区基层政府,建立质监普法工作网格化责任和监督考核等机制,强化村社与质监站的普法联动,将质监普法工作覆盖到镇街及村社。三是与媒体建立质监普法激励合作机制。鼓励专家学者和广大爱好者编写质监普法简易稿件。通过坚持联动,最终形成以质监部门为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如何在普法取得的成效基础上,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是迫切需要探索和研究的问题。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质监局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普法总体思路是“创新服务型普法,构建白云大质量格局”。该思路以构建大质量格局的要求,将普法与履行质监职能、服务辖区经济大局紧密结合,以提高质监效能为普法工作落脚点,进一步凸显出普法工作实效性。
“服务型普法”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把普法者定位于服务者角色,主动去了解、满足企业、社会和人民需求的普法;是构建服务型政府、实行服务型执法的具体体现和延伸,是在监管任务有新要求、监管环境有新变化、监管工作有新难度的情况下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普法实效,促进质监工作效能得到更好发挥的必由之路。
当前,在质监系统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中,少数是个性问题,多数是共性问题。通过实践,我们认识到,创新服务型普法应坚持5点思路。
树立以“法治”
为理念的普法目标
普法工作在以往实践中成效不明显,很大程度上和目标不明确,与辖区经济、质监职能贴合不够紧,游离于大局有关。我们认为,一方面,只有企业树立了法治意识,法律知识的宣贯和质监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才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和持久的发展动力。因此,普法工作不能单纯宣传法律知识本身,还要把宣传和弘扬法治理念的普法大局作为根本目标;同时,不能就法治谈法治,必须找准它的落脚点,将普法与质监职能紧密结合,根据地方政府的职能任务,有针对性地确定普法重点和目标。另一方面,只有树立以法治理念为普法目标,通过采用构建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体系等方式,帮扶企业突破发展瓶颈,推动质量提升,引导企业牢固确立法治理念,形成企业与政府在市场体制下的良性互动。
确立以“服务”
为核心的普法内容
“服务”是服务型普法的核心和灵魂。通过寓服务于普法之中,将监管与普法紧密结合,在监管过程中了解普法需求,主动提供更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普法服务,从而解决以往普法内容针对性不强、单一、枯燥等问题。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采取预防与惩戒、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教育为主、重在纠违、苗头预警、轻违告诫”,引导企业自行纠正违法行为,杜绝一罚了之,做到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在日常巡查监管中,围绕“导出盲区、依法经营、建章立制、审慎把关”4个主题,劝导企业依法生产,了解企业普法盲区、误区,指导企业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审慎把关。此外,在普法工作中还要注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能力和企业竞争力,主动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建立以“三结合”
为主的普法形式
服务型普法要在开拓服务平台上下工夫。一是普法与新闻传播相结合,服务型普法应该调整工作思路,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二是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镇街“质监工作站”平台,建立“质监站法制文化广场”和“普法示范基地”,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将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文艺活动有机结合,实现质监普法与辖区文化、企业文化建设相融合。三是普法与行政指导相结合,建立企业与质监的联络员制度,由企业推荐文化水平较高、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较强的工作人员,经区局进行质监法律法规培训、考核后,聘为质监联络员,使联络员初步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成为企业普法工作的支撑点和“辐射源”,提高企业学法用法的实效性。
构建以“软硬兼顾”
为特点的普法评价体系
要充分调动基层部门的普法热情,迫切需要建立科学普法实效评价标准,奖优惩劣。在签订普法责任书和修订普法及依法治理验收标准时,贴近质监普法工作的实际,体现出普法工作对提升质监工作效能的贡献率,做到软硬指标兼顾。一是在设定工作目标上更贴合实际,更多地考虑质监工作实际、当前辖区法律意识的高低程度,对未来5年质监工作发展情况和普法实际进行科学的预测。二是在检查验收上量化考核,摆脱普法成效空泛无力的尴尬,并适当地提高验收标准的灵活度。
形成以“三大机制”
为支撑的大普法格局
服务型普法应该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行“三大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建设大质监普法文化,构建大质量格局。一是探索相关部门联动机制,采取专项联合普法等方式,将质监普法与其他职能部门普法相结合,多个部门联合出击,扩大宣传影响面,提高宣传效果;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考察和督促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构建网格化普法机制。协调辖区基层政府,建立质监普法工作网格化责任和监督考核等机制,强化村社与质监站的普法联动,将质监普法工作覆盖到镇街及村社。三是与媒体建立质监普法激励合作机制。鼓励专家学者和广大爱好者编写质监普法简易稿件。通过坚持联动,最终形成以质监部门为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 质检总局: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2011-02-18)
- 全国质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求 统一认识 狠抓落实 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2011-02-17)
- “以人为本”做好党风廉政工作(2011-02-17)
- 质检总局春节系列“生活提示”之七——国家质检总局食品专家介绍汤圆元宵选购常识(2011-02-16)
- 一手抓业务 一手抓队伍(2011-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