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计划(2016)》的通知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计划(2016)》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为贯彻中央关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加强供给侧改革的总体要求,落实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质检总局制定了《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计划(2016)》,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总局行动计划,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注意加强各业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凝聚各方面力量,打好“组合拳”,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地、各部门具体工作方案和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向总局报告。
质检总局
2016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计划(2016)
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国际公认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设施,是政府发挥监管和服务职能的有力支撑,是实施国际贸易政策的重要内容,对促进中国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质量技术基础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的基础引领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充分发挥质检部门质量技术优势为目标,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体系的统筹协调,深化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各要素之间的融合互动,加快质量供给创新,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三去一降一补”提供有效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创新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质量技术基础在转型升级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企业质量提升,强化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二)试点引领,以点带面。选择典型企业、行业和产业集聚区先行开展试点,充分发挥试点工作的引领作用,及时总结经验,由点及面逐步推广。
(三)统筹各方,凝聚合力。统筹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资源,注重技术基础手段联合,政企协作,借助社会力量、科研院所力量,凝聚质量技术基础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质量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构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支撑体系,推动国家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资源深度融合,探索开展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工程,积极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服务《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规划,推动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总体供给水平的提高。
(二)2016年工作目标。积极推动地方开展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示范,新增3家以上公共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单位,开展1-2家示范区验收工作,探索建立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加大与主要贸易国家标准互认力度,推动与沿线国家签署质量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协议,研究提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形成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宏观政策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四、主要任务
(一)探索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示范。
推动将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纳入国家现代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地区发展规划,探索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示范工程,推动建设一批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示范点,促进企业、行业、产业集聚区转型发展,促进质量品牌提升。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技术机构面向社会开放,探索在广东、湖北等地搭建公共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平台,在产业集聚区探索建设一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和联盟、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标准化事务所建立和运营,建设一批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外贸出口的示范工程,鼓励地方更好地为出口企业提供标准化、计量、产品检测、认证认可、品牌建设等全方位服务。
(二)推动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设施“走出去”。
落实《“一带一路”检验检疫合作重庆声明》《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共同推动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景与行动》《“一带一路”食品安全合作高层对话联合声明》,制定实施“一带一路”计量合作愿景和行动计划,推动与沿线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的互联互通。研究推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援外支持项目的可行性,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协同发展,提高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为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形成持续的核心竞争力提供质量技术保障。
(三)质量技术基础助推中国制造2025。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综合运用质量技术基础手段,根据《质检总局2016年<中国制造2025>工作任务计划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工程院等部门,研究制定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推动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积极开展工业强基研究,组织和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消费品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在消费品、进出口商品、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助推企业质量品牌发展。
(四)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设施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研究。
加强与“互联网+质检”项目的互动,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研究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国家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资源整合,探索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设施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研究,为充分发挥新常态下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支撑引领作用奠定扎实基础。
(五)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能力指数研究。
参考联合国工发组织《贸易标准符合性能力指数》的构建经验,结合中国国情,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质量基础能力指标体系,探索构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能力指数,并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为提高质量供给能力、促进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六)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理论研究。
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理论研究,围绕京津冀、“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和服务业发展战略等,研究国家、区域以及行业的质量基础提升战略及措施,探索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作用机理及国际对比评估,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质量技术基础提升应用,为完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体系奠定理论依据。
(七)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综合支撑。
统筹质检系统内外要素资源,加强各部门互动,强化质量技术基础各要素之间的融合,积极与总局其他重点工作衔接,保障各子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加强研究与应用有机结合,研究制定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计划,启动支持性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和保护性国际贸易技术政策研究,开展推动将质量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援外支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五、工作职责
质检总局建立以总局领导和两委、有关司局负责人组成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支撑小组、专家咨询小组和专项行动小组。有关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部署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推进各项具体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质检系统内外各部门的统筹协调,推广示范工程,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支撑小组。成立由质量司牵头,相关司局及有关专家组成的综合支撑小组,专门负责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体系整体顶层设计,研究与应用结合,各要素的整合,以及项目的整体推进。
(四)专家咨询小组。组织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熟悉质检业务工作的领导、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小组,对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计划、工作安排、具体举措等进行咨询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五)专项行动小组。负责确定专项行动计划安排和细化落实。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在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各单位要明确具体任务的阶段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到人,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
(二)及时沟通协调。各单位在推进过程中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顺利推进落实。
(三)加强督办督查。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定期报告、重点督办,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听取工作汇报,每季度向局长办公会议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计划(2016)》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为贯彻中央关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加强供给侧改革的总体要求,落实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质检总局制定了《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计划(2016)》,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总局行动计划,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注意加强各业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凝聚各方面力量,打好“组合拳”,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地、各部门具体工作方案和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向总局报告。
质检总局
2016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计划(2016)
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国际公认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设施,是政府发挥监管和服务职能的有力支撑,是实施国际贸易政策的重要内容,对促进中国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质量技术基础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的基础引领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充分发挥质检部门质量技术优势为目标,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体系的统筹协调,深化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各要素之间的融合互动,加快质量供给创新,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三去一降一补”提供有效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创新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质量技术基础在转型升级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企业质量提升,强化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二)试点引领,以点带面。选择典型企业、行业和产业集聚区先行开展试点,充分发挥试点工作的引领作用,及时总结经验,由点及面逐步推广。
(三)统筹各方,凝聚合力。统筹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资源,注重技术基础手段联合,政企协作,借助社会力量、科研院所力量,凝聚质量技术基础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质量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构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支撑体系,推动国家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资源深度融合,探索开展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工程,积极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服务《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规划,推动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总体供给水平的提高。
(二)2016年工作目标。积极推动地方开展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示范,新增3家以上公共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单位,开展1-2家示范区验收工作,探索建立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加大与主要贸易国家标准互认力度,推动与沿线国家签署质量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协议,研究提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形成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宏观政策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四、主要任务
(一)探索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示范。
推动将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纳入国家现代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地区发展规划,探索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示范工程,推动建设一批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示范点,促进企业、行业、产业集聚区转型发展,促进质量品牌提升。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技术机构面向社会开放,探索在广东、湖北等地搭建公共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平台,在产业集聚区探索建设一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和联盟、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标准化事务所建立和运营,建设一批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外贸出口的示范工程,鼓励地方更好地为出口企业提供标准化、计量、产品检测、认证认可、品牌建设等全方位服务。
(二)推动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设施“走出去”。
落实《“一带一路”检验检疫合作重庆声明》《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共同推动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景与行动》《“一带一路”食品安全合作高层对话联合声明》,制定实施“一带一路”计量合作愿景和行动计划,推动与沿线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的互联互通。研究推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援外支持项目的可行性,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协同发展,提高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为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形成持续的核心竞争力提供质量技术保障。
(三)质量技术基础助推中国制造2025。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综合运用质量技术基础手段,根据《质检总局2016年<中国制造2025>工作任务计划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工程院等部门,研究制定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推动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积极开展工业强基研究,组织和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消费品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在消费品、进出口商品、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助推企业质量品牌发展。
(四)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设施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研究。
加强与“互联网+质检”项目的互动,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研究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国家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资源整合,探索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设施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研究,为充分发挥新常态下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支撑引领作用奠定扎实基础。
(五)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能力指数研究。
参考联合国工发组织《贸易标准符合性能力指数》的构建经验,结合中国国情,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质量基础能力指标体系,探索构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能力指数,并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为提高质量供给能力、促进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六)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理论研究。
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理论研究,围绕京津冀、“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和服务业发展战略等,研究国家、区域以及行业的质量基础提升战略及措施,探索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作用机理及国际对比评估,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质量技术基础提升应用,为完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体系奠定理论依据。
(七)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综合支撑。
统筹质检系统内外要素资源,加强各部门互动,强化质量技术基础各要素之间的融合,积极与总局其他重点工作衔接,保障各子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加强研究与应用有机结合,研究制定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计划,启动支持性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和保护性国际贸易技术政策研究,开展推动将质量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援外支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五、工作职责
质检总局建立以总局领导和两委、有关司局负责人组成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支撑小组、专家咨询小组和专项行动小组。有关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部署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推进各项具体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质检系统内外各部门的统筹协调,推广示范工程,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支撑小组。成立由质量司牵头,相关司局及有关专家组成的综合支撑小组,专门负责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体系整体顶层设计,研究与应用结合,各要素的整合,以及项目的整体推进。
(四)专家咨询小组。组织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熟悉质检业务工作的领导、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小组,对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计划、工作安排、具体举措等进行咨询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五)专项行动小组。负责确定专项行动计划安排和细化落实。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在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各单位要明确具体任务的阶段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到人,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
(二)及时沟通协调。各单位在推进过程中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顺利推进落实。
(三)加强督办督查。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定期报告、重点督办,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听取工作汇报,每季度向局长办公会议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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